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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兵」與「勇」有何不同,誰的戰鬥力更強?

清朝是離我們最近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我們對於舊制度的了解,清朝也是最好的樣板。尤其是近年來,清宮劇的「泛濫式」流行,讓我們對那個離去不遠的朝代有了許多似是而非的了解。經常在有關清朝的書籍、文章或影視劇上看到〝兵〞和〝勇〞二字,特別是電影,電視劇上整裝待發的清軍隊伍里,通常背上貼著這兩個字。有些人會按自己的想像,認為〝勇〞是特種兵,〝兵〞就是一般軍人——實事上卻不是這麼回事。「兵」和「勇」在清朝的軍事序列中,是各有定製,且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有所變化的。

先說「兵」。清朝前、中期,兵權主要控制在皇帝手中,主力部隊就是八旗兵與綠營兵的「兵」。八旗兵和綠營兵八旗兵以鑲黃、 正黃、 正白、正紅、 鑲白、鑲紅、正藍、 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

"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太宗時又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至此清朝的八旗兵共有24旗。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有馬兵(亦稱騎兵)、步兵、守兵之分。馬兵、步兵亦稱戰兵。沿江、海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管理。綠營兵以"鎮"為基本單位,各鎮綠營兵按協、標、營、汛編製。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都各有直屬親兵,統稱本標,分稱總督標、巡撫標、提督標、總兵標。

八旗兵和綠營兵都實行薪給制,按年或月發一定的銀餉和米糧。武器裝備主要有弓、箭、刀、矛等冷兵器,炮、鳥槍、銃槍、抬槍及火箭、火球、火罐、噴筒等火器,此外還有雲梯、藤牌、鹿角等。八旗兵的薪餉和武器裝備均優於綠營兵。

八旗軍同綠營兵雖然使命相同,都是保家衛國,但主次不同,朝廷倚重不同。按定製:八旗兵大部分衛戌京師,為國家精銳部隊,掌管京師安全;綠營兵則遍布全國各地,數量要比八旗兵多幾倍乃至幾十倍。通常影視劇上浩浩蕩蕩的大軍都是綠營兵。

順治以後綠營兵日漸取代八旗兵的主要地位。康熙年間大清朝建立不久,力圖以和為貴,於是軍備廢弛,萎靡不振。八旗兵丁一勞永逸,長期處於養尊處優的地位,以至於三藩起事臨陣磨槍亦難振軍威,武力鎮壓,故鎮壓三藩之功實屬綠營兵。雍正登基後,立志彰顯滿軍尚武精神,乃三令五申〝八旗為滿洲根本〞,大動干戈,整軍治軍,維護了國家統治。

再說「勇」。清朝前期的〝勇〞即「鄉勇」,也是清軍序列中的一種,但〝勇〞與〝兵〞相比,就是後媽養的了。雍正,乾隆後遇有戰事,若八旗和綠營兵不足用,則就地取材臨時招募的軍隊,戰事完了後立即解散,不是國家正式的軍隊,即就是戰事有功的也不久留久用。

只是到了清末,由於八旗兵的衰敗,難以承擔保家衛國的重任,「勇」的地位才得以提長與加強。清末太平天國時,曾國藩以團練起家,才改非正式的鄉勇為練勇(即湘軍),定兵制,發餉糧,稱為勇營。從此,〝勇〞基本代替了〝兵〞成為國家的正規軍主力。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八旗兵與綠營兵已腐敗不堪用。1851年太平天國革命爆發,清廷諭令各省舉辦團練"助剿"。曾國藩在湖南募團丁為營勇,訂營哨之制,糧餉取自公家,稱湘勇或湘軍,是鄉團改勇營之始。繼之,又有仿湘軍制度建立的淮軍和各省勇營。及戰事既畢,除曾國藩直轄的湘軍和其他一部分勇營遣散外,各省險要處仍以勇營留屯,稱為防軍。防軍之外,又有練軍。它從綠營選練而來,其營制餉章也全仿湘軍,任務與防軍同。這樣,自同治至光緒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時,防軍與練軍成為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它們的營制皆源自湘軍。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訓練、指揮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都只服從曾國藩,兵部無權管轄。湘軍制度之盛行,成為清朝兵制的一大變革。從此,"兵為將有",中央兵權移於將帥。這個時期,清軍的武器裝備和訓練制度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到1894年,清廷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湘軍、淮軍、防軍、練軍又相繼腐敗不堪用,於是又有"新建陸軍"、"自強軍"代之而起。因其武器裝備全用洋槍洋炮,編製和訓練盡仿西方軍隊,故稱新軍。令清朝統治者難以想像的是,這些新軍後來演化成北洋軍閥的私人武裝,也是剿滅清王朝的重要參與者之一。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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