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19年!明知兇手卻無法定罪,最後因為一部電影兇手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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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殺人事件曾經是韓國四大未破解奇案之一,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兇手就明明站在眼前,卻無法定罪。
為什麼無法定罪?兇手又是誰?
梨泰院殺人案兩凶身份不一般
1997年4月8日晚上10點左右 ,在梨泰院某漢堡店的廁所里,發生了一個慘不忍睹的悲劇,一個韓國大學生被刺9刀身亡,被害者家庭一般,所以就算有冤,也可能會白死一場。
「梨泰院」這個地方靠近韓國的美軍駐紮基地附近,周邊經常活動的人多是美軍的家屬,韓美混血兒居多,而兩個嫌疑犯都有一定的背景。
一個是美籍韓美混血兒皮爾森,他的父親是駐韓美軍,所以他是美軍家屬,有一定的保護特權,美國軍方的介入,加上他不會說韓語,造成破案過程困難重重。
另一個AJ是美籍韓裔,父親有很強的實力背景。
犯罪現場在警方檢查之前就被店員完全破壞,這導致警方只收集到部分證據和少量照片,所以接下來的調查只能依靠兩名嫌疑人的證詞。
都指認對方才是兇手
案發後,18歲的美籍犯罪嫌疑人皮爾森被美軍抓獲,美軍將其交給了韓國方面,但又給調查設阻,派人重申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所以調查進程緩慢。
在調查期間,皮爾森堅稱自己無罪,同時向檢察官透露,當晚除了他和被害人外,還有個叫AJ的人也在現場。
最後AJ由父親陪同從美國來到韓國,AJ以證人的身份說是皮爾森殺了人。在後續對皮爾森的調查中,皮爾森卻說出一個相反的案件經過,皮爾森說是AJ攻擊殺人的。
在這場追逐真相的戰鬥中,兩名嫌疑犯互相說對方才是殺人兇手,自己只是旁觀。那他們到底是誰在說謊?皮爾森和AJ誰是兇手呢?
案件錯綜,兩人都得以逍遙法外
根據美國方面的調查報告兇手是皮爾森,所以他們將皮爾森交給韓國方面,而根據朴檢察官的調查發現,在本案中AJ是兇手的可能性更大
1997年5月漢城地方法院22分局開庭審理,涉嫌殺人案開庭,皮爾森被以「持有致命兇器和毀滅證物罪」起訴。
但審理時,又有黑人同學指出是AJ是兇手,這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1997年10月13日,漢城地方法院宣判,AJ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但事情並不會就此結束,AJ的父親動用關係,找到能左右案件的人物。
1998年4月30日,梨泰院殺人案轉入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推翻原判決結果,AJ被當庭釋放。
但由於AJ已經得到無罪判決,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檢方決定不予起訴,讓其以證人身份力證皮爾森有罪。檢方18年前以單獨犯罪的嫌疑對AJ提起訴訟,遺漏了皮爾森,因而備受批判 。
皮爾森在與律師見面時一直重複原來的主張,稱「當時AJ剛吸完毒,在精神恍惚之下犯下了罪行,請大家為我祈禱,我想學韓語」。吳秉周律師說:「我多次對他說,如果殺了人,就應該像受害者家屬道歉才對,但皮爾森堅稱『絕對沒有殺人』」。
因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只有AJ和皮爾森兩人,兩人的證詞都有不同程度的作假,兩人又都有不一般的背景,最終因為各種複雜的因素,梨泰院殺人事件中,兩名兇手全部逍遙法外。
在時隔16年後的2015年9月,皮爾森被押解回韓國,接受韓國司法機構的審判。
一審和二審裁判部認為,皮爾森仍不知反省,把責任推卸給共犯,因此對他判處20年有期徒刑。
但也因為被告殺死受害人的事實已被充分證明,所以判決他20年有期徒刑原審判決。
這個令人痛心的案件至此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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