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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得不到魯迅的愛,可是朱安很愛魯迅,從三件事就可以看出

朱安是魯迅唯一的的妻子,但卻是魯迅母親包辦的,朱安相貌不美,身材瘦小,沒有才華,只是一個守舊婦女,魯迅不愛朱安,不把朱安當妻子看,只把朱安當成母親送他的禮物。可是朱安很愛魯迅,從三件事就可以看出。

第一,朱安把魯迅的兒子當成自己的自己的兒子。當朱安得到許廣平生了周海嬰後,開始朱安很傷心,說:「我好比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爬的雖慢,但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我現在沒辦法了,我沒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沒用。」

可是沒過多長時間,朱安就想通了,並且為周海嬰的出生感到欣喜,她說:「我有兒子,以後不用當孤魂野鬼了。」

朱安一直和周海嬰通信,想念周海嬰,並且把自己的財產留給了周海嬰。

第二,朱安沒有要求分魯迅的遺產。朱安是魯迅的妻子,她有權繼承魯迅的財產,可是朱安從來沒有要求分魯迅的財產,哪怕後來她生活窘迫,窮得喝稀粥。魯迅的遺產,完完整整歸了魯迅的兒子周海嬰。

魯迅生前稿費收入很是豐厚,還留下了很多值錢的書籍。魯迅的金錢和其它不動產,如在北平和上海的藏書以及古玩物品,都可以在魯迅病故時分割清楚,但是卻直到朱安病故,魯迅的遺產都沒有讓幾個繼承人分割。

在朱安貧困得過不下去時,她曾經想賣掉魯迅在北平的藏書,許廣平不同意,委託律師事務所在《申報》上刊登啟事聲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後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有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北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

從這段話來看,魯迅的遺產沒有分,他留下的書籍就是所有繼承人的,朱安沒有權利賣。那為什麼朱安不在魯迅病故時要求分遺產,這樣她生活貧困時就可以賣掉屬於自己的財產。

不分財產對周海嬰有利,對朱安不利。如果不分財產,以後都是周海嬰的。而分了財產,屬於朱安的財產,朱安就可以賣掉。

在魯迅病故時,魯迅的母親周老太太還在,朱安可以慫恿周老太太一起分魯迅的財產,可是朱安沒有。她認為魯迅的財產是魯迅的兒子周海嬰的,別人是不能分的,包括她自己。

第三,朱安要求和魯迅合葬。雖然魯迅一生都遠離朱安,可是朱安很愛魯迅,她最後的要求就是和魯迅合葬。但是許廣平沒有滿足朱安的願望,而是把朱安葬在周老太太身邊。

從這三件事來看,雖然魯迅不愛朱安,可是朱安卻很愛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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