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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值化轉型加速,銀行理財產品如何估值

告別保本、預期收益,銀行理財正逐步向凈值化轉型,投資者「閉著眼睛買理財」的日子不再。因此對於投資者而言,理財產品的估值和定價則更加重要。近日,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估值指引(徵求意見稿)》(下稱《估值指引》),首次明確了銀行理財產品的估值方法。而在以往,銀行理財產品估值在業內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多數參考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估值方法。

《估值指引》承襲了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的相關要求,明確攤余成本法的適用範圍以及市值法可採用現金流折現估值,並引入「側袋存放」這一流動性管理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和公募基金相比,銀行理財的估值指引支持符合條件的ABS(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按照攤余成本法估值。有業內人士分析稱,這或將引起監管套利。

攤余成本法使用有限制

普益標準數據統計,資管新規出台後,銀行理財凈值型產品佔比持續走高,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市場存續凈值型理財產品9494款,環比上升16.36%。

在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的過渡期內,主要以「攤余成本法」來進行估值。而從本次出台的《估值指引》來看,監管更多地鼓勵使用市值計量,在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下,只有符合相關條件的產品,才可以採用攤余成本法估值。

根據《估值指引》,選取攤余成本法應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會計準則允許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其他金融負債,二是央行、銀保監會等監管機構允許採用攤余成本進行估值。

所謂攤余成本法,即指在計算投資標的的市場價值時,將投資標的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慮其買入時溢價或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攤銷,每日計提收益。按照這種方法,產品凈值在多數情況下都會表現為正收益,無法及時反映市場的波動。

不過,《估值指引》同時提到,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核算的理財產品,應當採用影子定價的風險控制手段,對攤余成本法計算的理財產品凈值的公允性進行評估。例如,備受青睞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採用就是「攤余成本 影子定價」的估值方法。

相較攤余成本法,市值法下的產品凈值波動更加頻繁,可能在某個時間段出現凈值回撤,也可能出現凈值加速上漲。它主要採用市場或第三方估值定價,同時再加上由於市值波動帶來的估值損益,可充分向投資者展示產品的凈值風險。

對於銀行而言,多數並不傾向採用市值法,主要原因在於考慮到客戶粘性的維護。「如果完全採用市值法,收益波動就會較大,一些客戶就比較容易流失,所以銀行在凈值化轉型過程中,也在加大力度去提升投研能力,去做投資者教育。」某華東地區城商行資管部相關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另一方面,銀行理財的投資標的多以債券等固收類資產為主,且大多是持有到期,較適合攤余成本法。

另外,在非標債權類資產估值方面,《估值指引》銜接了資管新規的要求,稱只有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或者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封閉式資管產品,可以採用攤余成本法。

值得注意的是,與公募基金估值指引不同的是,銀行理財的估值指引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估值辦法規定仍存模糊之處。

公募基金估值指引明確區分了貨幣基金和非貨幣基金,對於貨幣基金的債券投資,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對於非貨幣基金的債券投資,一律採用市值法計量。相較之下,興業研究報告分析,銀行理財估值指引雖然對於固定收益類證券規定了可以使用攤余成本法或市值法計量,但卻未明確要求是哪類理財產品,也未專門規定現金管理類產品(類貨基)的估值方法。

「本次的徵求意見稿中,僅在非標資產的估值章節,引用了資管新規的規定,對於開放式的類債基產品、類貨基產品,是否可以使用攤余成本法,有待進一步明確。」興業研究稱。

金融監管研究院資管研究部總經理周毅欽亦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於固收類證券,中基協和中銀協最大區別就在於ABS和私募債的估值辦法上。「銀行理財產品的估值辦法整體上應同公募基金估值辦法保持一致。如果有明顯區別,可能會引發新的監管套利行為。」他稱。

引入「側袋估值」

《估值指引》還在「金融資產減值」部分中提出了「側袋估值法」,作為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該方法此前只在我國私募專戶領域使用過。

具體來看,側袋估值指的是,當理財產品管理人無法對金融資產進行合理評估預期風險計提減值時,可將產品中上述金融資產與其他金融資產進行隔離,放入「側袋賬戶」中,並鎖定與其對應的客戶和持有份額。其他資產仍在「主袋賬戶」正常估值,並開放申贖。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側袋存放機制的引入有望為資管產品的違約債券處置提供一種可行的機制。興業研究分析稱,「側袋存放法」能夠避免投資經理在投資資產價格跌至谷底時被迫處置該資產; 在投資標的破產時有利於清算有序開展。其往往用於投資資產破產、違約風險上升、兌付困難等情景下,但缺點在於限制了投資者贖回的權利。

所謂「側袋賬戶」,即指當投資組合中持有包括房產、交易量較低的債券、股票、文物、擔保債務憑證、私募股權等一項或幾項流動性缺失的資產,無法採用適當的估值技術對這些資產進行估值或及時變現,而將這部分資產獨立於主要投資組合,在另一個賬戶中存放、運作和核算。這個賬戶就被稱為「側袋賬戶」,原投資組合剩餘資產的存放賬戶稱為「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與主袋賬戶是獨立運作和估值的,資產變現或結清時,會將相關資金返還對應的客戶。如果側袋賬戶中的金融資產恢復正常,可進行正常估值或變現時,可迴轉主袋賬戶。

「銀行如果要使用側袋估值法,還面臨許多問題,比如對原有TA系統重新改造,對所對應的客戶份額進行重新備份;另外對業績報酬怎麼進行計算,如何定價產品浮動管理費;同時,對於投資人,特別是機構委外業務中,相關的風險監控也將更加複雜。」周毅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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