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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

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在京舉行。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意見》,明確了我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的內容,對網路綜合治理提出了新要求,為網路綜合治理指明了發展道路。圍繞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相關議題,記者採訪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熊光清、西安交通大學新聞與新媒體學院教授吳鋒。

中國社會科學網: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戰略部署。近兩年來,我國網路綜合治理取得了哪些進展?

熊光清:網路綜合治理關係到中國的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已經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所需重點關注的重大問題。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綜合治理取得了重要進展,網路治理體制機制建設、主流媒體的網路平台建設、網路宣傳隊伍建設、網路輿論環境建設和網路政治生態建設都有很大改善。可以說,中國已經初步構建起了比較完善的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網路綜合治理能力顯著提高。

吳鋒:2018年2月,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拉開了新一輪黨和政府機構改革。此次機構改革的一大亮點是提升了網路信息安全工作的政治地位,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進一步彰顯了網路安全和輿情監管工作的戰略價值。

網路綜合治理的成就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組織架構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架構,目前從中央到地方成立的網信部門,對於網路綜合治理髮揮著重要作用。其次,網路治理機制趨於完善,進一步健全跨部門重大事項和重大項目會商、網上重大輿情和網路安全風險通報、網上網下協同處置等機制。再次,法治建設方面,例如網路安全法的實施,此外還有由網信辦牽頭制訂的部門規章,尤其是出台一些規範性文件,這些都說明我國正在構建一個依法治網的規則和規範體系。最後,地方治理能力明顯提升。部分省委網信辦開展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並指導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打造了一系列管網治網工作品牌,探索出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互聯網治理模式。

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提出,要堅持系統性謀劃、綜合性治理、體系化推進,逐步建立起涵蓋領導管理、正能量傳播、內容管控、社會協同、網路法治、技術治網等各方面的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對此,您怎麼看?

熊光清: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網路技術對社會的重大影響,可以說,網路技術正在不斷解構原有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秩序,同時又在全面重塑一種嶄新的社會形態。此外,社會轉型加速推進,我國網民數量非常之多,現實社會中的問題必然映射到網路社會之中。這使得網路社會中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系統性和全局性問題。我國網路社會已經形成複雜巨系統,並非單一治理主體、單一方案可以解決的,需要動員多方力量,採取多種手段,才有可能解決好,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

要建成完善的網路綜合治理體系,首先,應發揮不同治理主體的優勢作用。黨和政府應發揮引領作用,市場主體尤其是網路運營商應主動承擔責任,社會組織應發揮好溝通協調作用,網民要加強監督和自律,促進多元治理主體共同參與,並形成協同效應。其次,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明確治理的領域、內容和許可權,通過適當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術手段和社會手段來加強網路綜合治理,提升治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吳鋒:首先是整體謀劃,網路綜合治理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既包括網路安全的保障、風險的規避,也包括有害信息的治理等。其次是多維治理,要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網路安全防護,加強網路安全信息統籌機制、手段、平台建設,加強網路安全事件應急指揮能力建設,積極發展網路安全產業,做到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最後是公眾參與網路空間治理,也需要激髮網民的責任心,發揮網民的積極性,形成「全民參與、全民治理」新格局,讓違法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中國社會科學網:您認為未來加快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突破口或主攻方向在哪裡?

熊光清:在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中,雖然要重視發揮多元主體的治理作用,但是,加強黨的領導和政府引領至關重要。2011年5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2014年2月,中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此後,各級黨和政府相應成立了相關機構。2018年2月,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這為加強網路綜合治理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組織保障。

當前,黨的領導和政府引領作用主要包括:推進網路法律法規與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網路立法,加強網路執法和促進網路守法;推動網路輿論的主流話語建設,掌握網路意識形態的主導權;加強網路監管,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生態環境,確保網路安全。

吳鋒:一是法律法規仍有待進一步完善。綜合治理或者說更深層次的綜合治理,恐怕要解決根源問題。一是要有完善的、科學的法律體系,然後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管理體制上仍有待提升。隨著網信管理工作日益重要,執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性更加凸顯,但不少地區網信部門工作人員的專業性不足,對網信工作的性質、規律仍很欠缺,需要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三是強化基層治理。我國網路綜合治理已經取得較大進展,特別是中央級、省級、地市級的綜合治理能力有較大提升,但就區縣級、鄉鎮級而言,仍然存在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人才短缺、缺乏適當的應對機制。因而,健全基本網路治理體系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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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責任編輯:胡雪菲 排版編輯:胡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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