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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豐縣絕筆信第三天:為女鬧訪的女教師,以及哭泣的教育局官員

文|每日人物李和息

李秀娟發布「絕筆信」後,短短2天,事件發酵速度遠超她在過去一年多里,為左眼失明的女兒所做的努力。

突如其來的關注度,也迫使她和徐州豐縣相關部門,各自梳理往事的細枝末節。而在這場「控訴」與「反控訴」的漩渦中,暫時還沒人先掙脫出來。

8月6日,李秀娟發表聲明,稱自己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發出「絕筆信」,現在卻成了「千夫所指的鬧訪戶」。她辯稱自己曾先後找過4名律師,並非官方所說的:不走司法程序執意上訪鬧事。

兩天前,李秀娟夫婦在發布一封「絕筆信」後失聯。該信直接將矛頭指向「豐縣派出所副所長羅烈」和「教育局丁攀」,稱「這個世界的惡,你們佔了一半。」

信中提到,李秀娟在2019年3月份遭到豐縣相關部門無故毆打、逼供、監視,丈夫梁斌也於3月18日被撤除周樓小學校長一職。

當天下午,徐州警方在湖邊找到李秀娟夫婦,將其平安帶回。但是,豐縣相關部門被捲入了一場新風波。

無故被打?警方:依法傳喚、依法審訊、依法處罰

找到李秀娟夫婦後,豐縣政府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並於8月5日發布通告,稱「未發現民警有毆打辱罵行為」。

該通告未能平息網上對於「民警打人」之事的爭議。李秀娟和羅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各執一詞。

據李秀娟所說,今年3月1日晚,她被警方人員強行拖走,沒穿鞋子和外套,膝蓋也受了傷。期間,羅烈等人對她進行毆打、辱罵,在派出所傳喚不讓她喝水、不給吃飯。

羅烈隨後向媒體否認了李秀娟的這些說法。他稱,李秀娟膝蓋上的傷系其奔跑過程中摔倒所致。審訊期間他曾安排協防隊員拿給李秀娟水和饅頭,但她說心情不好不想吃。

羅烈回憶,3月1日晚上9點左右,派出所接到豐縣教育局報警,稱多次到北京越級反映問題的李秀娟又揚言買了上京的票。核實之後,派出所警員帶著傳喚證對其進行傳喚。

半小時後,羅烈接到警員電話,說李秀娟不配合,「在街上耍無賴不穿鞋不穿衣服」。羅烈稱他在屢次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才對李秀娟申請強制傳喚。後為執法安全,才給她上了手銬。

3月2日晚,李秀娟被豐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七日。

兩人對「毆打行為」的說法,大相徑庭。而在警方提供的執法記錄儀視頻中,晚上9點01分到10點05分,李秀娟並未被毆打。視頻中,李秀娟得知被傳喚時,拒絕前往,並將白色羽絨服外套脫下,露出紫紅色的保暖內衣,期間兩次坐在地上。

視頻顯示,晚9點57分,警員給羅烈打電話。10點03分,羅烈出現後,抓住了李秀娟的胳膊,試圖將其從地上拉起,未果。當羅烈表示要對其進行強制傳喚時,李秀娟站了起來,並稱會穿上衣服跟他走。

此後,該執法記錄儀視頻缺失,「客觀原因是我的記錄儀沒電了。」羅烈說。

除了毆打行為,李秀娟還提到曾被刑訊逼供。對此指控,羅烈同樣否認,「我安撫過她情緒之後,進行了約2個多小時的問話,這個過程監控都是全程記錄的。」

問及監控視頻,豐縣城東派出所所長潘祥榮8月5日回應媒體,稱聯合調查組已將監控視頻全部拷走,經初步調查了解,派出所系「依法傳喚、依法審訊、依法處罰。」

6月21日,基於被行政拘留的事實,豐縣教育局給予劉秀娟記過處分。

上訪被攔、還被監視?校長稱「照顧起居,也不想脫離視線」

李秀娟承認,自己沒有配合警方傳喚,腿傷可能是在混亂之中磕破的。

但她始終不明白,「我怎麼就尋釁滋事了呢?」她後來回想,這次被拘可能和自己多次上訪有關。

李秀娟回憶起自己拘留到期釋放後,曾因身體不適住院,她發現病房外面站著幾個陌生人,「都戴著口罩,也不說話。」李秀娟後來聽說是這些事教育局和校領導來給她做思想工作的。

對此,李秀娟女兒所在的實驗小學校長李釗向媒體透露,當時是為了照看李秀娟的生活起居,「也是不想讓她脫離視線,但絕對沒有限制她的自由。」

8月1日,一份由豐縣教育局簽署的名為《關於李秀娟反映學生梁某某眼睛被甩傷問題要求重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稱,李秀娟分別於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三次越級進京上訪並登記。

該報告還披露,每次李秀娟進京上訪時,教育局均會安排專人到北京接訪並耐心細緻地做好其思想疏導及勸返工作。

而在3月1日被抓之前,李秀娟剛剛購買了3日去北京的火車票。她告訴記者,這次進京是為女兒眼睛做複查,「沒有上訪的念頭,我有醫院挂號的證據。」

女兒梁琳的眼睛,是李秀娟上訪的開端。

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的兩名男生在打鬧時,將衣服拉鏈甩到了梁琳的眼睛上。班主任常青回憶,當時梁琳的左眼皮紅了起來,說是「有點疼」,但她沒在意,認為問題不大。

回家之後,梁琳眼睛的痛感並未消失。李秀娟先是帶著女兒去了附近的診所,醫生說是「左上眼皮充血紅腫」,給拿了眼藥水和消炎藥。

幾天之後,李秀娟又聽到女兒說「眼睛看東西模糊」,她這才意識到嚴重性。4月10號,常青接到李秀娟電話,被告知梁琳左眼皮上有一個疙瘩。

4月14日,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診斷結果顯示梁琳「左眼鈍挫傷」。4月16日,梁琳做了眼瞼腫物切除術。此次就醫後,李秀娟聯繫了班主任常青,讓她幫忙找涉事學生家長,協調賠償事宜。

第一次的見面協商並不順利,對方家長只願意出2000元賠償。常青回憶說,李秀娟當時明確要求學校和對方家長共同支付30萬賠償金。

賠償事宜沒談妥,李秀娟先後找了多名律師,但大都被建議「先等孩子治療」。

兩個月後的6月25日,學校再次組織三方家長進行協調,涉事學生家長表示願意各出15000元,校方則稱其出於人道主義立場,願賠5000元,共計35000元。但李秀娟當時已經決定走司法程序,並未接受,「(學校)要我簽字按手印,一次性了斷。」

此後,女兒的左眼視力持續惡化。

7月初,李秀娟帶著女兒前往北京同仁醫院治療,檢查結果是「左視神經損傷」。李秀娟聽到醫生說「孩子眼睛面臨永久失明」時,坐在樓梯上嚎啕大哭。

李秀娟回憶,當時在醫院一位北京大姐建議她到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7月6日,李秀娟在離京的前一天,聽大姐的話兒,去了信訪局。

當時一個壯年男子在信訪局門前攔住了她,說能幫她處理好女兒的問題。但等到李秀娟返回豐縣之後,此人再無音訊。她後來得知,這個人是豐縣的截訪人員。

事隔2天,輿論矛頭轉回當事人,「受害者」成「鬧訪戶」

8月5日晚間,豐縣政府通報稱,梁斌利用其職務之便,以學校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鑒定,違規使用公章,「負責李秀娟穩控工作,存在穩控不力問題。」

也因此,3月14日梁斌的周樓小學執行校長一職被宣布暫停。

對於丈夫濫用公章一事,李秀娟表示實屬無奈。她從律師處得知,打官司和索賠必須有傷殘鑒定報告,且必須以單位名義申請。此前,李秀娟去找實驗小學和豐縣教育局蓋章,均被拒絕。

2018年12月7日,徐州市中心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梁琳左眼鈍挫傷致左眼視神經損傷,左眼達到盲目4級,構成八級傷殘。

拿到鑒定書,李秀娟到豐縣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了核算。「傷殘賠償金按豐縣人均收入47200乘以20年再乘以0.3,就是29萬多,再加上精神撫慰金等,一共36.8萬元。」 她解釋道。

這個數額,涉事學生家長並不接受。「事發1個月了,這段時間裡發生了什麼事情,家長是不認同的。」對方家長讓李秀娟提供證據,否則不予賠償。

豐縣教育局信訪辦負責人丁攀也不認可這份鑒定書的可信度。他表示,司法鑒定應該由法院指定機構操作,或者由梁琳所在的實驗小學蓋章,「但她蓋的是周樓小學。」

接受澎湃視頻採訪時,丁攀聲淚俱下,稱自己付出了熱情耐心,卻遭李秀娟如此對待,並給自己的名聲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她來維權,我的名聲誰來維護啊。」

據校長李釗介紹,截至目前,學校已組織超過15次協商,他直接參与的有5次。李秀娟否認了這一說法,稱只和家長協商了三次,還都「不了了之」。

8月5日,李秀娟在接受採訪時,承認其「絕筆信」是有人幫助操作的,腿傷可能也是混亂之中碰到了車門。她解釋說,自己此前為了維權加了很多群,群友之間會互相交流經驗。

8月6日,李秀娟發表聲明,稱自己曾先後找過4名律師,並非官方所說的:不走司法程序,執意上訪鬧事。

同時,她指出自己當初是走投無路,發出「絕筆信」,現在成了「千夫所指的鬧訪戶」。

事件發酵的第三天,輿論風向一再發生變化。在這場「控訴」與「反控訴」的漩渦中,暫時還沒人先掙脫出來。

(文中梁斌、梁琳、常青為化名)

(本文綜合自新京報、我們視頻、北京時間視頻、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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