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女人的再婚條件:生活費要給,每月還要給我存15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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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對於一個人來說,恰是好時候。
兒女都大了,自己也步入了退休狀態,人生中該有的,該經歷的,或許都發生了,心態平和,不強求,不退縮,生活突然安逸下來,如果此時離異多年或是喪偶,尋求另一半,再生第二春,也是可能尋到的幸福。
最近明一悅讀收到來自濟南的吳老先生的來信,信里他說「3年前老伴去世,1年前自己提前病退,腳不好,走道不利索,有輕微血栓,所以迫切地想要找個老伴來照料生活,本來對再婚生活滿心憧憬,也確實遇到了勤快能幹的一位姓陳的女士,兩人相處還算愉快,可是最近談起婚嫁時,女方提出的條件卻讓他十分不滿。」
吳老先生的自身條件:59歲,喪偶,一個兒子已經成家,退休工資5800,身體不算好。再婚要求是:女方必須健康,年輕一點,沒負擔,丑點無所謂,人要勤快,會做飯,有耐心。
陳女士的自身條件:50歲,農村人,無退休金,身體健康,一個女兒已出嫁,喪偶。
按理說,陳女士跟吳老先生的要求是接近的,且兩人相處三四個月之後,感覺也「比較有共同語言」,兒女對老人的態度是「不摻合」,也算是得到了認同,不料事情恰出在陳女生的再婚要求上。
陳女士的再婚要求是:每個月男方要給足生活費,不能讓自己貼錢,另外單獨每月給她再存1500塊,作為她將來的「生活保障」。
陳女士的再婚條件一說出來,吳老先生立馬不樂意了。
吳老先生認為「什麼叫生活保障?在我在一起吃吃喝喝,都不花錢,還有免費的大房子住,她還想要什麼保障?」
而陳女生堅持「我沒有退休金,你又比我大9歲,將來萬一先走,我以後怎麼辦?」
吳老先生則稱「你有女兒,總不能依靠我一輩子吧?」
陳女士當即拿上衣物離開家門。
於是吳老先生才相問:究竟誰對誰錯?
明一認為,再婚本身就是一場博弈戰,總要滿足一方所需,比如吳老先生要求的「年輕,健康」,比如陳女士要求的「生活保障」,總得「圖點什麼」心裡才踏實。
所以,50歲的陳女士就提出了這樣的再婚條件:生活費要給,每月還要給我存1500塊。只是不知,相互提條件的老人年再婚,是否真的能得到第二春的幸福?陳女士這樣的相親條件,不知有多少男士會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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