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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後分手,女人和男人誰更忘不掉對方?過來女孩,說了實話

愛情是我們對幸福的嚮往,同時也是我們幸福的起點,每個人都在渴望愛情的同時,遇見種種磨難和困難,但是經歷了這些之後,就是幸福的彼岸。

在當代社會裡,戀愛後同居的現象已經十分的普遍了,婚前同居往往更能夠看出兩個人是否合適,也能夠更加的了解彼此,有利於兩個人對婚姻的鄭重考慮,同時,也昂兩個人變得越來越成熟。

那麼同居後分手,男人和女人誰更難忘記對方呢?過來女孩告訴你她的看法。

01.芳芳,女,23歲,和前任同居了一年,原本抱著結婚的目的在一起,結果卻發現兩個人有很多地方不合適,我覺得沒有誰忘不了誰,不合適就和平分手。

沒有和前任同居的時候,我們的確很甜蜜,幸福感也爆棚,那個時候我就覺得我們一定會幸福下去。

直到一起生活,我們才發現彼此的缺點,他和我想像中的不太一樣,他也覺得我並沒有起初的溫柔,後來爭吵也漸漸變得越來越多,我們發覺不合適,就和平分手了。

其實成熟的戀愛,就是喜歡就要在一起,不愛了就分開,直到今天,我們都沒有一絲的後悔和遺憾。

一段感情還要是愛過就足夠了,能夠做到最好的就是不糾纏,讓彼此有更好的機會遇見更好的人。

02.小婉,女,26歲,和前任在一起了四年了,同居也有兩年了,原本覺得我們會一直幸福下去,我心甘情願的去照顧他的生活,可是沒有想到,最後還是分手了,我忘不了他。

我的性格就是比較隨和,和前任在一起的時候我也很依賴他,我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給他,我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但是似乎我做的一切都成了理所應當。

即便是這樣,我依舊愛他,覺得餘生一定會和他一起過,可是他還是提出了分手,我挽留了很多次,可是他還是沒有回來,直到今天我依舊愛著他,朋友說我愛得太卑微了。

其實忘不了前任不一定是對方有多好,而是因為你付出了太多的愛,沒有得到回報,反而覺得不甘心。

03.周周,女,28歲,同居了三年,分手是我提的,我覺得在一起生活後發現沒有什麼新鮮感了,起初前任還是會糾纏不休,但是慢慢的就好了,我覺得比起前任,我更放得下。

我的前任對我很好,但是時間久了我覺得我們之間的生活很無聊,接近於老夫老妻,每天上班下班,一起吃飯,即便是在一張床上睡覺,也毫無感覺,這樣每天都一樣的生活我真的過夠了。

我提出了分手,儘管前任拒絕,但我還是想要結束這段感情,與其難為自己,不如早點做個了斷。

結語:其實同居更好的一點是,讓我們認清自己想要什麼樣的感情,同時也讓我們明白自己的優點和不足,無論怎樣,為了遇見更好的人,遇見更好的幸福,這些都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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