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奇案 師長之女慘被碎屍 分成3段藏在箱中 5年後兇手才被槍斃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0月30日,天津的《民國日報》上刊登了一條尋人啟事:
「李董玉貞,年35歲,於10月25日下午5時,由十區大理53號乘三輪車外出至今未回,遍找無蹤,如有知其下落者請賜信,備有重謝,絕不失言,李允之謹啟。住址:第十區大理道53號,或用電話通知:三局四四四零」
沒想到,才第三天(11月1日),全天津的報紙又刊登了重大新聞:
「害死髮妻董玉貞,並肢解裝箱,兇犯李允之、施美麗已被逮捕供認不諱……」
奇不奇怪?李允之特意登報尋找失蹤的妻子董玉貞,而事實真相卻是李允之殺妻藏屍,並且案發被抓了!
這樁號稱「
民國八大奇案之一
」的
柳條箱藏屍案
,究竟是怎麼個情況怎麼個過程?今天筆者就跟大家詳細地揭秘一番。
故事還需從頭講起:
民國十八年(1929年),董李兩家強強聯姻,17歲的董玉貞嫁給了19歲的李允之。
董玉貞是將門之女,脾氣火暴架子大,婚後仗著父親的地位和權勢,在夫家依舊任性蠻橫;李允之是商人家庭的富貴公子哥,雖然從小嬌生慣養,人稱「津門李五爺」,但對背景更強硬的妻子只能處處忍讓。兩人感情還過得去,8年里連續生下6個孩子,雖然夭折2個,總算還有兩兒兩女繞膝,表面上生活特別美滿平靜。
但這一切都在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發生了改變。這一年,27歲的李允之在北戴河遇上了17歲的混血美女施美麗,倆人一見鍾情,關係越來越親密……
因為當時老岳父董政國身體硬朗,權勢地位還在,李允之不敢明目張胆的搞外遇,和施美麗都是暗中來往。
到了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董政國病中虛弱,再也管不了任何事。在這情況下,李允之和施美麗偷偷結了婚,並且另買小洋樓單過。
從此,李允之對董玉貞的態度發生翻天覆地的轉變,雖然已分居來往少了,但是只要對董有任何不滿,就肯定會拳打腳踢。為此,董玉貞的額頭被打傷過,左手小手指骨折過,甚至孕中被踢得流產過……而董因少了娘家勢力撐腰,也只能忍氣吞聲……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0月24日晚,李允之到董玉貞處探望孩子們,並且一家人比較歡樂融洽地吃了一頓飯。期間,董提出讓李給自己買件高級大衣的要求,李同意,並答應次日兩人一起去買。
10月25日早晨9點,董玉貞按約定,獨自來到李允之和施美麗的家。不料,李允之竟然反悔了,不但不想陪董去購物,連買大衣的錢也不想給!
董玉貞氣不過,當場與李允之大吵大鬧起來,接著兩人扭打在一起……最後,李允之暴跳如雷氣急敗壞,竟順手拿起酒瓶子朝董玉貞的頭上狠狠砸去,直到發現董玉貞氣絕了才住手……
李允之和施美麗兩人慌了,面對著董玉貞的屍體,持續發獃長達4個小時。最後還是李允之先清醒過來,採取了如下應對措施:
下午2點多,李允之和施美麗開始清理現場,消滅一切打鬥痕迹和血跡,將屍體抬入浴缸,用報紙先蓋起來。
下午約4點,李允之開車出去買地毯、小鋼鋸、1個特大號柳條箱回來。
下午5點,李允之趁大門外沒人,家中幾個僕人也都沒在場的情況下,跑到門口故意大聲喊一句:「玉貞慢走啊!」
晚7點,李允之開車到董玉貞家,故意對岳母撒謊:「玉貞從我處出門後,叫了輛三輪車,說要去朋友家,可能會晚回來……」
晚9點,李允之和施美麗強裝鎮定,按日常慣例去參加社交活動。
晚23點,李允之和施美麗回到家中,將屍體鋸成3段、將頭鋸下放入火爐中燒得面目全非,然後一起裝入柳條箱……
做完這一切後,施美麗出主意:「將箱子運到德國去。一來董玉貞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二來屍體即便在德國被人發現,咱們這邊做得乾淨利落,追查起來也特別困難……」
於是,10月26日上午,施美麗讓僕人給一個德國朋友芮樂送信,想回德國一段時間,能否將一些物品先送到你處,動身時一起帶走(芮樂有聯繫船隻的途徑,外國友人往返都通過他幫忙搭輪船)。芮樂當然同意。
當天下午,李允之就開車將柳條箱和一些瑣碎雜物運到芮樂家,放進小倉庫中……
董玉貞一夜沒回家,母親孩子肯定著急,又通知了妹妹,兄弟等家屬,到處尋找無果,只能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出動進行搜索,肯定先找李允之了解情況。李允之很狡猾地撒了個早已經編好的謊言:
「10月25日早晨9點,董玉貞到我家。我和施美麗熱情接待,還特意叫了高級餐廳的酒菜,三人很愉快的喝酒聊天。因為都喝多了,就飯回小睡。醒來時已經近下午5點了。我因為不能陪董玉貞去買衣服了,她很生氣,直接朝我要了錢,說自己去買。然後她叫了三輪車,說先到朋友家……」這一套也曾跟董玉貞的母親說過,並且也打點好了自家的僕人……
如此一來,警察的工作就全部指向了去找三輪車夫!因為李允之故意說沒看清楚那車夫的具體相貌,警察也根本沒找不到!在社會的壓力,和家屬的壓力下,李允之不得不讓報館刊登了尋人啟事,就是咱們開篇說的那則。
10月30日尋人啟事剛見報,沒想到,當晚就真相大白了!
原來,德國人芮樂的太太有一隻特別可愛的小貓,它這天傍晚跑進了放柳條箱的倉庫……待芮樂太太找到它時,發現其爪子上竟然有血跡……順著血腳印再找,就發現了柳條箱里的秘密!於是芮樂慌忙到警察局報了案。
當晚,李允之和施美麗被捕,並且承認屍體是董玉貞的。但是李允之一再強調是自己一個人作案,與施美麗無關……
往後的近5年時間裡,法院對此案件反覆調查、審判,李允之反覆上訴,來回數個回合。
一直到1951年7月24日,李允之才最後被判了槍決,立即執行;從犯施美麗因協助殺人、分屍、藏屍滅跡,判無期徒刑。
1954年12月28日,施美麗因在監獄中表現良好,改為13年徒刑,刑期自1947年11月8日起算。
1960年11月7日,施美麗刑滿釋放。後來,有傳說她去了香港,並且開了一家大酒樓……
以上就是「民國八大奇案—柳條箱藏屍案」的詳細過往,此案當年引起轟動,甚至還被改拍成電影《空屋箱屍》


※此大將去世後,一位元帥下令將其骨灰揚了,周總理立即表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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