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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清時期,有一種女人可以終身不嫁人,比已婚婦女更自在

現在有些女人恐婚,堅持獨身主義,理由就是「我有文化,有理想,能賺錢養自己,喜歡一個人獨處,我為什麼要嫁人?」不嫁人自然有不嫁人的好處,沒有家庭矛盾,一個人自由自在。但這是在婚姻自由的現代社會,在包辦婚姻的舊時代,女人可以不結婚嗎?

當然可以,但你必須生活在晚清的廣東,就可以當自梳女了。自梳女也稱媽姐或姑婆,是指未婚女子自己把頭髮像已婚婦女一樣盤起,以表示終生不嫁、未婚終老。

自梳女並非像現在的獨身女士一樣單獨生活,她們是和其它自梳女居住在一起,相互扶持,因為一生沒有丈夫,逝世後被稱為凈女。

為什麼女人能選擇終身不嫁人,這是因為經濟的獨立。明代中後期蠶絲業的興起,女人自己可以勞動賺錢,自己養活自己,所以才能婚姻自由不嫁人。

據有關資料記載,自梳女產生於珠江三角洲,,具體在廣州與珠江三角洲,是廣東的獨特現像,這個群體只存在了300餘年,從晚清到民國,直到20世紀30年代以後才結束,現在就沒有了,現在的獨身女士不用自梳就可以一輩子不結婚。

《順德縣誌》記載:順德蠶絲業發達,許多女工收入不錯,達到經濟獨立。她們看到很多女人出嫁後,受丈夫的打罵,受婆婆的氣,因此情願終身不嫁,於是產生了自梳女。

為什麼一輩子不嫁人的女人被稱為自梳女,因為古代的未婚女子是不能盤頭的,結婚時才能把辮子盤起來,挽成腦後的圓髻。

自梳不是說一聲就算自梳了,必須和婚姻一樣有儀式,等於是自己嫁給自己了。自梳儀式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婦女聚居的「姑婆屋」內舉行,舉行自梳儀式的姑娘要預先購備新衣、鞋襪、妝鏡、頭繩及香、燭、餚,以後用黃皮葉煮水沐浴,設供品拜觀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後由年長的自梳女把她的辮子梳成髮髻,更換新衣新鞋,還要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禮,經濟寬裕的自梳女還要擺酒宴客。

「自梳」儀式上還要唱歌謠:「一梳福,二梳壽,三梳自在,四梳清白,五梳堅心,六梳金蘭姐妹相愛,七梳大吉大利,八梳無災無難。」

自梳儀式完成後,這個姑娘以後就不用嫁人,正式成為「自梳女」,終生不得反悔。自梳女一般住在姑婆屋,也可以繼續居住娘家,平時她還可以到姑婆屋與自梳眾姐妹聚會。

自梳女採桑繅絲來養活自己,在生活上自梳女像姐妹一樣互相幫助,彼此就是親人。住在娘家的自梳女年老或病危時,不能在娘家病逝,必須移居姑婆屋來離世。

終身未婚的女人可以當自梳女,已婚女人也有的當自梳女,被稱為不落家的自梳女。她們被父母包辦婚姻並抗爭無效時,過門行婚禮就拒絕同丈夫同床共枕,三天回門後就在住在娘家不回婆家,被稱為「不落家」。

自梳女甚止比已婚婦女還幸福,她們擁有獨立和自由,一般已婚婦女一生跟隨丈夫,一輩子出不了村,除非丈夫移居外地。而自梳女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很多都走出深閨,經商或打工,甚止能出國跑南洋(新加坡)打工,很多新加坡的文藝作品都表現過自梳女的生活。

女人一旦自梳就不得反悔,日後如果有不軌行為,就會被毒打,被裝入豬籠投河溺死,所以自梳女要比已婚女人還要守規矩。

現在沒有自梳女了,只要你經濟獨立,隨時可以獨身不嫁人,不需要自梳。看來女人還是經濟獨立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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