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閃婚卻後悔要離婚,雙方竟因8萬元彩禮費大打出手
驚奇
08-11
婚姻應該是要經過雙方慎重的考慮才決定的事情,一時間的衝動在短時間內的結婚稱之為閃婚,而有的閃婚結局並不一定是圓滿的。
近日,深圳民警接到曾女士的報警電話聲稱因為離婚女兒的撫養問題沒有很好的解決就被其丈夫毆打了,所以尋求民警的幫助。
民警到達現場後了解到曾女士與其丈夫認識兩個月後就結婚了,即使經過雙方父母的阻攔二人也還是領了結婚證,不到一年便生下了女兒,但是由於矛盾越來越大,再加上其丈夫對家庭的不管不顧導致曾女士對這場婚姻失去信心想要離婚,卻因為女兒的撫養問題發生意見進而大打出手。
曾女士的丈夫稱,當初結婚的時候的八萬塊錢彩禮如果不還出來就作為女兒的撫養費女兒就由曾女士撫養,對於這樣的說法,曾女士一家表示不同意,於是就出現爭執,目前事情還在進一步協商處理中。
小編在這裡提醒廣大網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不能因為離婚就拿結婚時的彩禮作為撫養費,撫養義務在離婚時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就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強制執行相應的撫養義務。
(實習編輯:小菜)
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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