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緝令能抓到逃犯?官員:你看看上面那句話,想跑比登天都難
我們常看到古裝電視劇中,很多百姓圍著官府的通緝告示指指點點,而告示上的畫像,簡直不忍直視,頂多也就有個人臉輪廓,恐怕就是逃犯親娘看了,也認不出來吧,更何況稍作易容,官府緝拿逃犯簡直比登天都難。古代難道就靠這個抓人,可笑至極!
海捕文書,是中國封建時代官府通令各地衙門捕獲逃犯的公文,猶如現在的通緝令,簡稱「海捕」,一般指面向全國範圍內的追捕。
當有逃犯時,官府衙門便開具「海捕文書」,捕快憑藉海捕文書來通緝抓人,上面除了寫有逃犯的姓名、年齡、籍貫外,往往還配有逃犯的畫像,即「畫影圖形」以便官民辨識和緝拿。
據史書記載:春秋末期,楚平王為了追殺伍子胥,命人製作了他的畫像,張貼到全國各地,並懸賞捉拿,這大概是中國歷史上記載最早的通緝文書。
其實在古代不是主要靠畫像來抓捕逃犯的,主要是幾種方式:
首先,是身份證明文件。就是類似於現在的身份證,這種身份證明制度在中國古代名字各有不同,最早出現的是商鞅變法時期的「照身貼」,而商鞅恰恰因沒帶這種身份證件而被拒絕住店、出關,弄得寸步難行,無奈只得返回封地,最終車裂而死。
歷朝歷代都逐步完善身份證明制度,後來包括僧侶也有專門的身份證「度牒」,出門在外時有專門的「路引」。
其次,是保甲連坐制度。保甲制度是中國封建王朝時代長期延續的一種社會統治手段,最本質特徵是以「戶」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
連坐就是指一人犯罪,整個鄉鄰都會受到牽連。因此,在古代如果鄉鄰有人犯罪,大家都要被問責,要是窩藏包庇更是罪加一等,大家發現外鄉陌生人,只要說不清來由,都會被直接舉報送官的。
最後,當然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懸賞制度。如果大家細看海捕文書或緝查令上都會寫著一句話,上面清楚寫明賞金幾百兩白銀,多的時候千兩、萬兩也有,童叟無欺。
試想一下,在古代十兩銀子可夠一戶普通人家一年開銷啊,清朝時期的一品官一年俸祿才幾百兩而已。那些逃犯,在百姓眼中儼然成了會行走的寶藏,如果能僥倖舉報成功一名逃犯,簡直是八輩子修來橫福,比中巨額彩票還要激動人心!
碰到嫌疑人等,管他是不是逃犯,先舉報收押再說,萬一中獎呢!另外「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古代也催生很多以此為職業的線人,有點兒像西方的「賞金獵人」,專門四處尋覓逃犯。
正是因為有了上面幾種方法,哪怕畫得再不像,也不會逃出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怪不得很多梁山好漢沒有選擇匿名遠遁他鄉,反而鋌而走險,落草為寇,實在不行就出家,畢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賞金的驅使下,人民的熱情是無窮的,你能躲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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