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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殺人寫寫詩,一個混跡在詩詞界的「古惑仔」

文宗時,世人稱李白的詩、張旭的草書、裴旻的劍舞為"三絕"。

雖然李白是以詩聞名天下,

但李白可絕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李童鞋」。

據史料記載,李白本人的武功非常強,被稱為「唐朝第二大劍客」,

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全國擊劍比賽亞軍。

可能你會問了,那第一是誰啊?

那就是被唐玄宗封為左金吾大將軍,江湖人稱「劍聖」的裴旻。

劍聖啊!瓜友們!

而且李白就是跟隨裴旻學的劍,

劍聖的徒弟啊!瓜友們!

用腳想都知道,有種師傅的他能差到哪去。

當然,這些不免有些誇大,

但李白確實在當時的文人圈裡是劍術第一,在武士圈裡是文彩第一。

感覺這哥們好習武甚至超過好寫詩,

這也能從側面解釋李白的詩為什麼總那麼豪氣,

畢竟人家自身就是個一身功夫的鋼鐵直男。

從《新唐書?文苑傳》中有記載,

李白「喜縱橫術,擊劍,為任俠」。喜歡權謀之術,為人行俠仗義。李白在向別人推介自己的特長時曾說:「十五好劍術,……三十成文章。」

這裡就明明白白的在告訴我們:

勞資小時候刀槍棍棒都耍的有模有樣。

所以李白在《俠客行》中的那句千古名句: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這句話看似是形容俠客的,

但窗窗越來越覺得完全有可能是在偷偷給自己打call。

年輕時的李白脾氣火爆,仗著一身好功夫,打架的事沒少干。

唐代流行鬥雞活動,

在一次鬥雞活動中就和幾個小流氓幹起來了,大發神威一連手刃了好幾個潑皮。

場面想像不出來,就腦補他那句「託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

鬧市啊!拿刀砍人,還砍了好幾個人,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最後實在寡不敵眾,

得虧朋友帶來了官府的人才把他救下,

不然世上多了個被砍死的混混,卻少了個天下聞名的詩仙。

以上據不可靠考證,這事發生在李白25歲的時候。

那李白25歲時還幹了什麼?

「仗劍去國,辭親遠遊」 。

這傢伙絕對不是學乖了跑出去參加高考去了,李白一生就沒參加過科舉。

窗窗覺得吧,這傢伙估摸著是殺了人避風聲去了,

同時藉此機會「橫行」天下,做個大俠或者將軍什麼的。

李白習武之心很重,為了學劍術,提高武藝,又專門到山東。

他在《五月東魯行答汶上翁》一詩中寫道:

「顧余不及仕,學劍來山東。

唐代文人裴敬寫過一篇文章《翰林學士李公墓碑》,裡面講李白

「常心許劍舞。裴將軍,予曾叔祖也。嘗投書曰:『如白願出將軍門下』。

文中的裴將軍,就是劍聖裴旻,李白的師父。

李白除了有一個著名的劍客師父外,還有一個殺手徒弟,有詩為證——

《贈武十七諤》。

從這首詩的序裡面,我們就可以看出兩人的關係:

門人武諤,深於義者也。質本沉悍,慕要離之風,潛釣川海,不數數於世間事。聞中原作難,西來訪余。

翻譯過來就是,

我徒弟武諤人狠話不多,正義感爆炸,聽說安史之亂爆發了,就來拜我為師,準備為國效力。

要知道,武諤是個殺手,不是詩人。

他拜李白為師,是來學武藝的,不是來學詩的。

李白武功高強,尤擅劍術,他對劍的迷戀在詩中常有體現。

據統計,

《全唐詩》里李白詩中「劍」字共出現了107次,分布在106首詩中,約佔全詩總數的10%。

說白了,李白就屬於那種沒事寫寫詩,有事砍砍人這種類型的俠客。

其實吧,李白的尚武並不奇怪,

在唐代,作俠客、作大將確實是當時大部分年輕人的普遍追求,

是一種人生觀,是太平盛世的時代精神。

比如李白的「憶昔作少年,結交趙與燕。金羈絡駿馬,錦帶橫龍泉」;

岑參的:「功名只向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磧西官軍》);等等,

不過窗窗估摸著,最主要的一點大概還是,

當時的盛唐非常開放、尚武,女流氓都數不勝數,

所以那個年代的七尺男兒沒點武功,應該都會被歸為死娘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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