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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被誣陷「上訪」,丈夫撤職,夫妻寫下絕筆信,內容不忍直視

這幾天李秀娟老師的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那麼這件事情最後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究竟是怎樣的事情能讓夫妻倆同時想去自殺,撇下自己年幼的孩子?

直到李秀娟的一封絕筆信暴露在廣大網友的視野里,我們才懂得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如果不是有這樣的證據擺在這裡,我們不敢相信,原來普普通通的一個家庭這麼容易就能被毀掉,是全家都死亡的這種毀滅。想來,要不是被逼上了絕境,哪個父母願意留下自己的孩子孤獨的活在這世上,然後自己選擇了離開人世。

新京報記者看到,網傳求助信,發佈於江蘇徐州當地一個自媒體公號,發布者名為「李秀娟」。求助信的發布對象為「親愛的老師同仁,全國網友,各級領導」,其開頭即表明,「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那麼這封信到底是如何透露出死亡的絕望的呢?我們選取了絕筆信的部分內容:

9歲女兒嘉嘉被徐州豐縣實驗小學同學無意傷害致失明後,女兒哭了整整一年,而我經歷了民警暴力毆打,扇耳光,莫名拘留,行政處分,長期監視的噩夢;我的丈夫被多次批評談話,被撤職。我和丈夫永遠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長暴力毆打我的場景。我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孩子也得了恐懼症。

在離開這個世界之前,我們把這一年多來的遭遇寫下來,我們再次請求有關人員不要再屏蔽我們的文章了,你們的心也是肉長的。

帶失明女兒北上看病遭徐州副所長羅烈暴打,被拘留2019年2月底,新年剛過,此時,距離女兒眼睛被同學無意傷害致殘已經快10個月了,女兒的左眼一天天黯淡,我們抱著一線希望決定到北京複診。我定了3月3日和孩子去北京的火車票並預約了同仁醫院的眼科挂號。

意外發生在我們出發之前,這成了我們全家人禍的開端。

3月1日晚上10點,四個人走進我家:徐州豐縣教育局信訪辦公室主任丁攀、梁寨鎮中心校領導陳晨、張超和王會計。

我忙著給幾位客人端茶倒開水,洗水果。教育局丁攀主任突然厲聲要求我退掉3月3號晚上去北京的車票。

「孩子的眼睛不能耽誤,3月份去北京的票也不好買,怎麼突然要我退票呢?"我遲疑了一下。我回答丁攀:既然領導要求我不去了,肯定有其他工作安排,那我就下次再去,我退了票。

張超和丁攀借故離開我家,並留下陳晨校長和王會計繼續監視我!

在我被拘留後,我才明白,兩位領導是去派出所叫民警了,兩位教育工作者,為了完成所謂的維穩任務,不惜給一個平民家庭帶去災難。

半小時後,四位民警突然衝進入我家,他們以我涉嫌尋釁滋事為由要將我帶走,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我和丈夫工作十幾年來,勤勤懇懇,本本分分,我們也教育孩子誠實做人,好好學習,我們怎麼可能涉嫌尋釁滋事呢?

沒等我反應過來,兩位民警稱「去一趟派出所半小時,最多一小時就讓我回來」我的兒子和女兒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場景,他們被嚇地大哭了。孩子堅信警察叔叔是抓壞人的,媽媽怎麼也成了壞人呢?

我問民警我究竟犯了什麼罪要把我帶走,此時,豐縣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破門而入「你挺牛逼,叫你走,你還不走」。他將我拖拽下樓。

我穿著襯衫,光著腳,在寒冬的深夜,我大哭著問他們為什麼抓我?

我被羅烈摔倒在地,我雙膝跪在地上,羅烈薅著我的頭髮,不由分說,瘋狂的扇我的臉,我不知道自己被扇了多少巴掌,那是我一輩子不能忘記的屈辱,他那雙碩大的黑手出現在我每一次噩夢裡。

被拖拽後受傷的膝蓋,直到出了拘留所還只能瘸著行走。

羅烈將我塞到車裡。迷迷糊糊中,我聽到孩子在我丈夫的懷裡喊著媽媽。我卻怎麼也睜不開眼。 不知過了多久,我被帶到豐縣城東派出所,我的手腳被拷在審訊桌上,刺骨的冷,我的手腕和膝蓋還流著血,我請求穿衣服,他們狂笑著,用著本地難以啟齒的髒話辱罵著我,吃著帶著熱湯的外賣和水果,他們看著我淋血的右手,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被關進一間狹小的鐵屋裡。那是一種只有在電視里才可以看得的鐵籠:狹小,冰冷,防止自殺的軟牆。

在這幢威嚴的大樓里我度過了滴水未進,被恐嚇辱罵逼供的一天一夜。

我清晰地聽到手機在派出所接待室響了幾十次,這一定是我家人打來的電話,我請求羅烈所長幫我報一聲平安,他沒有理我。手機就在那裡兀自響著,響了一夜,手機的響鈴像極了孩子喊媽媽、丈夫擔心妻子的哭聲,我哭了一夜。

我等待著他們快些提審我,給我一些飯吃,給我一口水喝。

第二天下午,副所長羅烈來給我錄口供,他要我承認我3月3日去北京是上訪的。

我對羅烈說:我女兒的眼睛被同學甩失明了,我帶女兒去北京看病,況且我也在北京同仁醫院給女兒提前掛好了號,挂號記錄可以在我手機查到。

羅烈獰笑著說:「你看你哭的死樣,像條狗一樣,你這樣的犯人我審的多了,我有的是辦法讓你招供。

隨後羅烈要求我簽字承認上訪並接受行政處罰,罪名是尋釁滋事。

我在紙上寫到:我沒有尋釁滋事,我要複議和訴訟。我幾乎以哀求的口吻問他:我到底滋了什麼事?

羅烈稱如果我再不簽字,就從重處罰我。我固執地問羅烈:我認罪可以,可是你得告訴我到底犯了什麼罪。

羅烈說:如果你簽字,我就給你喝水。當時我極度虛弱,已經一天一夜滴水未進。我還是拒絕簽字。

羅烈命人將我塞進車裡,對看守民警稱「一口水別給她喝」。隨後,我被送往徐州拘留所。

在拘留所得知被抓原因:疑似上訪

到了拘留所,管教問我身上和臉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傷,此時我才知道,自己的臉被羅烈打變形了。管教看我一直在哭,他彷彿明白了什麼,他搖了搖頭,嘆了口氣離開了。

在拘留所的七天,那是我永生不敢再回憶的日子:逼仄的空間,多人擁擠的板床,無法吞咽的餐水,解手時被多人圍觀,被圈養的屈辱。那些經歷,每次回憶我的心都在顫抖。

7月放暑假以來,有關人員找我談了很多次話,我希望依法賠償女兒左眼失明的問題,一分不多要,一分不少要,我請求追究暴力毆打我派出所副所長羅烈的責任,哪怕是一個道歉。對於這些訴求,沒有哪怕一個被滿足。

我和丈夫是本本分分的老師,我們從來沒有想過這種暴力會發生在我們家庭。我們的孩子看到羅烈暴打我後,每一次在街上看到警察都會嚇哭。

我們全家實在沒有辦法了,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我也得了嚴重的抑鬱症,如果我們再不被解救,我們真的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求求社會關注我們。

4日中午,新京報記者據此撥通李秀娟留下的電話,接電話者自稱是是李秀娟的女兒嘉嘉,今年十歲。其告訴新京報記者,「媽媽和爸爸一大早就出門了,手機也沒帶,目前只有她和2歲的弟弟在家。」嘉嘉稱,媽媽「昨晚哭了」,今天父母一早出門時,只給自己留了一些麵包和水,而至於其去向,目前尚不得而知,也無法取得聯繫。這樣的刑法,跟古代的屈打成招又有什麼區別呢?最可怕的是事情的真相遠不止這麼多,李秀娟在信中多次絕望的說:我女兒的左眼徹底失明了這是一個母親絕望的吶喊,她在呼籲這個社會,她在用一雙手,用一雙眼睛,一張嘴,絕望的期待著希望的到來。

留下絕筆信以後,李秀娟夫婦來到湖邊,8月4日上午,豐縣李秀娟發布疑似輕生帖文。發現該情況後,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人開展工作。令人高興的是李秀娟夫婦已於當日下午18時50分許平安找到。只要活著就還有希望,對吧?正義和公平能在他們死之前到來嗎?各位,我們不做路人,我們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當黑暗湧來時,我們要勇於抗爭,給李秀娟夫婦希望,讓他們感受到人間的溫暖,而不是地獄的慘絕人寰。魯迅曾經說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心思揣摩中國人的。但事實告訴我們我們要勇於鬥爭,為李秀娟夫婦做支撐,不然他們真的有可能就這樣死去。

素材來源:新京報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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