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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真的「共享充電寶之父」?來電被質疑偷取他人專利!

文 | 磐石之心 編輯 | 甜夏

來源:磐石之心

曾經,共享充電寶企業之間的專利官司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當人們快要遺忘的時候,《中國知識產權報》的一篇文章《共享充電寶:市場競爭不是零和遊戲 》再次將把共享充電寶的專利爭奪戰來回到視野中。

這篇文章採訪了青島市一位名叫「劉同鑫」的發明人,他稱自己才是中國「共享充電寶之父」,並早在2014年10月就申請了「共享充電」的相關專利。

他還指責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盜取了自己的發明專利,並對這家公司自詡「發明了共享充電寶」,並拿著這些專利去融資,去起訴其他共享充電寶企業表示強烈憤慨。

在《法制日報》官網的文章《共享充電寶行業競爭應拒絕「零和博弈」 服務用戶科技創新才是「正途」》中,也有對劉同鑫的採訪,他說:

2016年年底,他在深圳的幾個商場陸續發現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和投放的共享充電寶機櫃,且與他設計的共享充電寶的技術方案完全一致。不僅如此,該公司不斷向人自詡是他們發明了共享充電寶。

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和《法制日報》對劉同鑫的採訪,以及共享充電寶行業的專利權官司,劉同鑫口中的這家「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或許就是來電科技。如果這些報道屬實,那麼來電科技對同行的專利權起訴就變成了「賊喊捉賊」,難以自圓其說。

來電科技被指疑似「偷竊」專利?

「2015年底,發現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和投放的共享充電寶機櫃,與我設計的共享充電寶技術方案完全一致。……這家公司在我提交專利申請之後,又提交了一大批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而且這家公司在四處融資,自詡是他們發明了共享充電寶……這家公司向其他多家共享充電寶企業發起了數起訴訟。」在《共享充電寶:市場競爭不是零和遊戲 》一文中,劉同鑫說。

在《共享充電寶行業競爭應拒絕「零和博弈」 服務用戶科技創新才是「正途」》一文中,劉同鑫直接點名「來電科技」。

他說,共享充電寶相關專利下來後,他去深圳找可量產的廠家,並把一些技術細節告訴了該廠家。不久之後,他便在深圳發現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和投放的共享充電寶機櫃與他設計的技術方案完全一致。

雖然劉同鑫並未直接挑明「深圳來電科技」偷竊了自己的共享充電寶專利,但是對於「自詡發明了充電寶」的企業確實只有深圳來電科技。在其官網,就可以看到這樣的介紹——行業內最早的共享充電企業。

那麼,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共享充電寶之父」?

真假「共享充電寶之父」

如果按照劉同鑫的說法,他是在2014年6月赴美考察時突然想到共享充電模式,並在回國的飛機上設計了共享充電寶技術方案。回國後針對該項目提交了20多項專利申請,其中三項為共享充電領域的核心專利。

這三個專利分別為:一種可識別身份的手機充電電池及其識別方法(專利號:ZL201410666867.0)、一種手機電池充電更換系統及充電方法(專利號:ZL201410667099.0)、一種手機電池的充電箱(專利號:ZL201410667122.6)。

磐石之心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中利用「劉同鑫」檢索到了這三份專利,他們的申請日期均為:2014年11月20日。

為了驗證劉同鑫所言的「這家公司在我提交專利申請之後,又提交了一大批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屬實。

我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用「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索,發現這家公司申請的專利最早是在2015年2月10日提交的移動電源「外觀設計專利」,以及2015年2月12日提交的「吸納式充電裝置」「移動電源自動租賃設備」兩個「發明專利」。

顯然,從申請時間上來看,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兩個發明專利的時間晚於劉同鑫所提交的同類專利將近3個月。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的「移動電源自動租賃設備」和劉同鑫早3個月申請的「一種手機電池的充電箱」專利,是否存在相似性?

以下是兩個專利的對比圖,大家可以直觀感受下這兩個設計圖的相似度。

下圖是來電科技正在各大商場等位置投放的來電共享充電寶機櫃:

看了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和劉同鑫在申請共享充電相關專利時間差、專利內容的相似度後,各位讀者是否相信劉同鑫對《中國知識產權報》所言:「在雙方溝通技術細節時,研發小組的工程師將技術方案全盤告訴了對方,後來,還給他們看了專利申請文件。」

是否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竊取了劉同鑫的相關專利?對此,我們不敢下結論。相信劉同鑫、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各位讀者的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桿秤。

技術創新與專利流氓

鼓勵發明創造,鼓勵創新創業,這都不需要過多言語,誰都懂。但是企業申請專利的目的,並非是為了利用專利打擊對手,而是為了創造產品的同時,保護自己。

華為是全球最熱衷申請專利的企業,但是任正非卻坦誠:「華為的知識產權不會武器化,但是相互之間的交互許可是必要的。」

谷歌最近也陷入了AI專利的質疑。因為Google申請的Dropout專利屬於所有人工智慧技術都無法繞開的專利,因此很多人工智慧從業者擔憂谷歌會拿起這個專利大棒打擊對手。

對此,谷歌AI掌門人Jeff Dean回應稱:「希望開發者不必為此擔心,因為Google這樣做,更多還是出於防禦,而非進攻。」

正如劉同鑫對《中國知識產權報》所言:「企業開展專利布局的目的應是打造自己的防護『盔甲』,而不是惡意攻擊他人。」

然而,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卻將專利作為一種武器,不停地起訴同行。來電科技在官網赫然寫道:「2017年7月通過專利成功勝訴對其他共享充電侵權企業地司法訴訟」。難道,共享充電相關專利一直被當成打擊同行的武器?

來電科技所言的這場訴訟可能指的是其對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權起訴。

雖然一審中,法院判定來電科技勝訴,街電科技敗訴,但是據《中國知識產權報》的報道,街電對來電的7件專利提起了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原專利複審委員會審理後分別作出了審查決定:

其中有5件專利屬於主張侵權的權利要求被宣告無效,有1件專利屬於主張侵權的權利要求被宣告部分無效,另外1件專利在無效行政訴訟中,被法院認定不具有創造性,判令原專利複審委員會重新作出審查決定。

同時,街電科技又以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播虛假信息以及誤導性信息,起訴來電科技不正當競爭。

深圳中院經審理後,判令街電勝訴,要求來電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其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十餘家媒體上向街電公開賠禮道歉,消除負面影響,賠償街電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0萬元。

此外,劉同鑫也宣布已經與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作關係,把自己關於共享充電寶的核心專利授權給街電,這是否意味著街電會拿起劉同鑫的共享充電設備相關專利保護並反擊來電科技?對此,我們也拭目以待。

在很多行業,那些拿著專利惡意起訴同行、索要高昂專利費的企業均被行業斥為「專利流氓」,甚至還會遭遇巨額罰款,比如,高通公司在多國遭遇反壟斷調查,被處以巨額罰款。

前不久,爆出的視覺中國等圖片網站將宇宙黑洞列為版權圖片向媒體、自媒體所要版權費事件,引發了行業熱議。經過網友深挖發現,這些圖片網站完全是知識產權小偷和流氓,它們把別人的圖片據為己有,然後再通過起訴使用者的方式索要賠償。

任何行業的專利小偷與專利流氓,我們都需要高度警惕!專利、知識產權只是企業為了創新而生產出的副產品,其目的是為了推動技術進步,打造保護自己的堡壘,而不是搞成打擊對手的大棒。

- 作者是誰 -

《解密小米》《互聯網黑洞》作者

人稱為互聯網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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