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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市場環境變化,清華控股決定終止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36%股權

8月10日,紫光集團旗下三家A股公司紫光國微、紫光股份、紫光學大分別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紫光集團的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清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投控」)已共同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終止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36%股權。

清華控股經歷過兩次籌劃轉讓紫光集團控制權,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

在2018年9月4日,清華控股與蘇州高新和海南聯合分別簽署了附生效條件的《股權轉讓協議》,清華控股擬分別向蘇州高新和海南聯合轉讓其所持有的紫光集團30%、6%股權;同時,清華控股與蘇州高新、海南聯合三方簽署了《共同控制協議》,擬於股權轉讓交割後對紫光集團實施共同控制。但是,在2018年10月25日,清華控股又與蘇州高新、海南聯合分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之終止協議》,並共同簽署了《共同控制協議之終止協議》。

同一日,紫光國微、紫光股份及紫光學大同時公告,公司實控人清華控股與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紫光集團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擬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36%股權,轉讓完成後,清華控股持有紫光集團15%股權,深投控持有紫光集團36%股權。

但由於近期內外市場環境變化,經各方友好協商,2019年8月10日,清華控股決定終止轉讓其持有的紫光集團股權。終止協議簽署後,紫光集團原有的股權結構保持不變,清華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團 51%股權,仍為紫光集團的控股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將繼續支持紫光集團發展。

各方同意自《合作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簽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協議》將被終止,其對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除《合作框架協議》第六章(保密)約定的義務外,各方在《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其他全部權利義務均不再享有或履行。清華控股仍是紫光集團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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