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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十二緣起 緣起分別緣(3)十二支次第分別(3)辨為緣(3)

《瑜伽師地論》十二緣起(22)

緣起分別緣(3)

十二支次第分別(3)辨為緣(3)

《瑜伽師地論》卷第

八、一、一、六、觸緣受

問:若自所逼迫,若他所逼迫,若時候變異,若先業所引,皆得生受。何故此中但顯觸為彼緣?

問:「若自所逼迫」,自己逼迫自己,「若他所逼迫」,或者被別人逼迫。「若時候變異」,春、夏、秋、冬,寒熱的天氣有變化。「若先業所引」,或者過去有什麼特別的業力,「皆得生受」,都會生起一種特別的感受。或者是樂受、或者是苦受、或者不苦不樂受。

「何故此中但顯觸為彼緣?」受的生起有這麼多不同的原因,為什麼這十二緣起裡面但說「觸緣受」呢?

答:觸是彼近因故,由觸所引故,余緣所生受,亦從觸生故,必不離觸,是故偏說。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觸是彼近因故」者:唯識云:謂觸所取可愛等相、與受所取攝受等相、近相鄰近,引發勝故。

答:「觸是彼近因故」,觸是生受是最親近的一個條件。自所逼迫、他所逼迫、時候變異、先業所引,都是要經過觸才能夠有受的,所以說觸緣受是對的。

「由觸所引故,余緣所生受,亦從觸生故」,由於觸的作導引它也有受,其它的因緣所生受,也還是也要通過觸才能夠生起。

「必不離觸」,雖然是生起受的原因很多,總而言之決定不可以離開觸而有受的,所以偏說觸緣受。

韓清凈《披尋記》:「觸是彼近因等者:觸受因,由觸先,受方生故。如順樂受觸為緣,生受;苦受觸為緣,生苦受;不苦不受觸為緣,生不苦不受。觸望余生受近故,是故觸是彼近因。

「觸為受因,由觸為先,受方生故。」觸是受的因,一定有觸在先,受才會生起。

「如順樂受觸為緣,生樂受;順苦受觸為緣,生苦受;順不苦不樂受觸為緣,生不苦不樂受。」例如隨順樂受的觸為緣,會生起樂受;隨順苦受的觸為緣,會生起苦受;隨順不苦不樂受的觸為緣,會生起不苦不樂受。

「觸望余緣生受近故,是故說觸是彼近因。」觸相對於其它會生起受的緣是最近的因,因此說觸是受的近因。

延伸閱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三:問:觸受俱起。何故此經但說觸緣受,不說受緣觸耶?答:二雖俱起,而觸緣受、非受緣觸,隨順勝故。謂觸於受,隨順力勝,非受於觸。如燈與明,雖復俱起,而明因燈,在燈因明。此亦如是。

複次,此經中說:分位緣起。前位名觸,後位名受,故不應責。

問:何故前位諸蘊名,後位諸蘊名耶?

答:前位未能分別苦樂境界差別,但樂觸對種種境界,故說為觸;後位能了苦樂境界,避危就安故說為受。

複次,前說觸受,雖復俱起,而觸於受,隨順力勝故。觸為受因,非受為觸因,因前果後,其理必然,不應為責。

問:何故觸順受勝,非受順觸勝耶?

答:要因觸境,方受違順,非受違順,方乃觸境。故觸於受,隨順為勝,非受於觸,隨順為勝。此依緣起理趣而說,不依相應、俱有因說。

八、一、一、七、受緣愛

問: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順愛境界,亦得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受為緣耶?

問:「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順愛境界亦得為緣」,經中也說由無明煩惱為緣會生起愛,隨順可愛的境界,一接觸它,就會有愛煩惱出現,所以叫「順愛境界」,也可以為緣而生愛,為何緣起中只說以受為緣的受緣愛呢?

韓清凈《披尋記》:「順愛境界亦得為緣者:若可意事不可意事為所緣時,是名順愛境界。由可意事順和合愛,不可意事順乖離愛,由是故說順愛境界亦得為緣生愛。

「若可意事、不可意事為所緣」可令人滿意的事、或是不可令人滿意的事為所緣時,「是名順愛境界」。「由可意事順和合愛,不可意事順乖離愛」,由可令人滿意的事會隨順生起和合愛,由不可令人滿意的事會隨順生起乖離愛,叫做「順愛境界亦得為緣生愛」。

提出兩個問題,一個是「無明為緣生愛」,一個是「順愛境界以得為緣生愛」。「何故此中但說受為緣耶?」受為緣而生起愛呢?

答:以受力故,於相似境,或求和合,或求乖離。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以受等力,於相似境,或求和合、或求乖離」等者:謂受境與愛境相似,於樂受境愛求和合;於苦受境愛求別離,名:相似境。故說:愛以受支為緣。無明:但於內外二受、生滅等相、不如實知,不能制心、而起不了行相,愛不親順,不說為緣。若疎,由迷而起受者,亦有緣義。非如受親,故偏說:受與愛緣。

答:「以受力故」,愛心的生起,是以受的力量的緣故。心與境界接觸以後,有順樂受、順苦受、順不苦不樂受,有受的力量才生起愛的。

「於相似境」,怎麼講呢?所受的境界和所愛的境界是相似的,但是在心裡上是前後的差別。前一剎那是「受」,後一剎那是「愛」,在時間上有剎那的不同,但是是相似的。

「或求和合」,可意、滿意的境界就希望和合。「或求乖離」不滿意的、不高興的境界,求乖離。

韓清凈《披尋記》:「以受力故至或求乖離者:由受力領納現前苦異熟或境界,若為樂受之所逼,便於彼相似境起和合,希求未來還受如是受故;若苦受之所逼,便於彼相似境起乖離,希求未不受如是受故。由是道理,中唯為愛緣

「謂由受力領納現前苦樂異熟或境界時,若為樂受之所纏逼,便於彼相似境起和合愛,希求未來還受如是受故;」由受的力量領納現前的苦或樂異熟或是境界時,如果被樂受之所纏繞逼迫,就會於樂受相似的境界生起和合愛,希望未來再受這類有可愛的受;

「若為苦受之所纏逼,便於彼相似境起乖離愛,希求未來不受如是受故。」如果被苦受之所纏繞逼迫,就會於苦受相似的境生起乖離愛,希望未來不再受這類不可愛的受。

「由是道理,經中唯說受為愛緣。」由這種道理,經中只說受為愛緣。

由愚痴力,但於諸受起盡等相,不如實知,由此不能制御其心。

「由愚痴力」就是無明,由無明的力量會有什麼事情出現?「但於諸受起盡等相」,無明的力量,「但於」在「諸受」的境界各式各樣的受,或者苦受、或者樂受、不苦不樂受;或者是生起受的因緣;或者受熄滅的因緣,或者是其它的行相。「不如實知」,不能夠真實的了知,這些都是畢竟空寂的,無常、無我的、無所有的,就認為是有,在這裡生種種執著。「由此不能制御其心」,由於不了知,執著它是真實有,就是不能降伏自己的心了。

「無明」是通於一切煩惱;「受」是為愛煩惱作最親近生起的因緣,「受」單獨只為愛作因緣的。

韓清凈《披尋記》:「由愚痴力至不能制御其心者。於受中有八相受有幾種,是受集,是受是受集趣行,是受趣行,是受味,是受患,是受出離,是名受起等相。由愚痴力,於此不能如理察,是故不能如了知;不了知故,於妙五欲染污希求,是故不能制御其心。由是道理,中亦說無為緣,然非近因,此不之。

於諸受中有八種差別相貌:

一、受有幾種:觀察受的自相,也是觀察苦諦,五識相應受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種,意識相應受有苦受、憂受、喜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五種。

二、誰是受集:什麼原因會有受?觀察現法觸為現法受的原因,也是觀察集諦的同時因果,由觸集故受集。

三、誰是受滅:怎麼樣可以滅除諸受?觀現法受滅,也是觀察滅諦,由觸滅故受滅;

四、誰是受集趣行:是誰使令受積聚?觀後法受生起的原因,也是觀察集諦的異時因果,由無明相應觸生愛見煩惱造善惡業,是後法受(未來受)生起的原因。

五、誰是受滅趣行:如何使令受趣向寂滅?這是觀察斷除後法受的原因,也是觀察道諦,修習戒定慧斷除無明相應觸,令愛見煩惱不生,不造善惡業,是斷除後法受(未來受)的原因。

六、誰是受愛味:觀察觸及受二法生起的原因,於受愛味能生長現法受的因觸及後法受的因業及無明相應觸,這是重觀苦諦和集諦。

七、誰是受過患:受的過患是什麼?觀察受有現法、後法及現法後法過患,能生疾病苦、惡趣苦及老死苦,也是觀道諦,觀受過患之時能滅除於現法及後法二種受的因。

八、誰是受出離:怎麼樣可以出離受的過患呢?觀察出離諸受獲得清凈,如三摩呬多地說到出諸受事,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界出離舍根,唯有斷除分別起及俱生起的我執無明等煩惱,才能究竟出離諸受。

「由愚痴力,於此不能如理觀察,是故不能如實了知;」由於受到無明愚痴力的影響,於此諸受不能如諸法實相的真理來觀察,因此不能如實了知種種受的情況;

「不了知故,於妙五欲染污希求,是故不能制御其心。」由於不了知的緣故,對於世間微妙的五欲就會有染污希求,因此不能剋制駕御自己的心。

「由是道理,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然非近因,此不說之。」由於這種道理,經中也說以無明為緣可以產生愛,可是它不是最近的原因,因此這裡不說,只說受緣愛,不說無明緣愛。

延伸閱讀:

1、《雜阿含經》卷第二·第四二經:「云何受如實知?謂六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如是受如實知。云何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如是受集如實知。云何受滅如實知?觸滅是受滅,如是受滅如實知。云何受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受滅道跡,如是受滅道跡如實知。云何受味如實知?受因緣生喜樂,是名受味,如是受味如實知。云何受患如實知?若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患,如是受患如實知。云何受離如實知?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是受離如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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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雜阿含經》卷第十七·第四七五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屍如來未成佛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觀,觀察諸受。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如是觀察,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如毘婆屍佛,如是式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及我釋迦文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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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阿含經》卷第七·(二九)舍梨子相應品大拘絺羅經第九(初一日誦):尊者舍梨子復問曰:「賢者大拘絺羅!頗更有事因此事,比丘成就見,得正見,於法得不壞凈,入正法耶?」答曰:「有也。尊者舍梨子!謂有比丘知受如真,知受習、知受滅、知受滅道如真。云何知受如真?謂有四受:欲受、戒受、見受、我受,是謂知受如真。云何知受習如真?謂因愛便有受,是謂知受習如真。云何知受滅如真?謂愛滅受便滅,是謂知受滅如真。云何知受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受滅道如真。尊者舍梨子!若有比丘如是知受如真,知受習、知受滅、知受滅道如真者,是謂比丘成就見,得正見,於法得不壞凈,入正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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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觀察差別者,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及清凈觀,是名觀察差別。出離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想界出離舍根,是名出離差別。

5、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四(之上):「自相相觀者,觀三受自相是苦。現法轉因觀者,觀現在觸同時生受,以為轉因。彼滅觀者,觀受滅也。後法轉因觀者,觀善、惡業為後受集,故言後法轉因。彼滅觀者,觀於道諦能滅彼受,名彼滅觀。彼二轉因觀者,觀受愛味,但能生長現受因、觸後受因業,故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者,觀受過患之時,能滅於彼現、後二轉因也。及清凈觀者,觀受出離解脫無為名清凈也。」

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問:樂受及不苦不樂受,與愛為緣,是事可爾,愛著此受,四方追求可意事故。如何苦受亦與愛為緣,而此經總說受緣愛耶?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苦作愛緣,勝餘二受。故世尊說:苦受所逼,便愛樂具,愛樂具故,便於樂受起貪隨眠,相續增長。」

有餘師說:「三受與愛皆作勝緣。1.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有情類貪著我故,四方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無窮。2.苦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諸有情為我所逼貪愛樂受,四方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不絕。3.不苦不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於欲界、下三靜慮我尚起愛造善惡行,令有相續,況於上地無苦樂處而不能耶?」

脅尊者言:「三受皆能為緣起愛。《識身論》說:若有三受未斷、未知,能起諸愛引眾苦果,故知三受皆是愛緣。」

問:云何三受皆能起?答:愛有五種:一、和合愛,二、不和合愛,三、別離愛,四、不別離愛,五、愚愛。1.樂受未生起和合愛。2.樂受已生起不別離愛。3.苦受未生起不和合愛。4.苦受已生起別離愛。5.不苦不樂受未生起和合愛。6.不苦不樂受已生起不別離愛。於中多分生長愚愛

七處善、三義觀,《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如說:「七處善、三義觀,能於此法毘奈耶中速盡諸漏。」云何為七?謂: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趣色滅行、色味、色患、色出。如實知受、想、行、識七亦爾,此智當言法智乃至道智耶?乃至廣說。

八、一、一、八、愛緣取

問:由隨眠未斷,順彼諸法,取皆得生,何故此中但說愛為取緣?

問:「由隨眠未斷」,「隨眠」就是煩惱的種子,四個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這四個取煩惱的種子沒有斷,就「順彼諸法取皆得生」,隨順彼法的因緣出現的時候,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就會現出來。「何故此中但說愛為取緣」,這樣講「隨眠未斷」就會生,什麼原因十二緣起裡面單說愛緣取呢?愛為取做因緣,而生起取的煩惱呢?

韓清凈《披尋記》:「眠未斷順法取皆得生者:此中眠,貪隨眠及見隨眠。由欲貪隨眠未故,欲取得生;由見隨眠未故,取、戒禁取、我取得生。欲及受用,乃至隨說諸士夫相取,是名法,由能隨順生欲故。

「此中隨眠,謂欲貪隨眠及見隨眠。」這裡所說的隨眠,主要說的是欲貪以及見煩惱的種子。

由欲貪隨眠未故,欲取得生;」因為欲貪的煩惱種子沒有斷除,緣欲貪的現行就會有欲取生起;

見隨眠未故,取、戒禁取、我取得生。」由於見煩惱的種子沒有斷除,緣各種見的現行就會有見取、戒禁取和我語取生起。

欲及受用,乃至隨說諸士夫相取,是名法,由能隨順生欲故。」為了得到諸欲、受用諸欲,就會生起欲取;為了詰責他所立論,或者是免脫他所征難,就會生起見取;為了修定,往趣世間離欲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三摩缽底,就會生起戒禁取;為了隨說分別所計所執著的造業的人、受果的人,或者是說流轉的人、或者是還滅的人,就會生起我語的取著,如是諸所為取名為順彼諸法,這是由於諸所為取能隨順所希求的境界而生起欲貪的緣故。

答:由希望生故,於追求時,能發隨眠,及能引彼隨順法故。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由希望生故,於進求時,能發隨眠」等者:由愛,希求勝境和合、惡境別離,而熏種子、發取隨眠,及引隨順生取之法,故取得生,是故偏說:愛緣於取。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由愛,希求勝境和合、惡境別離,而熏種子、發取隨眠、及順取法。愛取勝故,說愛取為緣。

答:「由希望生故」,由於愛煩惱一生起的時候,就有希望心,對於所愛的境界生起希望,總感覺到不足,「於追求時」,就會去追求。這個時候內心裏面有強烈的愛,同時還有了行動的時候,「能發隨眠」,就能夠發動欲取乃至我語取的煩惱種子產生現行。「及能引彼隨順法故」,還能夠引出來彼取的隨順法,隨順於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的事情。

韓清凈《披尋記》:「由希望生故等者:相希望生故,於三界行染污希求其所,能見隨眠生,及能引導諸隨順法故,由是故說愛為

「謂由愛相希望生故。」由有愛煩惱現行,種種希求就產生了。

「於三界行染污希求時,隨其所應,能發欲貪及見隨眠生現行纏。」於三界諸行有染污希求時,隨所相應的境界,能引發欲貪及見煩惱種子生現行。

「及能引導諸所為取隨順法故,由是故說愛為取緣。」及能引導四種所為取隨順法,因此說愛為取的緣。

延伸閱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問:愛即取攝,何故此經說愛緣取?答:初生愛位以愛聲說,增廣愛位以取聲說。複次,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無有失。

問:受緣愛、愛緣取,此二種何差別?答:若愛以受為因,名受緣愛。若愛以愛為因,名愛緣取。1.複次,若愛是受果,名受緣愛。若愛是愛果,名愛緣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增所增、引所引、轉隨轉,應知亦爾。2.複次,若愛為愛因,名受緣愛。若愛為業因,名愛緣取。3.複次,若愛以愛為果,名受緣愛。若愛以業為果,名愛緣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增所增、引所引、轉隨轉,應知亦爾。

問:何故前際緣起,無明為初;後際緣起,愛為初耶?答:此二煩惱俱是本故。謂無明是前際本,有愛是後際本。複次,前際煩惱位已滅壞故,難可了知,故說無明;後際煩惱位正現在前,求當有故,說名為

複次,無明有七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該五部,二、遍六識,三、通三界,四、是隨眠性,五、能起重身語業,六、與斷善根作勝加行,七、是遍行性;唯有六事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謂前七事中除遍行性。

複次,無明有三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常為元首,二、與一切煩惱相應,三、是遍行性;於後有能引勝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

複次,無明有四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有漏無漏緣,二、有為無為緣,三、是遍行非遍行,四、自界他界緣;唯有漏緣、有為緣、非遍行、自界緣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更有餘義,後當廣說。

八、一、一、九、取緣有

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業有,何故今者說取緣有?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業有」等者:善、不善業、潤已、未潤,皆名為:有。能有果故。然依潤已,能近有果,獨得「有」名。未潤已前,初造非增,名之為:行。依義勝異,各得一名。今依通義,故言:無明發起業有,即是行也。但於潤位,由取力故,即令彼業、於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故偏說:取緣有。

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業有」,十二緣起的次第,在取緣有之前,已經說過「無明為緣」,會發出來業有。「何故今者說取緣有?」現在什麼理由又「說取緣有」呢?前面已經說業就是有。業能有果,業是因,由因而有果,所以業就是有,前面已經說業了,這裡為什麼又說「取緣有」?

答:由取力故,即令彼業,於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

答:「由取力故」,因為是有廣大的追求的關係,愛的力量增長了,由這個力量的關係。「即令彼業」,即令彼無明發出來的業,力量又增長了,那就不同於無明緣行的那個時候的行了。這個時候受到了取的熏習關係,「於彼彼生處」,「於」或者天的生處、人間的生處、或者三惡道的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就有力量能引發出來生死的果報,就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的果就生出來了,所以就說取緣有。和無明發起業有,還是不一樣的。

延伸閱讀:

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取緣有者,若有煩惱,復能發業牽後有果,非無煩惱。」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如世尊說:無明緣行、取緣有,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無明緣行、取緣有。」雖作是說,而不廣辯,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辯者今應分別。複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行與有體俱是業,或有生疑其體無別,為顯差別故作斯論。

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

此顯示業者,此佛世尊顯了開示已造、今造一切不善、善、有漏業。先餘生中者,顯示此業在先世餘眾同分中已盡、已滅、已離、已變。造作增長者,顯示此業發起圓滿從煩惱生能得果故。得今有異熟者,顯示此業感得此生諸果異熟。及已受異熟者,顯示此業已受前生諸異熟果,所有前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若今熟、若已熟者,當知皆在行支分中。現在生中者,顯示此業唯在此生眾同分中,造作增長非餘生中。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熟,所有今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於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

問:何故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名,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名耶?

答: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已辦事,無勢力,不能更引後有異熟,然已造作、已遷變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與彼相違,說名為有。

有作是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是故業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是新業故,說名為有。」

有餘師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與果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未與果故,說名為有。」

問:造作、增長有何差別?

有說:「此二無有差別,所顯業體無差別故。」有說:「此二亦有差別,謂名則差別:名造作,名增長故。

複次,義亦有差別:謂有由一善惡行生善惡趣,有由三善惡行生善惡趣。由一者,加行時唯造作,成滿時具二種。由三者,作一二唯造作,若作三具二種。複次,有由一無間業墮地獄,有由五無間業墮地獄。由一者,加行時唯造作,成滿時具二種。由五者,作四來唯造作,若作五具二種,十善、不善業道亦爾。複次,有由多業感一生果,如諸菩薩,由三十二百福業故感最後身,造三十一百福業來唯造作,造三十二百福業滿具二種。複次,故思造業具二種,非故思者唯造作。複次,先思造業具二種,率爾造者唯造作。複次,有加行業具二種,無加行者唯造作。複次,三時定業具二種,時不定者唯造作。複次,處定受業具二種,處不定者唯造作。複次,定受果業具二種,不定受者唯造作。複次,不善業惡趣受者具二種,人天受者唯造作。善業人天受者具二種,惡趣受者唯造作。複次,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以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善業。以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複次,不善業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具二種,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唯造作。善業與上相違。複次,不善業在破戒破見身中者具二種,在破戒不破見身中者唯造作。善業。在具戒具見身中者具二種,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唯造作。複次,不善業在壞加行壞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壞加行不壞意樂身中者唯造作。善業在具加行具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具意樂不具加行身中者唯造作。複次,若業作已不舍不吐不依對治者具二種,若業作已能舍能吐依對治者唯造作。複次,若業三時恆覺悟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複次,若業作已無變悔者具二種,若業作已有變悔者唯造作。複次,若業作已恆憶念者具二種,若業作已不恆憶念唯造作。複次,若業作事究竟具二種,若不究竟唯造作。複次,若業數作具二種,若不數作唯造作。複次,若業作已歡喜讚歎迴向果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複次,明了心作具二種,不明了者唯造作。諸如是等是謂差別。

八、一、一、十、有緣生

問:生亦以精血等為緣,何故此中唯說有緣生耶?

問:「生以精血等為緣」。十二緣起裡面生緣老死的這個「生」,就是識緣名色,所以是以父精母血為緣。「何故此中唯說有緣生耶?」為什麼緣起中只說有緣生呢?

八、一、一、十、一、由定俱

答:由有有故,定有餘緣,無闕。

答:有情具足了「有」,其它的「緣」,也決定是有的。

八、一、一、十、二、由最勝

又有勝故,唯說彼為緣。

雖然有這麼多的緣,可是「有」的力量是最強大的,所以就說彼「有」為緣,「有緣生」。

延伸閱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有緣生者,若有能引後有諸業,後有當生非無引業。」

八、一、一、十一、生緣老死

問:亦由遠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為緣,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說生緣老死耶?

問:「亦由遠行」,於遠路而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等這些事情為緣,「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說生緣老死耶?」也都有可能會有老死,為什麼於緣起中只說由生緣老死呢?

答:雖由彼諸緣,必以生為根本故。縱闕彼緣,但生為緣,定有老死故。

答:有很多的因緣會造成一個人老死,但是「生」是最根本的。「縱闕彼緣,但生為緣,定有老死故」,就算是闕了遠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等因緣,只要有生為緣,一定有老死。

韓清凈《披尋記》:「亦由遠行等者:此說諸行敗壞因緣。諸行生已,由彼不能相似相續而住,故有老死可得。不避不平等,如前意地已辨其相(陵本一卷十三頁)

「此說諸行敗壞因緣。」這裡是說五蘊諸行敗壞的因緣。

「諸行生已,由彼不能相似相續而住,故有老死可得。」五蘊生出來以後,由於剎那生滅無常,不能前後相似、相續而住,所以有老死可得。

「不避不平等,如前意地已辨其相(陵本一卷十三頁)。」所說的不避不平等,如前〈意地〉《瑜伽師地論》卷第一已說。

延伸閱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生緣老死者,謂若有生,便有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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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諸法如 校勘|如檀 排版|如梵 編輯|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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