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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銀租賃領第三張罰單:因股權投資問題未整改、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被罰80萬

8月9日,銀監保會深圳監管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銀租賃」)因租賃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股權投資問題長期未整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於7月31日被罰款80萬元。 01丨國銀租賃領三張罰單 繞不過的第四十六條 ? 這已經是國銀租賃第三張罰單,共計罰款230萬元。? ? 此前,2018年1月30日,國銀租賃因不良資產非潔凈出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50萬元; ? 2018年9月30日,國銀租賃因向地方政府融資並接受擔保,以公益性市政資產作為租賃物,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100萬元。 ? 國銀租賃三次被罰都或多或少與審慎經營有關。 ? 租賃行業監管趨嚴,金租公司屢屢領罰單。不難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已成為重災區,尤其是第(五)項——審慎經營。 02丨2019年金租已領四張罰單 ? 2019年以來,這是第四起金租公司被罰事件,累計罰款達260萬元。 ? 此前太平石化金租同樣因違反審慎經營原則,於5月10日被罰款50萬元。起因是2015-2017年,太平石化金租未能通過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並糾正用印製度執行不嚴、員工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違規經濟往來,員工行為管理嚴重不審慎。? ? 北部灣金租因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公益性資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租賃物,於5月3日被判罰款80萬元。 ? 交銀租賃因2017年至2018年對某不動產租賃物未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於6月28日被處以50萬元罰款,並責令改正。(傳送門:交銀租賃領50萬元罰單 因租賃物未辦權屬轉移登記) ? 租賃行業強監管趨勢下,審慎經營也是監管層關注重點。? ? 根據零壹租賃智庫不完全統計,2018年有6家公司共7筆罰單累計罰款455萬元。在去年的7筆罰單中,除卻招銀金租,其餘罰單罰款依據均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農銀租賃、江南金融租賃及國銀租賃共4筆罰單,均違背了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即「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 表:2018-2019年金租被罰情況 來源:零壹租賃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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