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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絕筆信事件:當事民警否認刑訊逼供,校方將代賠36萬

【文/觀察者網 阮佳琪】

「徐州女教師絕筆信事件」持續發酵,女教師李秀娟發文稱赴京就醫時被徐州當地多部門阻攔,包括遭到派出所副所長毆打及刑訊逼供。

今日(5日),徐州豐縣警方首次公開回應,稱對其依法傳喚且全程錄視頻,調查組已拷走所有視頻。

當事派出所副所長否認對其刑訊逼供,但由於執法記錄儀沒電,導致部分畫面缺失。

此外,李秀娟女兒所在學校校長表示,7月下旬校方已決定代賠36萬元,保留對兩個造成意外的學生家庭的訴訟等權利。

8月4日,徐州女教師李秀娟網路發求助信稱,因女兒失明欲前往北京看病,卻遇當地多部門阻攔,以及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的毆打及刑訊逼供。

據新京報我們視頻報道,5日,當事派出所副所長羅烈講述傳喚李秀娟的執法過程,並稱其中絕對不存在毆打、辱罵等情節。

今年3月1日是羅烈值班,他稱當晚9點多,有豐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前來報案表示,多次到北京越級反映問題的李秀娟,在訓誡的情況下又揚言買了北京的票,準備上北京越級反映問題。

在核實情況和向相關領導彙報後,警方帶著傳喚證上門進行傳喚。大概半小時後,羅烈被告知李秀娟拒不配合執法,不穿鞋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耍無賴。

屢次勸說無效後,羅烈申請對其進行強制傳喚。但將其帶至樓下後,李秀娟掙脫欲跑,因沒穿鞋還摔了一跤。

為了執法安全,羅烈給李秀娟帶上手銬,將其強制帶回派出所。

羅烈表示,在安撫過李秀娟情緒後,對其進行了約2小時的問話。

同時,他還稱在李秀娟家中全程錄像,但由於執法記錄儀沒電導致部分畫面缺失,其餘全部視頻證據已經上交調查組,否認對李秀娟刑訊逼供。

另據豐縣城東派出所所長潘榮祥稱,派出所執法過程中系依法傳喚、依法審訊、依法進行處罰,整個執法過程都有視頻,調查組已經把視頻全部拷走。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8月4日,李秀娟在自媒體《徐州民聲》發布帖文稱,自己10歲的女兒梁琳(化名)去年3月被同學誤傷,導致視神經損傷左眼失明。

2018年7月,其帶女兒去北京同仁醫院就醫,被告知視力基本為0,無法治癒。其間,他們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後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攔住,勸其回家。

今年3月份,夫妻兩人準備帶孩子到北京複診。李秀娟在信中表示,徐州當地部門將他們一家前往北京的行為定性為「上訪」,並隨後對其進行「不公正對待」,要求其承認「上訪」,自己被當地有關部門攔截後並以「尋釁滋事罪」被拘留7天。

此外,其在被帶走過程中,被派出所副所長羅烈推搡、扇耳光。拘留期滿之後,長期被不明人士監視。

根據該文的描述,今年6月25日,豐縣教育局下發處分決定。決定書中稱,李秀娟身為公職人員,因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已構成其他嚴重違反紀律行為。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經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

其丈夫梁成振原為梁寨鎮周樓小學校長,則被多次批評談話,後被撤職。

文章最後稱,「我們全家實在沒有辦法了,我也得了嚴重抑鬱症,求求社會關注我們」。該文引發外界對作者可能輕生的猜測,因而迅速受到廣泛關注。

@平安豐縣 4日通報稱,當日18時50分許,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雲龍湖邊平安找到,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豐縣縣委、縣政府隨後成立聯合調查組,表示將對其反映問題開展全面調查。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一份顯示日期為2019年8月1日的簽署了「豐教報字」,名為《關於李秀娟反映學生梁某某眼睛被甩傷問題要求重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報告》的文件被披露。

從豐縣教育局權威人士處獲悉,這份報告內容屬實,報告中顯示的簽發人員謝輝系豐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報告顯示,經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學時,豐縣實驗小學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隊時,拿著校服打鬧,無意間用校服拉鎖碰到梁琳左眼。

事發後班主任常某調查處理,未發現梁琳眼睛有異常癥狀,其後,梁琳正常上學。

約一個月後,李秀娟發現孩子左眼眼皮有個疙瘩,去豐縣人民醫院檢查,4月16日,梁琳在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做了眼瞼腫物切除術,就醫後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調醫藥費問題。

報告稱,豐縣實驗小學於2018年4月至12月之間10多次協調此事。

經法律援助中心核算,李秀娟提出索賠36萬元,但涉事學生家長質疑梁琳左眼失明與拉鏈無關且認為賠償金過高,未達成協議。

協調期間,涉事學生家長、學校建議李秀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被後者拒絕。李秀娟稱未走司法程序是律師希望治療結束後可一次性提供證據。

對於李秀娟所言自己被截訪一事,該報告中寫道,李秀娟於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三次越級進京上訪並登記,「教育局均安排專人接訪並耐心細緻做好其思想疏導及勸返工作」。

報告顯示,豐縣有關部門最後一次調解發生於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

期間,由信訪局局長張峰牽頭,教育局、實驗小學、梁寨中心校等領導參與協商。由於李秀娟提出為其丈夫恢復校長職務,以及撤銷對自己的記過處分,調解失敗。

7月31日,李秀娟最後一次前去國家信訪局上訪登記,國家信訪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其中建議李秀娟尋求司法途徑。該《不予受理告知》出具四天之後,李秀娟的那封絕筆信在微信公眾號「徐州民聲」公之於眾。

據新京報我們視頻最新消息,今年7月下旬校方決定代賠償李秀娟家庭36萬元,但保留對兩個造成意外的學生家庭的訴訟等權利。

@人民日報 昨晚(4日)對此事發表微評,將「絕筆信」形容成「一面鏡子」。

「這封絕筆信,是悲情求助,也是憤怒控訴。真相如何,靜待調查。人已找到,平安比什麼都好。事再解決,更是眾望所歸。從風波到風暴,並非沒有反思之處,對蒼生疾苦,應多些體恤之情;對合理訴求,更應依法依規滿足。若如此,何至於小事變大、大事變炸? 」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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