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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孫二娘開了「人肉包子店」,卻為何不殺三種人?

《水滸傳》是中國最出色的古典文學名著之一,其思想性,藝術性都相當之高,市井、江湖、廟堂、基層……古代中國社會的各個方位《水滸傳》都表現地相當出色,不過這裡面有些很細微的情節,乍看一下似乎沒什麼,但是仔細琢磨,卻很值得思考思考。

比如《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中便有這麼一個情節,當孫二娘想謀害武松,被武松察覺,雙方起衝突的時候,其丈夫張青趕來,及時制止,張青孫二娘夫婦得知來客是打虎好漢武松後,立刻道歉,並申請結為兄弟。

之後,張青向武松解釋,自己和老婆孫二娘開的確實是黑店,用人肉做包子沒錯,但是有三種人他們是不殺的,哪三種呢?

第一, 是雲遊僧道,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 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台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第三, 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那這個情節就很有意思了,為什麼張青認為這三種人不能殺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大家可以先思考一下,張青、孫二娘他們是不是「好漢」呢?

答案很顯然:當然不算!

張青和孫二娘夫婦在十字坡開著黑店,「只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這簡直就是喪盡天良的勾當!他們即沒有反抗貪官污吏,也沒有做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他們殘害的也不是流氓惡棍,只是些無辜的客商。

然而,即使是這對喪盡天良的夫妻,也不殺這三種人,為什麼不殺呢?張青給出的理由是,雲遊僧人沒有過分享受,日子過得清苦;妓女謀生很不容易;而流配的罪犯中有很多英雄好漢。

這些理由可以說一點也不充分:難道無辜的客商中就沒有辛辛苦苦慘淡經營的?就沒有日子過得清苦的?就沒有作風正派的「英雄好漢」?

所以,「不殺三種人」,根本原因並不是張青所說的,那是什麼呢?其實如果把這三種人和無辜的客商進行對比,我們大概就能猜出來。

雲遊僧、妓女、犯人與客商最大的區別是什麼呢?他們都是社會邊緣人士!

這種謀財害命的黑店,張青孫二娘這類做「人肉包子」的歹人,哪有什麼憐憫之心?

但是,憐憫心沒有,但同理心還是有的,他們不殺這三種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自己,也是社會邊緣人士。

也正是因此,對於這三類人,他們也有一種唇齒相依,同病相憐之情。

寺廟,妓院與黑店,相對於朝廷所控制的「主流社會」,他們是疏離的,也有相對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的社會,我們一般叫做「江湖」,「江湖」有自己的行事規則,如果違反了,便會被認為「不是好漢」,被江湖所唾棄。

人可能會沒有良心,但還是希望有一個歸宿,即使是主流不容的江湖社會,也是一個歸宿。

對於這些社會邊緣人士來說,既然已經為主流社會所不容,那泛意的江湖社會便成為其唯一出路,所以他們對江湖自然有歸屬感,這種情況下,被江湖所唾棄對於他們的傷害,遠遠比被朝廷通緝所帶來的傷害大。

魯智深也是一樣,打死鎮關西後,也只能到五台山當和尚,流落江湖。

那麼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了:為什麼張青孫二娘這種惡貫滿盈的人,也能被「江湖」認可呢?甚至連武松都毫不介意與他們結拜?

那咱們就要說道說道「江湖」了。

江湖是什麼?是鋤強扶弱,為民除害嗎?亦或是兄弟同心,肝膽相照?呵呵,那是金庸古龍所塑造的江湖,是「浪漫主義」式的幻想式江湖。真實的江湖可不是這個樣子的。

在金庸古龍里的江湖裡,一個菜鳥進去了可能會被大俠所救助,但是在真實的江湖中,只會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射鵰英雄傳》中,傻裡傻氣的郭靖全心全意對待「小叫花」,卻贏得了美人黃蓉的歡心;然而在真實的江湖社會中,他只會被騙得傾家蕩產。

真實的江湖社會裡面都是些不服從主流社會規則還能全身而退的狠人,他們心毒手辣,詭譎多詐,在這裡面生存,需要有極高的生存技巧,以及一顆冰冷的心。

《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是真的在江湖中混過的(據說在農民軍隊伍中當過),知道真實的江湖運轉法則,我們來看看他筆下的江湖。

王倫為難林沖,要求他納「投名狀」後才能上山,而「投名狀」是一個無辜客商的人頭….

宋江為了騙秦明入伙,竟然令王英等人穿著秦明的服裝,血洗青州城外的村莊,使得秦明成了朝廷欽犯,無路可退;為了讓朱仝入伙,竟然令李逵將朱仝所保護的知縣的四歲兒子一斧將腦袋劈成兩半…

王英他們剛剛抓住宋江時,不認識其身份,想挖出他的心肝做一碗「醒酒湯」。

……

類似情節,數不勝數,這才是江湖。

在這種江湖中,張青孫二娘開「人肉包子鋪」,似乎並不為江湖人所不恥,也沒有破壞江湖社會的規矩(他們殺的可不是江湖人),所以他們也堂堂正正地自稱「江湖好漢」,而武松也能接受和他們結義。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現實社會中,如果一旦出現一個「孫二娘」式的黑店,大家一定是義憤填膺,要求嚴懲犯罪分子;然而在讀《水滸傳》,或者看電視劇的時候,絕大部分讀者似乎並不會對「孫二娘」這類人產生類似的「本能厭惡」,甚至也默認了他們的「好漢身份」,這又是為何?

說到這裡,我想舉《武狀元蘇乞兒》中的一個劇情說明,皇帝認為丐幫人數太多了,要求蘇燦解散丐幫,而蘇燦的回答是這樣的:丐幫有多少弟子不是由我決定,而是由你決定的...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吶。這個道理,放在《水滸傳》中也是一樣。任何時代,都會有江湖社會,但江湖殘暴成這樣的卻不多見,根源在哪裡呢?不是江湖本身的問題,而是主流社會出了問題,所謂「亂自上作」。

《水滸》中君昏臣奸,歹人當道,翻開《水滸》,整本書都是被官府欺壓,只能忍氣吞聲的小百姓,這類劇情高潮就是林沖的戲份——無緣無故就被殘害地家破人亡,落草為寇!讀到這裡,氣氛是很壓抑的

主流社會如此糜爛,有人起來反抗、不鳥這個世道,那讀起來自然會舒服很多,當然,這些反抗者不是革命家,他們可能不是為了什麼崇高理想而戰,僅僅是自己活得不爽,但光是有一種反抗精神,就足以光彩奪目。

「林沖雪夜上梁山」是《水滸傳》思想性,藝術性最高的情節之一

那綠林中的殘暴,非理性行為呢?這當然也是不對的,但是相比於《水滸》中廟堂里的昏聵糜爛,一潭死水;「江湖」 還是更有美感,生機勃勃,畢竟還能快意恩仇,而且多少也有真情實感。殘忍?這些綠林人士再殘忍,有昏君奸臣殘忍?

美國學者傑克遜在他的英譯版《水滸》中如是寫序言這些寫道:《水滸傳》又一次證明了人類靈魂的不可征服的向上的不朽精神,這種精神貫穿著世界各地的人類歷史。《水滸傳》也可以作為人類本性反抗非正義現象的一個例證。

總的來說:大家寧願看一個在江湖中干著殺人越貨,開人肉包子店勾當的孫二娘;也不願看端坐在廟堂高位,幹得卻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骯髒事情的高俅。畢竟孫二娘好歹還有一丁點江湖法則(不害三種人),但高俅之流則是毫無準則,只有利益和權謀。

可是,還有最後的問題:既然真正的江湖如此詭譎殘酷,為何各路英雄好漢仍然推崇著道義?為何金庸古龍的江湖明明不符合真實情況,大家依舊心嚮往之呢?

原因有兩個,第一:江湖中的詭譎殘忍是真的,但情感也是真的,在一起爭奪利益時,你死我活毫不留情是真的,但是惺惺相惜也是真的,所謂「金杯共汝飲,白刃不相饒」。這種浪漫主義,自古就被人們所追求。

第二:絕大多數人如果能被容於主流社會,還是不希望去主流社會的對立面——江湖的,就像武松,如果沒有潘金蓮謀害其兄,他不可能放棄好好的「都頭」不做而落草為寇,絕大多數人,仍然希望著世界能夠更清明,而不是像《水滸》中的江湖一樣遍地的黑暗與血腥,即便是對主流完全失望,流落江湖,大部分人這份本能情感也沒有完全褪色,所以,在江湖中推崇道義,是他們最後的倔強,也可以理解為是僅存的人性。能好好過日子,誰也不想刀口舔血。

《無間道》中經典台詞:我想做個好人。也是這個道理。

所以你看,即使在梁山這個盜賊團伙的地盤上,「替天行道」的旗子還是高高掛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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