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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隊為女兵設計孕婦服,我軍為何不效仿?原因細思恐極!

面臨少子化和徵兵難的日本,防衛省為了擴招自衛隊,自2015年起,開始針對女性的改革計劃,包括撥款1億日元用於建造和改善自衛隊的日常設施;撥款2000萬日元用於「擴大培訓,消除人們對性別在工作崗位上作用的傳統想法」;撥款400萬日元用於製作作為軍裝一部分的孕婦軍裝;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不確定數量的資金用於改善日本陸上自衛隊軍官培訓學校的洗浴設施。

陸上自衛隊正式配發的孕婦制服

上世紀90年代海上自衛隊率先配發的孕婦制服

這其中,女性自衛官的孕婦制服聽著尤其新鮮。許多媒體得知此事後,紛紛稱讚自衛隊「充滿人性關懷」。更有人稱,我軍也應當效仿自衛隊,設計這樣的制服。

還有一些媒體聲稱,發孕婦制服是因為女性自衛官發胖,這當然是扯淡了。自衛隊同樣也有著裝條例,不可能因為是肥胖就可以穿孕婦裝。然而,如果我們細細去研究其中的真實原因,就會發現,我們所謂的「人性化」只是一廂情願而已。

自衛隊之所以要給女兵發孕婦制服,肯定說明懷孕期間還要工作。我們在日常工作當中經常聽說一些因為懷孕和產假而同單位發生矛盾的事情。

陸上自衛隊東部方面音樂隊中的女歌手,穿著孕婦制服還在賣力演唱

那麼自衛隊的產假制度是什麼樣的呢?

說明一下,規定出自防衛省官方,所謂職員包括自衛隊員,因此有些會寫上「自衛官除外」

防衛省規定的產假

我們可以看到,自衛隊女兵的產假分為產前和產後兩種,總計為6 8=14周,剛好和一般國家法律中給企業職工規定的98天產假相等。只不過企業職工一般來說可以依法延長產假,防衛省這套規定寫著「產後6周內不可工作」,反過來說就是「產後6周外可以回來工作」,言外之意是產假可以縮短……

懷胎十月,有九個多月還得像外面企業職工一樣幹活,自然對孕婦制服是有需求的。那麼,我軍為什麼不去學習這「人性化」的制服呢?

請看《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女軍人、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女文職人員、女非現役公勤人員符合晚育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時,除按照規定享受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90天。增加產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照產假的規定執行。

這是最低限度的情況,部分如邊疆高原地區可達一年。也就是說我國女軍人最最最低的情況,產前三個月肯定已經放假了。

比起自衛隊,我軍制度更加人性化,因此完全沒有再設計一款只能穿一會兒的孕婦制服的需要。用孕婦制服體現所謂人性關懷,不如用制度去體現。

回過頭來看日本的情況,女性自衛官作為承擔軍事任務的公務員,待遇和社畜也沒什麼不同,是不是應該「大熱天的渾身發冷,氣得全身發抖,眼淚不爭氣地流下來,內心一片絕望」了?所謂「孕婦裝」等一系列美化的福利,歸根結底還是日本兵源不足的情況下,自衛隊吸引女性兵員、最大限度地壓榨女性的勞動力的一種表現罷了。【文/揚基幀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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