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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職官制度

說明:

1《遼朝官員的本官、實職與階及其關係初探》是一篇論文,屬於考據文,對於於此不感冒者敬請早早知道,就此轉身可也;

2本文在正式發表之前,經葛華廷先生審查,並給予多處修改。於此表示感謝;

3本文曾在全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學會大安會議上進行研討;

4本文發表於《遼金史論集》第十四集上;

5在入錄《遼金史論集》第十四集之前,得到全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學會原副會長韓世明兄及齊偉女史的再次審查,特別是經過韓會長的精心編輯(以便符合文集之體例),在此深表謝意。

遼朝官員的本官、實職與階及其關係初探

——以遼代碑誌文為中心

王玉亭

【關鍵詞】遼朝官吏 本官 使職 階 關係

【內容提要】遼朝官員的結銜公式可擬為:官銜=功臣號 本官 實職 階 檢校官+憲+贈官 勛爵 食邑,其骨幹部分是本官和實職。「本官」是遼官員身份的標示,包括官員在體制內的官位序列、名份、品級、文武資等內容,包含有傳統官制中的散官、文資、武資的含義。本官是遼官寄俸祿、量品資的依據,官員在本官序列中轉遷;階,已經不被看重,官員的遷升不表現在階上;本官與實職相伴生。相對來看遼人更重實職之閑劇。

元本《遼史》對於遼朝職官制度的記述極其簡陋、混亂且漏洞百出(許多地方往往是以「時事」代替制度),加之史料的缺乏,給後來的讀史者,乃至研究人員帶來了諸多不便,甚至有些專業人士在此方面都出現了錯誤的判斷。可喜的是,有諸如王曾瑜、唐統天、武玉環、何天明、張國慶、林榮貴等專家的研究探討,使得我們得以一窺遼朝的官制的大概面貌。近年來又有關樹東、王韜滔、楊軍等年輕學人對此作出了深入的探究,對於後來者有深刻的啟發。遼代石刻文中存有大量的官吏歷官信息,這些信息的翔實程度遠高於元本《遼史》,反映的遼朝官制信息相對原始、全面、真實,由此也得到學者們的關注。經過長期的研讀,筆者發現,辨明遼官的本官、實職、階及其關係至關重要,故草成小文予以探討,敬請專志者笑看;同時,也試圖為非專志人士提供一個辨別遼官或認識契丹遼官制的大略方法。

一 遼朝官員的「本官」

首先要辨析一下「本官」這個概念。遼代官制的來源有兩種,第一種來自中原的唐、五代制度,即「遼襲唐制」;第二種來源於北方少數民族統治系統中的制度,如突厥、回鶻等。第一種承襲,較為集中地反映在遼南面官制上,第二種承襲更多的反映在北面官制上。在許多遼人墓誌上,常見的官稱是我們所熟知的中原制度中的名稱,如大夫、郎、卿等,在遼代官員結銜上,集中反映了對中原王朝政權官制的借鑒情況,比如其羅列的名稱最多的有十個方面的內容,即:功臣號、職、階、官、散官(檢校官)、憲、勛、爵、邑(封)、賜。遼人所稱的「官」,不是今人所理解的「官」那樣有著寬泛的含義,即,「官」包括了一個人的品級、實職、階、爵、勛等等。遼代官員的「官」是官員身份的標示,包括官員在體制內的官位序列、名份、品級、文武資等內容。為了使遼人的「官」與現代意義的「官」有所區分,本文將遼「官」擬為「本官」。遼朝官制中的「本官」有著很強的自身特點,不是傳統的「散官」、「文資」、「武資」等詞所能涵蓋的,比如傳統散官序列不涵蓋遼武官中階官化了的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刺史類;遼官文資中還包括了「試官」類等等。擬定「本官」一詞並無標新立異之想,目的就是要把遼官的「衡量器」定好,並說明白,以期有利於對遼官結銜的辨識和對於官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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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軍:《遼朝南面官研究》,《史學集刊》2013年第3期。

這個「官」是遼人自己的稱謂請見向南《遼代石刻文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4月第一版,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第17頁《馮從順墓誌》;向南、張國慶、李宇峰輯注《遼代石刻文續編》(遼寧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第10頁《王守謙墓誌》等。

「本官」一詞在唐末五代及北宋時指向是明確的,如《舊五代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26,《馮道傳》記載馮道自述中,說到階、職後就敘述了他的「官」自攝幽府參軍、試大理寺評事、檢校尚書祠部郎中等,「正官」自行台中書舍人、戶部侍郎、兵部侍郎、中書侍郎等,其間「三為司空,兩在中書,一守本官」,這個「本官」,就是指馮道非實職的部分。洪邁《容齋隨筆》記載「范蜀公自翰林學士,以本官戶部侍郎致仕。」說明範縝的「本官」是「戶部侍郎」,而其使職是「翰林學士」。遼人所稱「官」與五代、北宋所稱「本官」同。

遼朝官員結銜中,雖有數個小項,但是,在現實中,因為地位、級

別、資歷等原因,多數官員的結銜只有主要的幾項,如:本官、實職(含

使職)、散官、階、憲等,但,最關鍵的就是兩個部分,一是本官,二是使職,階是次要的。標示遼官身份的是其「本官」,職務的重要與否,要看其實職(使職、實授)。

遼官員結銜從表面上看,官越大結銜越長,結銜之最多字數有達91字者,50—70字左右者常見,比如耶律宗福的結銜:「竭誠奉國竭節功臣、鳳翔軍節度使、岐州管內觀察巡檢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前南宰相、韓王。」共57字。在耶律宗福的57字的結銜中,肯定有標誌著他的官品中最要緊的部分,那個部分應當就是其官的「本官」。以此類推,凡國家「編製內的」遼朝官員,在其官稱結銜中必有標誌其本人身份之「本官」。具體到耶律宗福,其本官就是遙授「節度使」,結銜的其餘部分都不是其本官的標誌。如:「竭誠奉國竭節」是功臣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贈官(一般為死後獲贈,有的遼官活著時也可獲贈),「特進」是階,「開府儀同三司」,在這裡可視為階的疊加。「檢校太師」是檢校官,是遼官制中承襲唐、五代中原官制傳統授官的一種。「前宰相」,是標示其原來所任實職,是指其曾任遼北面官的契丹「南府宰相」。「韓王」是其爵。————————

見向南《遼代石刻文編》第286頁《涿州白帶山雲居寺東峰續鐫成四大部經記》之蕭惟平結銜。

向南、張國慶、李宇峰輯注《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41頁。

王滔韜先生把這種贈官如同中書(政事)門下平章事、侍中、中書(政事)令、尚書令等名之為「優寵官」。詳見《社會科學輯刊》2002年第4期。

這些都是積勞、積功所得,或者是視其地位所封賜。這裡的「節度使」,在現存契丹遼的資料中雖不能準確地標示出其品級(在唐代,節度使是使職,沒有品級,往往以其他固定化了的「朝官」來標示品級),但是在遼朝的當時,人們心中是有所比類、比對的,即節度使的品級要高於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按照王曾瑜先生《遼代官員的實職與虛銜初探》的考證,遼「節度使」在諸衛上將軍之下。另外,這裡的這個「節度使」本官,因為是虛授,所以還是武官和武資的標誌。這種「節度使」是階官化了節度使。在遼朝,許多傳統意義上的職事官階官化了,用作了標示其官吏的本官。

遼文官的情況較為明朗了,正如王曾瑜先生所論:遼代沿用唐朝的「省部監司」(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秘書省、殿中省、諸寺、監等)的職事官名作為其文官的「虛銜」,這個虛銜,在筆者看來就是「本官」。「虛銜」其實不虛。比如《王守謙墓誌》雲「公始筮仕,薊州軍事衙推,其職也;大理評事、右拾遺、侍御史、薊北縣令、主客考功二尚書郎,其官也。」這裡的「官」就是王守謙的本官(縣令,本身為實職,但其官稱的本身就能很好的標示了本官,此類官稱可「一稱兩用」);「職」,就是實職或使職。使職必帶本官,這是當時的制度(有些實職)。正如《梁援妻張氏墓誌》所記梁援的次子梁慶元在乾統七年「授閤門通事舍人,見帶洛苑副使」,這個「洛苑副使」就是梁慶元————————

王曾瑜:《遼代官員的實職與虛銜初探》,1992年《文史》第34期。以後所引同此。

《遼代官員的實職與虛銜初探》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0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567頁。

的本官。這裡的一個「帶」字,是明確地傳遞給我們的遼人對於官員「本官」方面的信息。

《梁穎墓誌》記述云:「公官自著作佐郎、太子中舍、太子中丞、太常丞、尚書禮部員外郎、尚書職方郎中、將作少監、太僕少卿、少府監、昭文館直學士、諫議大夫、給事中、學士、宣政殿大學士、刑部尚書至所終官。職自薊州軍事判官、樞密院書令史、令史、奉聖州觀察判官、廳房戶、兵刑吏三房承旨、副都承旨、提點大理寺、樞密直學士、翰林學士、簽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門下侍郎平章事、興中尹至所終職。」同樣,梁穎的「官」(其中的某學士也被認為是本官),就是其本官。這個部分官稱就是唐、五代官制體系中本來就有的,是在歷史上定型了的,「遼襲唐制」,遼採取「拿來主義」的作法,對於當時人們都熟知的官稱(包括這種官稱所包含的內容),拿來套用,可以一一對應,一目了然,可以很好地比對。「職」,就是使職和實職,實職,特別是使職,有一些不是古來官制(在契丹遼要比對唐、五代制度的)中固有的,這個「職」還沒有定型化,即還沒有納入官制系列,所以大家還不好比對,就必須要有一種固化了的品級來比對、衡量。對於在正規官制序列中還沒有其名的使職,必須帶一種相應的類似「朝官」一類的官稱來標明,這個自古就有的類「朝官」就

是一個「標準器」,讓人們一眼就能知道這個人的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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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衛東:《遼朝梁穎墓志銘考釋》,《文史》2011年第一輯。

從碑誌資料來分析,遼人對於「官」(本官)和「職」分得很清的。如梁穎的某「職」必然對應一個本官,這就是筆者所認識到的遼人「使職必帶本官」。今人對於遼官的判斷應當首先看其本官,抓住了這

一點,才可能正確地認識遼代的官乃至官制。

(一)遼代官員的本官的來源、種類、運用與內涵

遼襲唐制,在官制上尤其明顯,在以「散官」標示官品這一點上更明朗。遼代官員的本官的來源於哪裡?筆者認為,遼朝官員的本官就是所謂唐、五代的的「散官」、「文資」、「武資」。具體地說,遼官的文官本官包括了借用唐的文官職事官( 階官化了的職事官)和「試」官;武官、武職的本官為沿用唐、五代的「武資」;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部分,即 「節度使類」的武官本官。現作如下分說:

1.文官本官的標示

(1)以「試官」標示官員本官

《李內貞墓誌》中,記述李內貞的某子的結銜為:前遼興軍節度推官、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這個官吏的實職曾是「遼興軍節度推官」,這個實職(使職、幕府官)要例「帶」一個朝官來標示他的本官,這個本官就是「秘書省校書郎」。因為他實際上並沒有在秘書省任職,所以要加一個「試」(這個「試」並不是古代官制的試、守、行、兼的含義)

字來表示其「虛」。這個虛銜,絕不是沒有意義,而是標示著他的「本

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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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編》第53-54頁。

賴瑞和:《唐代基層文官》,中華書局2008年5月北京第一版。見第39-46頁。

這種試官制度來源於唐中晚期,五代繼之,比如,《李內貞墓誌》,在追述其在歸遼前的履歷時就有這樣的內容:「……唐庄宗時舉秀才,除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守雁門縣主薄;次授蔚州興唐縣主簿;次

授儒林郎、試大理寺丞、守媯州懷來縣丞……」很顯然,李內貞在後唐時期的初歷就是「雁門縣主薄」(極有可能是幕府自派,當時稱為「攝官」),其「本官」用「秘書省校書郎」這個朝官來比對。後來,他升任「懷來縣丞」,他的本官就以朝官「大理寺丞」來標示,只不過是前加一個「試」字。這種制度被遼朝「拿來」使用並沿襲下來。這種以「試官」標示基層官吏「本官」的事實大量存在,說明遼朝存在著官吏的試官階段。

在試官階段,隨著官吏任職時間的延續、官位的升調及考核的結果,本官也要有一個由低到高的遷升。這種試官的轉遷的詳細情況,《遼史》無載,但是,大量碑誌上反映出的信息說明其大量存在,並已經形成制度。最近有專業人士進行了有益地探索,比如陳曉偉先生以《梁穎墓誌》為例作了認真地考察。筆者認為,「試官」轉遷大體可以以陳曉偉的考

證來推斷,即:秘書省正字崇文館校書郎太子校書郎秘書省校書

郎秘書省著作佐郎秘書省著作郎秘書郎試大理評事大理寺丞大理司直太子中舍太子中允或太子洗馬等等。試官階段結束後,官員的「本官」就轉為更高一級的以唐朝職事官標示本官的階段了。

(2)以唐文官職事官標示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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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偉:《遼朝文官階制再探——以新近出土的為中心》,劉寧、張力主編《遼金歷史與考古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第617頁。以後所引出處同此。

閻步克先生在《中國古代官階制引論》中云:「唐後期及五代時發生了職事官的階官化,到了北宋,省部寺監之官成了衡量官員資位的「本

官」。本文所稱「本官」與閻先生所論相同。遼朝就是把這種階官化了的職事官,作為標示本朝官員的本官來使用,這種做法「是其與北宋前期寄祿官文官基本的共同之點」,依據王曾瑜先生的考述,這類本官包括如下幾類:

.尚書六部官(包括侍郎、郎中、員外郎);

.尚書左右丞、左右司郎中,給事中、起居郎、中書舍人、左右散騎常侍、左右諫議大夫。依據墓誌資料考察,這部分還包括了六部子司郎官;

.秘書省、殿中省、諸寺監丞、監卿。

這部分本官可以以陳曉偉先生的考證為例說明之,即:某部員外郎左(右)司員外郎某部郎中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將作少監少府少監秘書少監太府少卿、太僕少卿太常少卿將作監少府監司農卿、衛尉卿、大理卿昭文館直學士左諫議大夫給事中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左散騎常侍某部侍郎尚書左、右丞某部尚書尚書左、右僕射。在以尚書省官員標示本官時,嚴格遵循了前行、

中行、後行的高低序列。需要注意的是,昭文館直學士、樞密直學士這

兩個職位放在遼人「本官」里殊為可疑,在遼代雖然當時人們也這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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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步克:《中國古代官階制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見第207頁。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

《遼朝官員的實職和虛銜初探》第174頁。

陳曉偉:《遼朝文官階制再探——以新近出土的為中心》。

待,但這種官職是否已經階官化了,還要待以後驗證。再者,在這個方面,大理寺主要官員實職和虛銜是「一官兩用」,即:既有可能是實職,也有可能是「本官」,這要依據官員結銜和實際職務來判斷。還有,這部分本官中還包括了尚書省各部中各司的官名,應置於某部員外郎前。

遼代文官本官有高低的排序,參照以往對於唐代這部分官制的研究成果和遼代石刻資料,可以發現序列上的一些信息,即:試官一般授予基層官吏,比如下層幕佐、吏職,還有初仕者;前述唐「省部監司」官

的部分(郎官、監卿)多授予中高層官員。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到本節(2)所列,也適用於武官,這是遼朝官員本官標示的又一個特點,即為學界常說的「疊授」。

這部分的遼官的本官與實職對應關係,楊軍先生已在《遼朝南面官研究》中作了詳細的研究,在此不再絮述。

2.遼武官本官的標示

(1)以唐、五代的「武資」標示武官、武職的「本官」

在遼代官制中,武職、武官是最複雜的,其重要的原因是與其固有的軍政合一、兵民一體的部族體制有關。遼代的統治階級是契丹貴族,契丹族文化佔據了遼文化統治地位,從歷史的表象上看契丹族文化是以「捺缽文化」為外顯的。筆者認為:契丹族文化是基於其本土(核心在遼西和東蒙地區)的生活模式,以游牧文化為主體,不斷地吸收中原、東北、西域各民族文化的優秀成果,而構成的一個的整合體。這個整合體是在適應契丹遼的本土物候條件、生產、生活和習俗的內在要求的基礎上,在保持著傳習已久的游牧文化這個本體的前提下,對於其他文化用「拿來主義」的作法,通過「揚棄」而形成的,是基於整個統治階層牢固、完全的自信與自覺條件下的積極、主動選擇。在這種文化的前提下形成的官制,尤以北面官製為主要,所以武官、武職就獨具特點。這種特點表現在:

第一,武官、武職的被重視程度高,地位高;

第二,武官、武職設置多,完備,而且效能高,比如捺缽官員;

第三,相對於中原官制來說更加複雜,因為其實掌多為北面官職權,以至於多數官職至今也不明職掌與作用。

通過有關碑誌資料分析,筆者認為,具有契丹特色的武官、武職,其「本官」又多以中原唐五代官制中的固有名稱來標示。

.將軍類

遼武官的將軍類包括了唐十六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和羽林軍、龍武軍上將軍、大將軍、將軍的官稱,按照王曾瑜先生的考證,遼還增益了龍虎衛、神武衛將軍類。其實這兩種「將軍」並不是遼代「增益」的,只不過是沿襲五代武官制度而已,龍虎衛、神武衛將軍在五代就有設置,後周時期,這種諸衛將軍已經「階官化」了。這些「將軍」,

絕大多數都作為遼武官的「武資」使用,即為武官的「本官」。

值得注意的是,就碑誌所見,遼代武官本官採用唐武散階標示的有少許部分。按唐制,「武散階四十有五」,如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冠軍大將軍、雲摩將軍等將軍類以及中郎將、郎將、司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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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爽、趙旭編《五代典制考》,中華書局2007年3月版,第199頁、220頁。

校尉類。這一部分武散階在遼代的運用有部分實例,按照唐統天先生的考證,僅有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這一類將軍的出現,說明遼存在著以唐武散官標示武官「本官」情況的,但是,是不是完全繼承唐武散官制,還不能切實斷定,只能推斷是部分的繼承。

.「諸使」類

這部分武官本官見諸墓誌的二十餘種:內客省使、客省使、引進使、四方館使、閤門使、皇城使、宮苑使、六宅使、洛苑使、禮賓使、儀鸞使、弓箭庫使、八作使、如京使、染院使、教坊使、鞍轡庫使、頒給庫使、供軍使、翰林使(含副使)等等。這部分在唐末五代階官化了的官稱,在遼朝也繼承下來作為武官本官使用。

.校尉雜班類

這部分武官雜品包括東宮官、各類校尉等。東宮官的武官、武職官名也有的當作了本官使用的,遼末人張岐的結銜為:「太子左翊衛率府副率、前順州商麴都監。」;張岐以「太子左翊衛率府副率」這個武官本官出任「順州商麴都監」。同時期的丁文逳的結銜是:「太子左翊衛率府率、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右散騎常侍、潞縣商麴鐵都監、雲騎尉。」其武官本官是「太子左翊衛率府率」。

還有一類低級武官,以內殿崇班、承製、供奉官、侍禁、殿直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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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2月北京第一版。第一一九七頁。

見唐統天《遼代漢官的散階制》,《社會科學輯刊》1988年第三期。《韓德威墓誌》還出現了「冠軍大將軍」銜。參見《遼代石刻文續編》第35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635頁。

稱為本官。此類情況頗多,在此不再一一例舉。

許多低級武職還以某校尉為本官,如昭信校尉、修武校尉、忠翊校尉等。

作為武官的本官,上述諸使及校尉雜班必然有轉遷的排序,我們從北宋元豐改制前武官轉遷中可以一窺端倪,因為本文主要探索遼官的本官、實職、階及三者關係,故不再深涉。

(2)以階官化了的「節度使類」標示武官本官

遼把節度使、防禦使、觀察使、團練使、刺史等階官化作為武官本

官,這是其武官本官的又一特色,在此,筆者將其名之為「節度使類武官本官」。

節度使類武官本官所授軍州,有的選擇遼境內軍州,有的選擇是唐、五代的軍州,這就是學界通常所說的遙授、虛授。

遼官虛授、遙授節度使的實例很多,防禦使、觀察使、團練使、刺史也是比比皆是,如:刺史,王士方的岳丈劉恩深為洺州刺史,洺州不在遼境,此刺史顯然是遙授官,可定為本官;團練使,如蕭德恭於清寧三年由驍衛將軍「再授隴州刺史並充本州團練使」,隴州不在遼境, 這裡的團練使、刺史均為武官本官;防禦使,耶律仁先之弟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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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編》第742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746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747頁。

《宋史》,中華書局,1977年11月北京第一版。參見第4029-4038頁;龔延明:《宋代官制詞典》,中華書局,1997年4月北京第一版。請參見《宋代官制總論》部分。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244頁。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54頁。

智先在小將軍的職位上「辭以父母老且疾,乞就食,乃授某州團練使」,後因在家自發防禦草寇,「朝廷嘉其忠孝,累官果州防禦使」,顯然,這裡的團練使、防禦使都是虛授,只是作為了耶律智先的本官;節度使留後,蕭德恭的本官即是中正軍節度留後;《蕭知行墓誌》中記述蕭孝誠(蕭孝穆之弟)的七個兒子中有三個兒子的武官本官為防禦使或觀察使,如「長兄不仕,蔭加觀察使,諱知章」;「四兄不仕,加防禦使,諱知人」;蕭知行「冠而未立,帶將後,加防禦使。」其實蕭知行是一個典型的佛教清信士,沒有在防禦使職任上干過事。這些例證說明,遼代強勢後族和大族的主要家庭成員,即使是蔭補都能獲得如觀察使、防禦使這樣的高級的武官本官。特別要引起注意的是,遙授武官之屬官也可「虛授」。這部分屬官屬吏的本官或可歸為「校尉雜班類」。

遼代的武官不再擔任實職的「閑居官」(比如無差遣者)往往要帶將軍、節度使類的虛銜,這就很好地標示了他的品級 。推測地看,不再有實任的武官還要以武官本官享受待遇。這種制度與北宋的「帶職致仕」類同;這種標示還適用於武官致仕人員,如耶律宗福的「鳳翔軍節度使」;同時,也有以此類贈官者,如張琪的結銜「故龍門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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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續編》第222頁。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53頁。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24頁。

參見余蔚《論遼代府州遙領制度》,《歷史地理》第二十三輯。

洪邁:《容齋隨筆》,夏祖堯、周洪武校點,長沙,嶽麓書社,1994年10月版)第75頁。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

贈太寧軍節度使」。這些「使」既有實授又有虛授,虛授的部分就是遼武官的本官。

遼代的節度使類階官化已經司空見慣了,而且還有品級的標量。如太平八年的《李知順墓誌》言其來遼後,經過21年轉遷被授「楊州節度使」之武官,其墓誌雲「秩預五侯,官踰三品。」這個三品就是明指其「節度使」本官,說明遼代的虛授節度使是有比量的。

(二)遼官本官的作用

分析石刻文中的遼官本官,可以推斷出其約略有如下作用:

第一.標誌官吏的身份、名份、品級、地位(在官僚體制內的位置)。

第二.以此享受有關待遇。如俸祿、門蔭、致仕帶屬官佐等。有關遼朝的蔭補制度,蔣金玲博士在她的《遼代蔭補制度考》中有詳細的考論,但是,其文並未明言遼時蔭補的資格是以本官還是階為準,但從其論證中卻能看出蔭補主要是以本官為主的。

第三.據此磨勘考課,決定轉遷。如鄭恪「四遷至少府少監、知上

京鹽鐵副使。」這種轉遷是在本官上進行的。

第四.決定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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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編》第633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188頁。

金代的節度使為從三品。見中華書局(北京)1975年7月版《金史》第1311頁。

吉林大學王立鳳在其碩士論文《遼代節度使制度研究》中認為遼節度使「有高達正一品至二、三品者,也有相當於四、五品或六、七品的,低等的有些為流外……」 王氏所論顯然有誤,並且很混亂,主要原因有三:沒有分清遼代實授的節度使和作為本官的節度使;沒有搞明白使職節度使所帶本官與節度使的關係;用因人而異的、不斷變化著的本官來比對實授節度使的品級。

蔣金玲:《遼代蔭補制度考》,《史學集刊》2010年第2期。

《遼代石刻文編》第428頁。

二 遼官的階

(一)遼官的階的內涵、序列

遼朝的階直接繼承了唐代,是借用了唐的文散官名稱,目前從資料

所見為唐二十八階中的二十六種在遼官中都有運用,即: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崇祿大夫(為避諱耶律德光,由唐光祿大夫改)、金紫崇祿大夫、銀青崇祿大夫、正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議郎、奉議郎、通直郎、朝請郎、宣德郎、朝散郎、宣義郎、給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李錫厚、白濱先生的《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七卷(遼金西夏)》在論述遼官吏的考核制度、品級、俸祿時,有如下的結論:

遼朝「官員升遷,主要表現在進階。」在以張績的階的變化為例證的考察中,認為「張績以上經歷表明,遼有很嚴格的散階制度」這種推斷是不是合乎遼朝的史實呢?遼朝的官員遷升主要是階的遷升嗎?。

遼有很嚴格的散階制度嗎?階是衡量遼官的標準器嗎?筆者以為,回答這些問題,要從大量的資料中作詳細地考察才能辦得到。首先,李、白二前輩的這樣的推斷顯然存在著缺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只考察文官系列,沒有關注到武官。在遼朝,有些武官結銜是沒有階的。

.沒有考慮到遼官「本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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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瑜:《遼朝官員的實職與虛銜初探》,第160頁。

李錫厚、白濱:《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七卷(遼金西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版。見第187-189頁。

.在考察遼官的升遷因素中,沒有加入使職(實職)方面的考量。筆者經過對遼朝碑刻認真地考察、分析,得出與李、白二前輩幾乎相反的結論,即:第一,官員升遷,不「主要表現在階上」;第二,遼朝的授階制度很不嚴格,對有些官、吏的授階幾乎可用「輕率」兩字來評判。為了說明這些,現分述如下:

1.遼階的來源

簡而言之,遼的階來源於唐中晚期及五代亂世制度。安史之亂兵興,天下板蕩,制度因之大亂,官制更是亂象環生。在與安史軍對抗中,國家對於勤王效國的力量已經沒有什麼實物可以酬賞或獎勵的了,姑且用官品來賞賜有關人員,這是造成職官「濫授」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時,為了召集人馬,國家批量發給官牒,供一些將領集聚軍隊,如此使得職官濫授加劇演化。這種濫授,主要表現在對於散官和階的濫授上,不論文官還是武職,皇家、政府的獎功、獎忠(有時是不一定有功)都可以授予一定的散官、階。有些手裡掌握著「官牒」的人上下其手、徇私舞弊,官授愈發無據無憑。此時散官、階這個官的標誌已經失去了它應有的標和和衡量官品的作用。《資治通鑒》的有關記載是這樣的:

是時(筆者註:公元757年前後)府庫無蓄積,朝廷專以官爵賞功,諸將出征皆給空名告身,自開府、特進、列卿、大將軍,下至中郎、郎將,聽臨事注名。其後又聽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異姓王者……及清渠之敗(筆者註:唐肅宗至德二載,757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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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閻步克先生考證,唐品位趨濫有兩個高峰,即:武則天時出現一個濫授高峰;安史之亂開啟了又一個濫授高峰。見《中國古代官階制度引論》第292頁。

郭子儀於長安抵抗安史軍失敗),復以官爵收散卒(胡註:恐其潰散,畏罪而歸賊,復以官爵收之)。由是官爵輕而貨重,大將軍告身才易一醉。凡應募入軍者,一切衣金紫,至有朝士童僕衣金紫、稱大官,而執賤役者。名器之濫,至是而極焉。

說明對於武散官的濫授極其嚴重,「大將軍」這種高品級的武官階的一通「告身」只能換一場小酒而已。「凡應募入軍者,一切衣金紫」, 從事「賤役」的僕人自稱某某高官,為士大夫所世代看重的「名器」已經到了「濫極」的程度。

唐德宗興元元年(784),李懷光反,皇帝再奔奉天,「上在道,民有獻瓜果者,上欲以散試官授之……」此處胡註:散官,即文散階、武散階也。大臣陸鷙再諫言時云:「自兵興以來,財賦不足以供賜,而職官之賞賚焉;青朱雜沓於胥徒(胡註:周禮六官之屬,大夫、士之下有府吏、胥徒……),金紫普施於輿皂。當今所病,方在輕爵,設法貴之,尤恐不重,若又自棄,將何勸人!」當時的職官濫授表現為「胥

徒」、「輿皂」可輕易獲授「青朱」、「金紫」(「銀青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服朱紫),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以致於形成制度。比如,後晉天福三年,中書舍人李詳上疏有云:

十年以來,赦令屢降,諸道職掌皆許推恩,而藩方薦論動踰數百,乃至藏典、書吏、優伶、奴僕,初命則至銀青階,被服皆紫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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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資治通鑒》,中華書局1956年6月第一版。見第7023-7024頁。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

《資治通鑒》第7417-7418頁。

象笏,名器僭濫,貴賤不分……

宋人也有相關的記述,如:

唐建中(筆者註:唐德宗年號,780-783年)赦許帶憲銜,遇赦加恩,踵為故事,有積階至司徒、司空、僕射、太保者,甚為鄉里之榮……初遇赦,即帶銀、酒、監、武,銀謂銀青光祿大夫,酒謂檢校國子祭酒,監謂監察御史,武謂武騎尉。紹興三十六年六月,衡州人訴其鄉人胡厚冒認官戶,索出告命,乃其高祖再遷,乾德四年為衡州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監武如式。省部契勘:元豐五年以前,官制未行時,衙校各帶憲銜,止是吏職,不合理為官戶,始立法雲。

《容齋隨筆》的記載更是一針見血:「唐自肅、代以後,賞人以官爵,久而浸濫,下至州郡胥吏軍班校伍,一命便帶銀青光祿大夫階,殆與無官者等……」

這種對於散官、階的濫授,五代接續,遼宋繼承,遼方面更突出一些。可以說,遼人的階直接來源於唐中晚期和五代的職官濫授。既然是這種情況下延續使用的遼的階,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了。

2.遼的階的運用

在繼承這種唐制時,北宋從元豐改制後變化很大。契丹遼方面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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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第9186頁。

趙彥衛:《雲麓漫鈔》,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8月版,第38-39頁

洪邁:《容齋隨筆》,夏祖堯、周洪武校點,嶽麓書社,長沙,1994年10月版,第179頁。以後所引同書版別同此。

職官濫授的延續卻跟北宋不同,最主要的是,對於文武散官部分繼承沿用,對於階的部分有所變化。從大量地碑誌看,遼重視散官,輕視階。同是「踵為故事」,但是對於「銀酒監武」,確實可以用「輕率」二字

來看待。如銀酒監武,捐粟者可得之;修閣、蓋塔的「作頭」可授之;鐵木院場管、勒留吏職可獲之。總之低級吏職帶「銀酒監武」是輕而易舉的事。

在遼朝,這種低級官吏所帶「銀酒監武」,與「編製內」的刺史、所帶銀青崇祿大夫能相比類嗎?顯然那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如,同是帶有銀青崇祿大夫者,捐粟者、修塔蓋閣的頭兒、場務小吏與屬大家世族的韓瑜、州刺史的王鄰等名副其實的高官,兩者是不能等量齊觀的,且無可比性。同時,遼授予體制外人員官位時,除了武官門蔭外,很少授予上述所列人員以「本官」,相反,授予階的情況卻比比皆是。這種現象說明了什麼?至少可以斷定:遼朝對於階的授予不是太嚴格,而是很隨意的,所以對於低級官吏來說,階的獲得很容易,但是,「本官」是授予國家編製內官員的,是確認編製內官員身份的,朝廷要以之衡量其品級,決定轉遷,磨勘考核,給予各種待遇等等,所以,本官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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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卿「大安中,民谷不登……公進粟二千五百斛……皇上喜其忠赤,特授右班殿直,累覃至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雲騎尉。」見《遼代石刻文編》第655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463頁《憫忠寺石函題名》中康日永的結銜為:「右承製、銀青崇祿大夫、兼監察御史、武騎尉」。其身份卻是「蓋閣都作頭」。康敏的結銜亦為「右承製,銀青崇祿大夫、兼監察御史、武騎尉」,身份為「蓋殿寶塔都作頭」。

《遼代石刻文編》第288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94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121-122頁。

是很嚴肅,很嚴格的。之所以有上述的推斷,是因為在石刻資料中, 一些遼官的階幾十年不變,但是「本官」部分卻循著一定序列轉遷。此種情況在劉日泳身上表現得就很明顯,在其一生的十一次歷職中,「銀青

崇祿大夫」這個階一直沒變化,變化的是他的本官。現敘述其大概履歷如下:

(1)聖宗時期劉日泳「以勛舊之臣子」入仕,初授「閤門祗候」(低級吏職)。

(2)五年後,「除授西頭供奉官、銀青崇祿大夫、兼監察御史、武騎尉。」此時其已經獲得武官本官「西頭供奉官」,階為銀青崇祿大夫。

(3)其第三歷結銜為:「中京天積庫副使、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武騎尉。」此任內「中京天積庫副使」是其使職,另外「銀酒監武」全帶,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4)其第四歷結銜為:「上京大盈庫副使、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武騎尉。」其使職轉為「上京大盈庫副使」,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5)不久「改授中京綾錦使、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武騎尉。」使職由副使升為正使,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6)「改授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使持節遂州諸軍事遂州刺史、兼監察御史、雲騎尉。」使職高遷為州刺史,勛變為雲騎尉,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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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編》,第243-244頁。

(7)大延琳事變後,「改授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來州諸軍事來州刺史、殿中侍御史、飛騎尉。」其檢校官變為「檢

校太子賓客」,憲銜變為「殿中侍御史」,勛升為「飛騎尉」,使職變為來州刺史,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8)「改授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使持節潤州諸軍事、潤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護軍。」檢校官升為「檢校工部尚書」,憲銜變為兼御史中丞,勛已經達到「護軍」轉,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9)第九歷「又蒙加檢校尚書右僕射、兼御史中丞、柱國」,這一歷,主要是檢校官的轉遷,即由上歷「檢校工部尚書」轉遷為「檢校尚書右僕射」。

(10)第十歷「加檢校司空、彭城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 這一歷,檢校官轉遷至三公,且有了爵和封邑。

(11)第十一歷「改授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司空、使持節宿州諸軍事宿州刺史、充本州團練使、兼御史中丞、柱國、彭城縣開國男、食邑五百戶。」這一歷最大的變化就是武官本官轉遷為比刺史更高的「團練使」(虛授、遙授),階仍為「銀青崇祿大夫」。

在劉日泳的多年曆官中,階沒變,變化的是本官(有缺)與使職。最後以團練使這個武官本官致仕。

通過上述所引,我們不難看出,階,在遼官制里已經變得不重要了,已經失去了官品「標準衡量器」的作用了。此不為孤例,活動於乾亨、統和年間的王鄰歷官也是如此。在王鄰最初三歷職中,使職越來越重要

(也可視為高升),由「東班少府」這個低級武官,高升為刺史,階還是銀青崇祿大夫。階並沒有隨著實職(使職)的升遷而變,我們不能說他「階不變官位就沒有升遷」。並且,其以後所歷官職不再標註階,說明實職(使職)在當時人心中的份量遠遠重於階。

即使是以李錫厚、白濱兩前輩所舉遼張績為例分析,也能夠很好地說明這一問題:

張績的前18任中,階的排列是有序的(其中本官也有部分的標明),但是重熙17年這一年,從第18任到第19任,階忽然由「朝請郎」直接越過11階,達到了「銀青崇祿大夫」;而過了兩年,重熙19年又由「銀青崇祿大夫」下落10階成了「奉議郎」。這種階的陡升陡降,在其官位的遷升上究竟表示了什麼意義?從張績以上經歷表明遼有很嚴格的散階制度嗎?反觀其本官,在其第18-19任中,由「守尚書虞部員外郎」轉遷至「守尚書刑部郎中」,其間墓誌約缺十餘字,可推斷其本官恰在缺字中,由此斷定其本官會循序漸進,不會如階一樣陡升陡降的。從張績歷官中我們不能判定出其本人的官職升遷表現在階上。同時更不能以張績的經歷判定遼有很嚴格的散階制度。反觀其本官,卻能很好地反映其升遷情況,即使階到「頂」了,本官還在沿著一定的序列轉遷。

同時,我們還應當注意以下的信息:

(1) 有些遼官吏的結銜只標本官,不標階。如活動在遼末的寧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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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鄰墓誌見《遼代石刻文編》第121-122頁。推測王鄰這個的「東班少府」官稱,是當時對於某一種官吏名稱的俗稱。《容齋隨筆》(第2頁、第467頁、第538頁)記載當時人就把縣令稱為「明府」,縣尉被稱為「少府」。王鄰沒有權勢家族的背景,初歷的「東班少府」,斷定為「尉」不會有大誤。

的結銜中就沒有標示出階。

(2)基層官員的結銜刻意標示出階,中高層官員的結銜中不標示階,相反,實職(使職) 、本官卻是每銜必標,或為其一,或為雙雙出現。這種情況即使在一個官員身上也表現的很明朗,即:某官員在級別很低時,官銜中只標階,或階與本官都標示出來,但是,官位轉遷到高級別了,就只標示本官而不再標示階了。李繼成的歷官結銜以及其子的結銜就是如此。這種情況在劉承嗣身上體現得也很明顯。

(3)武官結銜中存在著沒有階的情況,但是本官標示得很全。如重熙二年的《蕭琳墓誌》里的武官。故於乾統九年的武官蕭孝資,其墓誌所述其十幾次歷官中沒有一次提及階。

這種情況說明:第一,當時,武官結銜注重本官和實職,而不重視階;第二,有些高官的結銜中當是有階的,但因不夠重要,所以在撰寫志文時略而不書。我們不能因為這些官員結銜中沒有階而對他失去判斷,因為依據本官的升遷卻能很好地看出其歷官和地位的變化,以及受重用的程度。

(4) 無品者可授階。這種情況多出現在低級官吏的初授,如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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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鑑墓誌》見《遼代石刻文編》第606-607頁。

見《遼代石刻文續編》第87-88頁《李繼成暨妻馬氏墓誌》。

見《遼代石刻文編》第47-49頁《劉承嗣墓誌》。

《遼代石刻文續編》第71-72頁。

謹,「統和中,以公良家之子,奉授銀青崇祿大夫、行秦國王府校尉、兼監察御史、武騎尉」。丁氏初授此官不久就亡故了,其結銜中沒有本官,不會是撰寫墓誌遺落而致。

(5)遼官的階不能與身份、地位相對應,更不能與本官相埒。

(6)遼官的階轉遷因人而異,有些基層官吏大多至「銀青崇祿大夫」就到頂了,不是每個官員都能達到「崇祿大夫」、「特進」或「開府儀同三司」的。中層以上的官吏雖然階停滯不變了,但是本官卻沿著一定的序格轉遷,如前面涉及的張績的歷官情況。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遼的階主要運用在低級官吏或流外吏職的身

上。遼階已經失去了對於全部官品「衡量」的作用,不能反映官員因積勞積功而升遷的過程。

(二)遼階的作用

1.給低級官吏、需獎賞的特殊人士以一定的名份,比如捐粟者、技術官吏、僧侶等。

2.對於流外吏職、低級官吏有標示身份的作用。

3.用於低級官吏的轉遷。

階對於門蔭是否有作用,因史載不明,此處不予評論。

三 遼官本官、實職(使職)、階的關係

(一)個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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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10-111頁。

見《遼代石刻文編》第667-668頁《鮮演大師墓碑》。

1.以文官杜悆為例

杜悆於咸雍十年,二十歲這一年「一舉上(第)」,按照遼朝授官的一般規律,先授校書郎這一類的本官,墓誌缺初授官。

大康四年授檀州軍事判官,墓誌略本官。

大安二年,遷殿中省殿中丞。「例從考績,職滿授資」,這句話顯然是指本官的授予,估計使職還在幕府。

大安四年夏,以「尚書工部郎中」之本官出任「樞密院廳房主事」這個使職。

大安六年「遷戶房主事,加尚書左司郎中」。即以「尚書左司郎中」之本官任遷樞密院 「戶房主事」這個使職。

大安七年「改授樞密刑房承旨,加少府少監」,即以「少府少監」

之本官出任「樞密刑房承旨」這個使職。

稍後,因為要迴避樞密副使王言敷之子王沖這個親屬所任吏房承旨的職務,「乃降起居郎、榆州刺史」,即以「起居郎」這個本官外任榆州刺史。

大安八年,王言敷故去,杜悆回朝任「堂後官」(中書省官),且「復其舊秩」。「復其舊秩」就是恢復其本官品級,即仍恢復到大安七年的「少府少監」這個本官。

大安八年夏出任南宋生日國信副使,缺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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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遼代石刻文續編》第304-306頁《杜悆墓誌》。

《遼史》,中華書局,北京1974年10月第一版。見第775頁。以後所引版別同此。

壽昌元年,「考滿,改大理少卿。」其大理寺少卿是實授,也可視作本官。

壽昌二年,「改授秘書少監。況國書不煩,在典章頗急,仍兼大理少卿。」即以「秘書少監」這一本官從事「大理少卿」的工作。

壽昌三年六月「擢為樞密副都承旨,加太常少卿。」即以「太常少卿」之本官任樞密院副都承旨;此年「丁太夫人憂,尋詔起複,職官之格,未及品者不聽。奏聞,特授異恩,又為榮事。」因丁憂去官,朝廷特起複仍任樞密院副都承旨等原職,不考慮本官品級未到這個情況。所以稱為「榮事」。

壽昌五年冬,「落加少府監」,即正任少府監。實職與本官同。

壽昌六年夏「遷樞密都承旨,加衛尉卿。」即以「衛尉卿」之本官

出任樞密院都承旨。

乾統元年夏,「就加昭文館直學士」。以此時計,杜悆「隸中書省、樞密院十七年。」

乾統二年,「加左諫議大夫,改簽諸行宮都部司事。」即以「左諫議大夫」這個本官出任「簽諸行宮都部署司事」。

乾統三年,超授保靜軍節度使;接著「授戶部使,改彰武軍節度使。」

乾統五年冬,召為樞密直學士;

乾統六年,「覃左散騎常侍、簽樞密院事。」即以「左散騎常侍」之本官任簽樞密院事;

乾統十年,「超授樞密院副使、加戶部尚書。」即以戶部尚書之本官任樞密院副使;

天慶元年「改任參知政事、簽樞密院事,遷太子少傅。」略本官,實職為副宰相;

天慶二年正月「奉詔權知貢舉、翰林侍讀學士、權昭文館直學士」。以昭文館直學士知貢舉;貢舉事畢,「授特進、守左僕射、知遼興軍節度使事。」本官遷升為左僕射,使職為知遼興軍節度使事。

乾統七年,「肯意求退」,以贈官「太子少傅」歸第。

文官的這種例證還有很多,比如王師儒、張儉、梁援及前面所說的梁穎等等。

2.以武官蕭福延為例

重熙四年,「起家授左千牛衛將軍,加檢校工部尚書」,即武官本官(武資)為左千牛衛將軍。

重熙十五年,「特授鎮國軍節度使、永興宮使。歲中改授彰義軍節度使。」此處,鎮國軍節度使、彰義軍節度使為武官本官,永興宮使為

實掌;即以「節度使」之武官本官出任永興宮(遼太宗之宮衛)使。

重熙十九年,「加檢校太傅、乾州。」此時使職為乾州某官(如「節度乾州」)。

重熙二十二年,「復授延慶宮使、衛將軍。」 「衛將軍」為其武官本官,延慶宮(遼興宗宮衛)使是其使職。

清寧元年,「改授崇德宮(承天后宮衛)使」,此處未記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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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文編》第645-648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265-268頁。

《遼代石刻文編》第519-523頁。

見《遼代石刻文續編》第131-132頁《蕭福延墓誌》。

「清寧涿州軍州事」。清寧某年實掌為「知涿州軍州事」。不久「改宣徽使、左金吾衛上將軍。」這時其本官為「左金吾衛上將軍」,實掌為宣徽使;

咸雍元年,授奚王,管理奚人事務;

咸雍二年,回到行朝決策某機構,「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保節寧」四字功臣號;

咸雍六年,亡故時的屬銜:「保節宣徽使、鎮東軍節度、越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崇祿大夫、檢校太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行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蘭陵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實封四百三十戶。」其武官本官為「節度使」,「節度使」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可以稱為「使相」。「保節」為其功臣號。「宣徽使」是其亡故前最後一個實職,說明咸雍二年,蕭福延回到行朝所任實職為宣徽使。

其武官本官與實職可以大體對應。崇祿大夫這個「階」是在亡故時才出現的。

(二)遼官本官、實職(使職)、階的關係斷定

通過對大量的遼碑誌資料分析,對於遼官本官、實職(使職)、階的關係,筆者以為可以得出初步的結論:

1.一位遼的官或吏,如果獲得差遣,有了實掌,那麼他就要帶一種本官,即「使職(實職)必帶本官」,本官卻與使職(實職)緊緊相伴。

2.某官或吏如果他是「編製內」的,那麼他就必然有本官,即使是一時沒有被差遣,或者不再從事實務了,那麼他也要帶一種或兩種本官來表示身份。筆者還認為當時官吏以本官領取俸祿。

3.遼官的本官有一個由高到低的序列,國家正式官員要在這個序列里轉遷,遼官的遷升主要表現在本官的遷升上。

4.遼的階,由於是承襲唐末、五代的濫授遺風,其受重視程度越來越低,許多官員的結銜中竟然看不到階了。

5.有本官必然有階;有階者未必有本官。

6.初歷官場的低級官員或吏職(多為門蔭),本身並未獲得本官,所以只帶階來標示身份。

7.在遼人看來,在本官、使職(實職)和階三者之間,第一要緊的是使職(實職)。遼人不以本官的高遷為樂事,而以實掌的繁劇、差遣的要緊為榮耀。如進士及第的王澤,太平五年遷樞密院吏房令史、權主事,其子在其墓誌里云:「進士隸院職,自父之始也。」遼樞密院令史、主事都屬於吏職,不為清流所重,前此也沒有清流人士任此職者。王澤以進士任吏職,在時人眼裡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說明社會普遍重視實掌的閑劇。所以這件事在王澤墓誌里也特書一筆。因為「使職跟皇帝或其他掌權者的關係就比正規的職事官更密切。使職的權力和享有的好處,也比職事官更大。」唐代是這樣,遼朝也如此。遼朝比中原王朝————————

《遼代石刻文編》第260頁。

賴瑞和:《再論唐代的使職和職事官》,《中華文史論叢》2011年第4期。

的使職更多,更複雜,比如部族官系統、捺缽官(隨駕)系統、宮衛官系統、邊防軍州系統、群牧官系統等等,在當時人的心中,這些系統的使職遠比本官更重要。

在此,筆者依據遼官結銜規律,對於其結構,特擬出一種類似「公式」式的樣式,以期提供一個判斷遼官信息的簡便方法,即:

遼官結銜=功臣號 實職+本官(武資 文資) 階 檢校官 憲官+贈官+勛爵 封邑 賜。

但是,這種結銜在現實中不會人人如此,因為許多官員都會缺項,但是大多數官都會有基本的三項:

遼官結銜=本官(武資 文資) 實職 階。

事實上,許多官員的結銜不把階作為必標項,那麼,官銜就多是最基本的兩項:

遼官結銜=本官(武資 文資) 實職。

本官和實職(使職)構成了遼官的最基本的主幹。對於體制內的正規官

員來說,即使是只標示了其使職,時人也會知道在他的使職的背後還會有「本官」的存在。

四 余話

契丹遼朝是一個以契丹族為統治民族的王朝,它繼承了草原民族傳習已久的統治方式,與中原的統治方式形成了不同的承襲傳統。在契丹國境內,契丹族人口在數量上佔少數,漢族、渤海人口占絕對多數,怎樣統治其治下的各族成為考驗統治者智慧的一大課題。契丹國家的因俗而治策略是契丹貴族集團牢固統治國家的決定性因素。反映到官制上,一方面,在南面官制系統承襲唐制;另一方面,在傳習草原傳統的基礎上,採取「拿來主義」的方法,大量地吸收漢官制度來對應北面官。正如《遼史·百官志》中所云:「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樸實,不以名亂之……國制簡樸,漢制則沿名之風固存也……」漢官本官都來自唐、五代官制,北面官也以唐、五代官稱來標示本官(包括階官化了的節度使類),這樣,在整個國家境域內,所有的官員在本官上是統一的,不至於產生混亂,有利於辨識和操作,這不能不說是極具智慧的。同時,分析遼代官員結銜以及變化,我們同樣也可以看出存在著「運作考慮」和「身份考慮」,安排使職(實職)就是在做運作考慮,是針對「事」的;安排本官就是在做身份考慮,是針對「人」的。

遼官的本官借用唐五代官稱,同時又把部分使職階官化(如節度使類)用作本官,所以,今人看到了遼官中有大量的中原官制中的官稱。這些官稱早在唐末就已經階官化了,到了遼季更是如此。除了對於適用的部分(比如可以用以南面官的)保留之外,其他都作為本官出現。分析遼官制可以發現,隨著樞密院的職權強化,其吏房、戶房、兵刑房、廳房等取代了傳統尚書省及各部的職權,原有的尚書省六部只存「六部職名」,即大多職官名只用作本官官稱,其他「省部監寺」也是大多如此。其實《遼史·百官志》里把本官作實職官看待的舉例比比皆是,所舉此類職官名下以某某人某年任某「省部監寺」官,這種「省部監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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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百官志》,第685頁。

閻步克:《中國古代官階制引論》,第344-346頁。

《遼史》第779頁。

官絕大多數是本官性質的,而不是實掌,這一點至今也沒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夠注意。保留原有「省部監寺」實權部分的有御史台、秘書監、大理寺,吏部(如吏部銓、三班院)和中書省的部分職官,對於這些實際存在我們不得不察。

因為種種原因的局限,今人對於遼官的認識會產生一些習慣性錯誤,大約主要表現在如下幾點:

第一,錯把遼人本官當實職。比如《遼代石刻文編》、《遼代石刻文續編》中就有大量的把本官當實職作注釋的情況。

第二,錯把遼人的階當作本官和實職。

第三,錯將遼人檢校官當作本官。如有人就錯把「檢校尚書右僕射」確認為相當於副丞相的高官,為《遼史》不給這樣的高官作傳而鳴不平。遼人確有把檢校官用作稱謂的,但那只是當時人們虛稱而已,不能視為本官。

出現這些偏差的主要原因,歸根結底是對於遼官的本官、實職、階辨析不清,對於三者關係缺乏基本的認識,同時也沒有考察到當時遼人更看重結銜的哪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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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海淀中國工運學院遼墓及其墓誌》,《北京遼金文物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3月版。第325頁。

《陳萬墓誌》(《遼代石刻文編》第15頁)稱墓主為「司徒」;《張建立墓誌》(《遼代石刻文編》第42頁)稱墓主為「清河僕射」;《耿延毅妻耶律氏墓誌》(《遼代石刻文編》第143頁)稱耶律遂貞(韓製心)為「宣徽太尉」。

附:作者信息

王玉亭

男,滿洲族,1962年10月生。祖籍河北省青龍滿族自治縣。現供職於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政協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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