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過去了,這部電影的對手依然是0
午夜,電台,哀傷的情歌,天空飄著淅淅瀝瀝的雨。
婆娑光影下,一個紅衣女子,擎著傘,獨自走在歸家的無人路上...
十分鐘,九分鐘,還有不到五分鐘,她就要回家了。
這時,斜刺里忽然竄出一條黑影,
瞬間,一雙柔滑邪惡的手,便捂住她的嘴,將她拖入黑暗之中...
以上故事情節,節選自韓國經典影片:《殺人回憶》。
1986年10月23日,韓國,京畿道華城郡。
這天晚上,一樁兇殺案打破這個偏僻寧靜的小鎮。接警的朴探員趕到現場後,發現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
死者的遺體被藏匿在水溝里,下身赤裸,頭部被白色的內褲遮住眼睛,雙手反綁在身後...
警方初步估定,這是一起惡性強姦殺人案。
遺憾的是,一場大雨,加上警方不作為,兇殺現場早已被破壞。
案件陷入僵局,朴探員一頭霧水。
而正當他們焦頭爛額之際,第二起兇殺案又突然發生了,被害人同樣是女性。
一樣的雨天,一樣暗夜,一樣的漂亮女人,和一樣的作案手法...
兩起命案後,整個小鎮陷入人心惶惶,加上媒體的渲染報道,破案成為迫在眉睫的事...
壓抑的朴探員,這天來到情人的私人診所里,尋求片刻的輕鬆。
閑聊中,情人告訴朴探員,鎮上有一個殘障青年,在其中一名受害者遇害那天,曾悄悄跟蹤過她。
聽聞這個消息,朴探員大喜過望,立即穿上衣服就沖了出去...
雖然沒有足夠的證據,也有很多疑點需要解釋,但朴探員不管那麼多,還是執意逮捕了這個殘障青年。
在警局裡,他與另一名警察,一個紅臉,一個白臉,威逼利誘,恐嚇毆打,總算將口供騙到了手!
當他們神采奕奕,帶著媒體和「兇手」指認現場時,在廣大民眾的圍觀下,「兇手」卻忽然大喊大叫,翻供了!
情節至此,一場警方自導自演的鬧劇誕生,與此同時,命案依舊不停地還在發生,
第三起、第四起、第五起...
影片《殺人回憶》上映於2003年,導演奉俊昊在圈內,被譽為是「中國年輕電影人的精神教父」。
他有多厲害?
才拍了三部電影,就躋身韓國一線導演行列;
用心三年打造的《怪物》,打破多項票房記錄;
今年柏林電影節,更是憑藉《寄生蟲》,一舉收穫韓國第一枚金棕櫚獎盃...
主演朴探員的宋康昊,無論在國內、韓國、還是國際上,都是享譽盛名的實力派演員。
他在韓國有著「國民影帝」稱號,凡是韓國電影比較重要的獎項影帝,他都拿過,另外,他還是首屆亞洲電影大獎的影帝得主。
宋康昊與文在寅坐在一起出席活動
拋開兩位實力派電影人,這部電影本身的光彩,也夠精緻
豆瓣top250排名123,作為一部懸疑犯罪片,有近30萬人打出8.7的高分,算是個奇蹟了。
看一看網上的評論,大都是這樣的:
「史上最好看的韓國電影。」
「毫無破綻的完美電影。」
「這麼多年過去了,這部電影的對手依然是0」
「這樣的影片,放眼中國,就算沒有「技術原因」,也無一有實力拍出!」
「在一流的商業技法中,又能載入沉重的集體反思,這也是韓國電影崛起並在亞洲稱雄的重要原因」
......
很多人可能納悶,這樣一部犯罪懸疑片,為何能收穫如此好的口碑?
猴哥以為,這要從影片的三處來解讀:
首先,從背景上,這是一部依據真實事件改編的影片,它取材於韓國「三大謎案」之一的「華城連環殺人案。」
1986年至1991年這段時間,在韓國京畿道華城郡地區,發生了一系列的兇殘姦殺案。
共有10名女性慘遭侵害,被發現時,她們的下體都被塞入異物,脖子被長筒襪勒住致死,作案手法極其變態兇殘!
案例一:1986年12月14日,一個21歲的公司女職員在水原市的咖啡店相親完後,於晚上11:00搭乘巴士的回家途中失蹤。7日後,被發現了陳屍稻田,雙手被反綁,死因是勒死。
案例二:1987年1月10日,一個18歲的女學生於晚上8:50分放學與朋友分開後獨自乘坐巴士,之後為行蹤不明,隔日被發現陳屍在田地中。雙手反綁,死因是被圍巾勒死。
案例三:1990年,11月15日,一個14歲的女學生獨自回家,於晚上6:30在途中在石料店背面的山野遭強姦殺害。
隔日被發現陳屍在同一個地點,屍體是由父母與警察的陪同下發現的,雙手雙腳被反綁,胸口有兩道刀傷且其他部位被嚴重傷害。
... ...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現在,兇手都還沒有被抓獲。
案件一天不破,受害人與家屬就一天得不到安慰,群眾的憤懣情緒也無法化解,
影片建立在這個基礎上,既還原了真實,也剖析了辦案中的粗糙細節,非常具有意義。
其次,在內容上,它探討了法律與執法者存在的意義。
法律這個概念,自然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而存在的。
執法者,作為執行法律使命的人,他們的存在意義是什麼?
是為了「單純工作任務」而破案,還是為了「一顆維護社會安定的公德心」來破案?
如果是前者的話,便會很容易為了這份「工作」而跑偏。
比如,迫於工作壓力,以及立功的心態,朴探員明知那個殘障青年不是罪犯,依然威逼利誘,刑訊逼供,甚至不惜在證據上造假,也要頂罪...
即使沒有足夠的證據,也要對那個在犯罪現場打手槍的猥瑣曠工刑訊逼供,執意定罪。
他們從未想過真正的兇手一天不抓,就會有另一個無辜的人受傷害...
說白了,警察這個行業,首先要具備兩種能力,一份是真誠社會責任意識,另一份才是辦案能力。
這部影片告訴我們,唯有擁有這兩種能力,才會誕生一個好的警察。
一味的充保護傘,一味的視好人生命於不顧,讓受害者的冤魂埋在地下十幾年得不到昭雪,
這樣的警察,這樣的公僕,我們要他幹嘛!
最後,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犯罪片,它的主題,很值得剖析。
在豆瓣上,很多影評人將思路放在分析最終的兇手上,如此,我們就按照這條線走下去。
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是那個殘障青年,在很小的時候,被人放了一把火,半邊身體被毀掉。
也因為這,很多人都對他冷眼相看,女人更不青睞於他,如此,看到好看的女人,他只能在後面悄咪咪的跟著。
由於這個行為,他率先成為了懷疑對象。
第二個是那個穿著女性內褲的礦場工人,因為處於扭曲的心理,午夜跑到罪案現場去自慰,結果被以為是罪犯。
但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他是一個很受鄰居歡迎的人,不僅常年照料患病的妻子,還每周去基督教堂做彌撒,是個標準的好人。
另外,他的性壓抑,在妻子患病不能發生關係這裡,也找到了似乎有些恰當的理由。
第三個是最值得懷疑的那個年輕退伍軍人,據一名逃脫的女性受害者所言,罪犯擁有一雙柔滑細膩的手,而恰好他符合這個標準。
其次,一個女警官發現,每逢下雨天,兇案發生時,總會有個人在電台點播一首傷心情歌,後來調查到,這個點歌的人,就是憂鬱的退伍軍人。
另外,從作案手法,以及捆綁的技術來看,罪犯一定是個訓練有素的人,而軍人這個標籤自然也對的上。
可以說,不僅在證據上,從性格到行為上,退伍軍人都是最大的懷疑對象。
可是,當受害者體內遺留的精液化驗結果出來後,令所有人都不能接受的是,比對居然不成功!
發展到這裡,劇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了,觀眾看得也是一頭霧水,然而,更令人驚詫的是,當退伍軍人搖晃著走進隧道時,時間也跟著穿越到了十幾年後。
至此,朴探員已經改行做了商人,案件更是成了陳年冤案...
罪犯是誰?
影片看似沒有表達出來,其實已經說出來了。
講到這裡,我們了解一下影片拍攝的另一個背景。
1986年,韓國正處於金斗煥軍政獨裁的時期,從影片中,可以處處看到80年「光州事件」,暴力鎮壓學生運動的影子。
比如,大街上不斷地示威遊行,人民被動肆意毆打,活在混亂與恐慌之中;無休止的防空警報;軍隊寧願去鎮壓善民,也不去捉拿罪犯;以及法制體系的混亂,連犯罪現場都沒能力保護等等...
再反觀那三名被懷疑的對象,一個殘疾人、一個病人家屬、一個被忽略的退伍軍人。
三個人,不同的標籤,但擁有者同一屬性,既是社會的「弱勢群體」。
換而言之,他們被懷疑,所遭受的暴力執法,其實與那些被侵害的女性一樣,都是受害者。
是誰造就了一個個女性,在明知會發生命案的當晚死去,是誰把一個個無辜的人抓緊警局,殘暴毆打?
是警察嗎?
不是,警察在這裡也是受害者,因為他們生在一個混亂的體制,他們也想破案,但現實不允許。
他們向軍隊求助,軍隊都去鎮壓「暴民」了,於是,他們只能去求助巫婆...
說到最後,那麼誰是兇手?
其實已經很清楚了,影片想要譴責的兇手,其實是韓國那一時期的政府。
是他們一手造就了當時的黑暗,混亂狀態,才使得一個個女性被害,一個個無辜的人被冤枉殘害!
該主題,便是這部影片,十幾年來,找不到對手的原因...
影片最後一個鏡頭,也很值得回味。
當從商的朴探員,多年後,又路徑兇案現場,一個女孩告訴他,有個「普通」人也曾來過時。
那一瞬間,他的雙眼也定格在了鏡頭。
這個畫面的停留,其實意義很深,或許是影片想要告訴我們:兇手你在哪兒呢?我可在一直看著你!
不管你多麼強大,也不管你會躲過幾個十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