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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澤鄉起義,一場蓄謀已久的謀反

在教科書中,大澤鄉起義被冠以第一次農民起義的偉大頭銜,其根據主要是《史記》關於此的記載。但是儒家對暴秦的抹黑是不遺餘力的,這點已經被反覆證明過了。所以綜合史書記載及考古資料,基本可以推定,大澤鄉起義,是一場蓄謀已久的謀反。

大澤鄉起義,一場蓄謀已久的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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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大澤鄉起義的發起者,《史記·陳涉列傳》記載,陳勝,字涉,在他還在做僱工的時候,就曾經發出了「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的感嘆。此前在解讀《商君書》時曾經提到,商君為了杜絕遊民和防止高爵顯貴者豢養工人,規定了不得使用僱工,也可以推論出秦法中是禁止從事僱工這一職業的。那麼陳勝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應該是在楚國還沒有滅亡的時候,所以陳勝早有反心,和秦國毫無關係。陳勝所哀嘆的是沒有一個合適的機會而已。

前文提到秦始皇推行秦法過於急切,導致了山東六國民眾的不適應,楚國最為嚴重。因為楚國的吳起變法、屈原變法都迅速失敗,恢復舊制,完整地保留了分封制和奴隸制,民眾的法治根基最為薄弱。秦法尚未穩定之前,秦始皇驟然崩逝,秦二世在趙高的玩弄下,擅用君權,毀壞法度。即位一年就將嬴氏公室屠戮殆盡,各地護法官吏也折損嚴重,同時額外加征徭役修建驪山陵和阿房宮,成為了激起民變的導火索。

這個時候的陳勝,已經是屯長了,說明在秦朝統一後,作為僱工的陳勝是獲益的,如果楚國未滅,那麼陳勝永遠都只能是個溫飽堪憂的僱工。《史記·陳涉列傳》中記載的陳勝起義的原因是因為遭遇大雨無法按期趕赴漁陽,一旦逾期就會被斬首。但是實情卻並非如此。已經出土的《雲夢睡虎地秦簡》中抄錄了秦法關於戍衛邊疆的法條:「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意味著遲到超過半個月也不過是罰款一副盔甲,並不存在「失期皆斬」的情況。當然也可能存在秦二世擅自修改秦法的情況,但是可能性不大,秦二世最主要的工程是修建驪山陵和阿房宮,並不是戍邊,所以這句話極大可能是司馬遷為了抹黑暴秦而杜撰的,何況如此私密的議論只有陳勝吳廣兩人知道,張楚政權短短几個月也不可能有史官記載,所以可以斷定這句為杜撰的。

同時我們結合陳勝吳廣在造反前的作為就能更進一步印證這個推斷。假設真的失期皆斬,那麼僅僅需要振臂一呼,自然都會響應。但是他們卻利用神鬼之說先鼓動人心,先將「陳勝王」的布帛放置在魚腹中,故意讓人買回來給大家看到,又假冒狐狸在大半夜的大叫「大楚興,陳勝王」,一次次欺騙戍卒,騙取民心,這番作為又一次印證了他的造反是蓄謀已久的,並非是因為秦法嚴苛。

那麼為什麼陳勝吳廣選擇在這個時間點謀反呢?因為各方條件都基本成熟了。秦二世的倒行逆施,趙高為了奪權而陰謀排除異己,都從根本上危及了秦朝的統治。公室被戮、忠臣就刑,動搖了秦國的護法力量;橫徵暴斂、肆意徵發,激起了民眾的反秦情緒;還有六國流亡貴族時刻蠢蠢欲動,特別是楚國貴族沒有向其他各國的王族大多被集中在咸陽監視居住,分散在廣袤的山川湖泊之中,時刻準備著復辟。

政治嗅覺敏銳的陳勝很清楚,自身的條件十分不利,如果不能率先起事,而是等到楚國舊貴族起事後再宣布起義,那麼就只能成為別人的附庸,自己的鴻鵠之志也就無從談起。而且一旦到達戍邊的漁陽,有大軍駐守,想要鼓動民眾跟隨自己造反就更沒有可能了,這才選擇了去漁陽的路上動手。此時動手具有三個有利條件:一、率先起事,搶佔先機,為自己位列諸侯創造政治資本;二、戍邊隊伍是一支自己難以組織的現成力量,錯過機會很難再有機會集合這幾百人的隊伍;三、各路復辟勢力都在摩拳擦掌,自己起事後不會孤軍奮戰。

條件雖然不夠完美,但是陳勝再也找不到更為有利的時機來實現自己的野心了,所以他經過一番裝神弄鬼的謀劃後,發動了蓄謀已久的謀反。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秦法在最後的時刻,仍然以秋風掃落葉般的威勢,將當做出頭鳥的自己迅速剿殺,成為了六國貴族復辟的墊腳石。請看下集——秦法餘威,刑徒軍大顯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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