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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處決死罪犯人,為何一定要「秋後」才能問斬?與迷信無關

我們看古裝電視劇時,經常能看到青天大老爺審判犯人、定了死罪後,大喝一聲:「拉下去,收押監牢,秋後問斬!」這一點讓人感到很奇怪,為什麼都說「秋後問斬」,不說「春後問斬」、「夏後問斬」呢?難道古人特別喜歡秋天嗎?當然不是。

歷史上的「秋後問斬」確實存在,但要注意的是,這個「秋」指的是「秋分」,而不是「立秋」。熟悉四時的人應該清楚,立秋後天氣還是很熱,到秋分之後,天氣才真的涼下來了,這時候古代的劊子手會非常忙碌,總是「磨刀霍霍向法場」。

秋後問斬的習慣,其中大有講究。在秦朝,自從商鞅變法後,秦國就走上了用嚴刑峻法統治國家的道路,這也是秦朝只傳了兩個皇帝就光速滅亡的原因之一。所以劉邦建立漢朝後,開始採取柔和一些的治國辦法,到了漢武帝時期,更是「獨尊儒術」。

講究「仁、義、禮、智、孝」的儒家思想被皇帝推崇,於是一位非常厲害、非常有名的儒家學子出世了,他就是漢武帝的重臣董仲舒。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天人感應」、「三綱五常」,幫漢武帝維護封建皇權的穩定。

這個秋後問斬的規矩,就是董仲舒首先提出來的。董仲舒既然幫漢武帝建立了一個「天命所歸」的形象,那麼皇帝做事肯定也要順應天時,不能「逆天而行」。董仲舒認為,在秋天收割犯人比較合適,因為秋天是「落葉歸根」的季節。

他在《春秋繁露》中講得頭頭是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說白了就是春夏應該做賞賜的事,秋冬才能行刑處決。後來,這一習慣被延續下去,畢竟古人一直很講究順應自然,順應天時,這與迷信無關。

不過,秋後問斬的講究,還不止「順應天時」這一點。我們知道,在古代農耕社會,百姓們天天為了生計奔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勞動非常辛苦,也只有到了秋天收穫後,才有「農閑」的時間去干點別的,比如去法場當圍觀群眾。

法律的存在,就是要規正社會風氣,維持社會秩序,處決罪人這種事,當然也是「殺雞儆猴」。法場行刑是需要圍觀群眾的,這樣才能帶來威懾、警示的效果,減少犯罪行為的發生。再有就是,秋後處斬,一般選擇「午時三刻」。

午後人容易犯困,據說這時候犯人會懵懂昏睡一些,所以被砍頭也沒那麼痛苦了。但又有另一個說法,說是午時三刻陽氣最盛,這時候被處決的犯人,死後連鬼也做不了。這麼看來,一種是出於體諒犯人,一種是出於封建迷信,大概在古代,兩種思維是共同存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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