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或非英雄好漢?水滸後傳暗諷梁山群雄,卻道出他仇人身世謎團
文:都頭鄆哥(作者原創授權)
之前,都頭與大家品讀了《蕩寇志》(《水滸傳》續書,清代俞萬春著)第九十六回,戴春在紀明的「幫助」下成功娶了娼妓陰秀蘭,但卻不小心得罪了鄰居孫婆,孫婆計劃報復戴春。今天我們繼續品讀《蕩寇志》第九十七回「陰秀蘭偷情釀禍,高衙內縱仆貪贓」,看看後續發展如何。
情節簡介:那日陰秀蘭到孫婆家後園,無意中見到了隔壁的姚蓮峰,姚、陰二人彼此有些意思。孫婆見二人有意,便故意去暗示姚蓮峰,又在陰秀蘭到自己家時故意給其看姚蓮峰畫的花樣,姚蓮峰、陰秀蘭彼此都被孫婆所引誘,對對方朝思暮想。孫大光三七之日那天,請僧人來作法事,姚蓮峰也過來幫忙,陰秀蘭與陰婆去城隍廟燒香,陰婆讓她先回來幫孫婆料理事務,陰秀蘭便提前回來。當時孫婆讓姚蓮峰幫自己上樓取茶葉,自己去了廚房,陰秀蘭到孫婆家不見孫婆,便直接上樓尋找,正好與姚蓮峰單獨撞見,二人控制不住,就在孫婆床上一陣雲雨,孫婆覺得事有蹊蹺,上樓正好撞見二人偷情。在孫婆的一番安排下,姚、陰二人以後便經常廝會,陰婆也知道,只瞞著戴春和紀明。不料戴春有一天上街撞見了烏阿有,此人與牛信相識,牛信與富吉都是高衙內心腹,烏阿有將陰秀蘭是娼妓的底細以及其與姚蓮峰通姦之事都告訴了戴春,並與鳥教頭等一起去捉姦,過程中將姚蓮峰推下樓摔死。富吉得知後,便要懲治陰婆並敲詐戴家,正巧毛和尚幫戴全殺了仇家錢泰聚,被錢家告上官府,富吉查明戴全、戴春是一家,便要捉戴春。戴春買上告下,並出賣哥哥戴全,陰婆又向富吉賠罪並讓陰秀蘭服侍,最終案件以紀明被判死刑告終,富吉只抓了戴全兒子,並四處捉拿戴全。高衙內只知享樂,不料接到了梁山兵打曹州的消息。
都頭曰:此回是「謎之三回」的最後一回,或許也可以稱之為「垃圾總動員」,因為內容主要是將陰秀蘭偷情,戴春捉姦,毛和尚殺人,戴全逃跑,高衙內、富吉等趁機敲詐等一系列猥瑣不堪之事揉捏到一塊。從本質上看,就好像是「狗咬狗、一嘴毛」,兩邊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曹州城就像一個臭水溝,裡面匯聚了庸官高衙內,佞仆富吉、牛信,猥瑣土豪戴春,幫閑紀明、烏阿有,娼妓陰秀蘭,老鴇孫婆、陰婆等等一眾猥瑣不堪的小人,內容烏煙瘴氣,讀後令人噴飯。然而就在這些小人爾虞我詐、勾心鬥角之時,梁山這股巨浪已經洶湧而來,當巨浪過後,這些臭水溝中的「臭魚爛蝦」都將被席捲而走,消失在歷史中,讓我們感覺既可笑又可憐,這或許也是一部分現實世界的縮影。閑話少說,我們還是先看看此回涉及的歷史典故。
此回所涉及的典故主要有兩個,第一個是陰秀蘭與姚蓮峰偷情後瞞著戴春,「忽一日,戴春上街,走過盡情橋,巧巧撞見一個起禍的冤家。是戴春舊日的一個幫閑。本城人氏,姓烏,小名阿有。上年往東京買賣,與那個沒頭蒼蠅牛信曾相認識。」「沒頭蒼蠅」在這裡作為高衙內手下牛信的綽號,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成語,比喻亂闖亂碰的人。現代很多詞典在說明這個成語出處時,大都註明出自清·俞萬春《蕩寇志》第97回:「上年往東京買賣,與那個沒頭蒼蠅牛信曾相認識。」其實沒頭蒼蠅牛信早在第74回中即出現,高俅參謀孫靜為高俅設計逼迫陳希真將陳麗卿嫁與高衙內,預先寫了一個誣告陳希真結連梁山泊的狀子,如果陳希真不同意,便用狀子陷害。「孫高當時起了稿底。出名的是孫高、薛寶、沒頭蒼蠅牛信、矮腳鬼富吉——那富吉便是富安的兄弟——狀子上寫著「密首陳希真私通梁山賊盜,膽敢為內線,謀為不軌」的詞語。」一部小說中能產生成語很不容易,《蕩寇志》在創造性這點上還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個典故是在回末的評語中,吳荔裳曰:「全春二案,若風馬牛,中間只供出戴默待一事,為兩案關鍵。仲華無端插曹州劫數一筆於戴春傳中,一若非戴春不能供出戴默待,而戴春竟純做戴全之關係未免欺人。讀者須識破其實系另文插入,正如左傳魏絳和戎,無端插入好田一事。」吳荔裳所說的「魏絳和戎,無端插入好田一事」出自《左傳》「襄公四年」,當時的背景是春秋時期,中原地區各大諸侯國並立,但與此同時,周邊也存在著許多少數民族(戎狄)勢力,而如何處理與少數民族的關係便成了一個重要課題。魯襄公四年,山戎無終國的國主嘉父派人到晉國,通過魏絳送上虎豹皮,希望晉國能和自己友好相處。當時晉悼公年輕氣盛,特別喜歡田獵演武(好田),做什麼事都願意用武力解決,得知戎狄的請求後,認為對方貪婪又不肯歸附,便想出兵攻打。魏絳雖然認同晉悼公對戎狄的評價,卻沒有附合他「討伐」的主張。他先是分析利害,認為如果討伐戎狄,將會失去人心,當時諸侯剛剛歸附,如果勞師費財與戎狄作戰,留在中原的兵力無法對抗南方的楚國。在楚國威壓下,各國必將叛晉從楚,得不償失。接著他引用了夏代方國首領后羿自恃箭術高妙,不重視民生國事而放縱於打獵最終導致身死國滅的故事,委婉規勸晉悼公不可沉迷田獵,一味追求武功,忽視德化作用。最後他才指出和戎可以帶來五個好處。晉悼公最終被魏絳說服,同意了和戎,晉國因此爭取到了周邊各少數民族的擁護,日益強盛起來。在這個故事中,魏絳引用后羿的典故看似與和戎一事無關,但其實正是讓晉悼公醒悟的關鍵。吳荔裳認為戴春的故事中插入戴默待一節似乎很突兀,但正是因為戴默待是戴全的兒子,戴全為了救兒子才引來梁山兵馬攻打曹州,這樣很好地銜接了戴春故事與前後文的聯繫,因此作用和《左傳》插入好田一事是相同的。
說完典故,我們再說說本回中作者創作上的三件事。第一件是諷刺梁山好漢的問題。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作者設計林衝殺高衙內報仇的情節其實本意並不是為了替林沖打抱不平,而其實作者在正文中已經有意無意地在諷刺林沖了。第95回中描寫道:「那戴全另是一家行為,身有千百斤膂力,專好耍槍弄棒,結交好漢,——不然,如何認得林武師?——不論偷雞吊狗,好的歹的,都是朋友。」怎麼樣?把林沖和偷雞吊狗之徒相提並論,用心如何,顯而易見。如果這還不明顯的話,我們再看看本回的描寫,高衙內審問戴春時,戴春便直口的供道:「他和那案內的錢泰聚有切齒深仇,因錢泰聚那年和小人的哥子比校拳棒,錢泰聚用重手點壞了哥子,病經一年,哥子因此懷恨,……」大家看到這句話是不是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原文第77回是這麼寫的,林沖道:「他說同小弟有讎隙,卻也一時想不起。除非是那年,我同他兄弟陳希義奪八十萬禁軍教頭之時,我用重手點壞了他。然當時大家都遞生死甘結,原說死傷勿論。況且他兄弟又隔了一個多月,自己病死的,卻怎麼記仇在我身上?」說這兩件事純屬巧合,相信大家都不會信。作者在這裡擺明是用錢泰聚之事影射林沖之事,本意無非是想讓大家產生林沖人品低劣的錯覺,林沖作為《水滸傳》原著中被「逼上梁山」的典型人物,且作為主角之一,尚且被作者如此諷刺,那麼其他梁山好漢被「黑」也就沒什麼好奇怪的了。
第二件事,高俅的兒子問題。《水滸傳》原著中,高俅的兒子是高衙內,但沒有說具體叫什麼名字,文中寫道:「(林沖)恰待下拳打時,認的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子高衙內。原來高俅新發跡,不曾有親兒,無人幫助,因此過房這阿叔高三郎兒子在房內為子。本是叔伯弟兄,卻與他做乾兒子。」也就是說高衙內並不是高俅親兒子,而是乾兒子。而在《蕩寇志》中,作者給高衙內取了一個名字,文中寫道:「原來那本府高大老爺高世德,自到任至今,已近三月。」俞萬春為無才無德的高衙內取了高世德這樣一個名字,估計是想起到諷刺的效果,這自然是小說家言。其實歷史上高俅是有兒子的,而且不止一個,據《靖康要錄》卷七記載:「(靖康元年)五月十六日,聖旨:高俅率領軍兵,敗壞紀律,累有言章,可與追除,子孫幸冒亦與降等授官,以戒後來者。吏部供到:高俅已身亡,前系檢校太保、奉國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簡國公;子堯卿見系岳陽軍承宣使,堯輔安國軍承宣使,堯唐桂州觀察使。十八日奉聖旨:高俅追檢校太保、開府儀同三司;堯卿、堯輔並與右武大夫,堯康與右武大夫,並遙郡刺史,余官迫奪,諸孫免。」也就是說高俅至少有三個兒子,高堯卿、高堯輔、高堯唐(康),這三個兒子並不見得有什麼才學,只因為老子是高俅,因此雞犬升天,竊據著承宣使、觀察使這樣的要職。直到高俅死後,才被降級,但也沒有變為平民。《水滸傳》的作者不見得沒見過這條史料,但小說中卻安排高俅認高衙內為乾兒子的情節,筆者推測很大可能是為了諷刺高俅這個「一夜暴富」的混混,雖然當上了太尉,但卻干出了認叔伯弟兄做乾兒子這樣荒唐的事情,那麼他能做出「亂自上作」之事也就毫不見怪了。
(靖康要錄高俅三子記載)
第三件事,就是俞萬春創作「謎之三回」的原因。上期專欄中我們已經分析了其中的一個原因,那就是諷刺原著中武松等的好漢行徑。那麼還有其他原因嗎?我們先看一下本回回末邵循伯的評語是怎麼說的。【邵循伯曰:此二回夾敘文章也。宋江之攻曹州,其本意只在闢土地充府庫而已,其假名也,則為林沖報仇,報仇之中,又有一舉兩得者,因特表戴全抱屈受冤之故。如此便覺得興師動眾為戴全計,為林沖計,並為官長苛虐除暴安良計,遂似有名之師矣。然而戴全之弟,並不為戴全收禁也。作傳者,則必剖析其事故,於是乎條分縷析,確敘本源。就從上回鐵算盤糾合紀明一節入手,寫出設局誘姦種種情節,無孔不周。謂其為攻打曹州之發端可也,謂其為貪財好色之果報可也,謂其為閑情別緻,偶插一出松利文字,亦無不可也。】從邵循伯的話中,我們可以發現,作者寫戴春等人一系列故事,還有一層原因就是為了凸顯宋江等攻打州郡,其實並不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只不過是在不明是非的情況下,為了一己私慾,荼毒生靈而已。說白了,作者的根本用意其實就是通過這三回故事來達到他諷刺梁山好漢「不忠不義」 的目的。至於邵循伯在批語最後說的那三種原因,不過是「表面原因」,而上面所說的「深層原因」才是作者的真正意圖,這也正和作者創作此書「尊王滅寇」的主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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