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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貴妃「鬧革命」,為的只是「一別兩寬」!

上周,文章和馬伊琍在微博宣布正式離婚!

走過11年的婚姻,在無數次被傳言離婚後,兩人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終點。

「一別兩寬」的例子,在民國也不少見,比如陸小曼給王賡戴了那麼大一頂綠帽子,還打掉了他們的孩子,王賡並沒有把刺刀或子彈送給徐志摩,陸小曼和徐志摩結婚時,王賡甚至還送了賀禮,只不過,內心深處是否真的「各生歡喜」,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了。

徐志摩與陸小曼婚禮

要知道在古代社會,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用「洪水猛獸」形容是很恰當的,一般夫妻感情再惡劣也決不肯提出離婚。而在民國建立後,全國各地有關離婚的訴訟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湧現。

1931年,曾經貴為皇帝的溥儀也被自己的老婆提起了離婚訴訟,轟動一時。時稱「刀妃革命」

1922年11月30日,未滿13周歲的文綉被已退位但仍保留帝號的清末代皇帝溥儀選詔進宮,冊封為「淑妃」。1922年12月1日統治中國二百多年的清王朝最後一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的結婚大典,卻成了文綉憂鬱苦悶的紫禁城生活的開始。

溥儀與文綉

文綉後來把她的遭遇告訴了她的侄女玉芬。玉芬特別關注社會上的新思想,特別是對離婚和維護女權有獨到主見。當玉芬得知文綉婚姻不幸、處境悲慘時,立刻坦誠地為文綉出謀劃策,認為溥儀已經不是皇帝了,只是民國的普通公民,你婚姻不幸福,可以向他提出離婚。

文綉與宮中女眷

玉芬的建議讓文綉大有醍醐灌頂之感,但是離婚官司畢竟不是一件小事,再加上自己從來沒聽說過一個女人跟皇帝離婚的。她一時拿不定主意。後來她就把妹妹文珊找來,想徵求一下她的意見。文珊從小就是一個不甘吃虧的人,加上快言快語,在剛剛聽完文綉想離婚的話時,就表示非常贊成。

在妹妹的鼓勵下,文綉決定與溥儀離婚,通過文珊和玉芬的幫助,她聘請了三位律師:張紹曾、張士駿和李洪岳。他們幫助文綉擬寫了陳述離婚理由的文件以及致溥儀的信件,在這幾封信中,他們明確告訴溥儀,他們已經接受文繡的訴訟委託並正式代理了這樁離婚案件。

對於文繡的控告,溥儀十分憤怒,急忙命下人趕去民國飯店,一定要把文綉追回來。可是文綉與文珊早已有準備,快速離開了民國飯店,無奈之下,也聘請了林棨、林廷琛兩位律師,全權代理他同文繡的調解工作。

此時,溥儀離婚一案已經在社會上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而且支持文綉者極多,大家奔走宣揚,弄得溥儀極為尷尬。

溥儀與文繡的離婚協議書

在社會壓力之下,溥儀只能服軟。但是由於贍養費用的問題,並沒有達成協議,第一次會談不歡而散。直到1931年10月22日,中國末代皇帝溥儀與淑妃文綉在林廷琛的律師事務所內正式簽訂了《離婚協議書》,溥儀與文綉宣告離婚。在協議書中雙方明確聲明淑妃文綉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綉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雖然協議離婚,但此事對溥儀來說是難以忘懷的恥辱,在1959年被特赦以後,溥儀曾經對一個朋友自我解嘲地說,自己一生中幹了兩件轟動世界的「醜事」: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應妃子文繡的離婚要求,違背了老祖宗的規矩,有辱皇帝的尊嚴,在中國幾千年帝制史上是沒有先例的。

與文繡的官司並不是溥儀人生中唯一的一場離婚訴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福貴人李玉琴也在1957年向當地法院提出要離婚。

溥儀兩起轟動一時的離婚訴訟,伴隨著這位末代皇帝的逝去成為了歷史的縮影,成為那個年代社會變遷中獨特的符號,引發後人更多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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