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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背叛婚姻」的前妻,為了獨吞房產而起訴離婚,結果輸得很慘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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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及到「人與人之間利益關係」的事,都需要講究合理性。只有合理了,才有公平一說。

任何人都不該無視「合理性」,不該仗著「我是誰誰誰」就不講理,不然的話,跟對方鬧矛盾是消失,你自己違背了規則的合理,最後只會自取其辱。

婚姻所涉及到的「人與人之間利益關係」的事,也同樣需要講究合理性。不管是談婚論嫁時的各種結婚條件,還是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沒有合理就沒有公平,沒有公平就註定會有矛盾。

前幾天網上有個「付一萬五卻要平分房產」的離婚案例,讓人看了感覺好可悲。女人自以為房子登記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在離婚時平分房產,卻不知道:房子是婚前買的,是男人付的首付,等同於是男人的婚前財產,你只是付過一萬五的房貸,房子自然不屬於你。

現實中這樣的女人不止一個,她們在離婚時提出的各種無理要求都遵循一個準則,那就是:「我是女人,我是弱者,我分到的財產必須多一點」。

話不是這麼個話,理也不是這麼個理,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必須講究合理,必須尊重現實,不然只會自取其辱。

如果一段婚姻中,男人犯了很嚴重的錯誤,這種情況下,女人忍無可忍要離婚時,可以提要求,這樣的要求才是合理的。反之,如果男人沒犯錯,甚至是女人自己犯錯了還要離婚,還妄圖分得大部分財產,除非很多財產都是你的婚前財產,否則你不可能得逞。

下面這個男人的前妻也是這種無知的人,自己犯錯了還妄想獨吞房產,最後甚至起訴離婚,當然免不了會有一敗塗地的下場,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

前幾天看到網上那個「女人付一萬五卻要平分房產」的離婚案例,我想到了我的前妻,案例中那個女人的做法簡直跟我前妻的做法如出一轍。當然,相比之下,我前妻的做法比那個女人更過分。

我們結婚之後,本來一開始相安無事,但之後不知道她怎麼了,突然像變了個人一樣,對我和我家人各種不滿意,總是沒事找事。

後來我才知道,她沒事找事是為了鬧離婚,是為了讓我主動提離婚,是為了讓我家人拆散我們,她想當然地認為那種情況下,別離婚的她可以提出各種要求。

因為我和我家人沒有上她的當,雖然她總是無理取鬧,但我們誰也沒想過趕她走,所以她就開始玩其他的花招了,簡單來說就是:她故意背叛婚姻。

得知她背叛婚姻之後,我依舊沒提離婚,而是要求她就此止步,就此回歸家庭。她似乎看到我生氣了,於是就繼續火上澆油,繼續背叛婚姻,妄圖讓我提離婚。

因為她一直屢教不改,所以我被逼無奈之下就跟她提出了離婚,而就在這時,她開始跟我談條件了。

她不認為自己背叛婚姻有錯,而是緊咬著「是我主動提出離婚」這一點不放,開出的離婚條件是,「既然你非要離婚,那我也不攔你。但是,房子必須歸我,因為我是女人,我是被離婚的那個人,而且,離婚對女人來說損失較大,女人再婚成本比男人大,從這一點來說,房子更是得留給我!」

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她的無理要求!

如果是我背叛了婚姻,她的這些要求我都可以滿足,但是,錯不在我,是她背叛了婚姻,是她逼我離婚的。況且,房子是我婚前買的,婚後雖然加上了她的名字,但是從來沒讓她還貸,所以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房子都不可能給她。

她威脅我說,「行,你非要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不客氣,跟你好好商量你不同意,那我只好起訴離婚。」

我巴不得她起訴離婚,就算她不起訴離婚,我也會起訴離婚。

最終的結局用一句話概括就是:我那「背叛婚姻」的前妻,為了獨吞房產而起訴離婚,結果輸得很慘。她完全是想錢想瘋了了,完全是在算計我,但卻是沒頭腦的算計,以為自己會贏,結果輸得一敗塗地。

不僅房子不給她,而且婚後她沒啥收入,基本上沒啥婚後財產可以分給她,她等同於凈身出戶。是我看她可憐,念在夫妻一場的情分上,跟了她一筆錢,不然她真的什麼都得不到。

或許是因為她算計我的陰謀沒有得逞的緣故,所以她在跟我離婚後過得很不好,一直沒有再婚。這就跟我沒關係了,我對她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明明有好的婚姻她卻不珍惜,非要走上一條不歸路,悲劇也是她自找的。

就算婚姻走向離婚,也不該互相算計!

上面那個男人的前妻不僅對自己不負責任,而且完全無視現實,完全忽略婚姻中合理的部分,所以才會一步步走向悲劇。

婚前男人買房,男人付出的一切,都是屬於男人的,這些東西即便是最後離婚了,也都是屬於男人的。在男人不犯錯的情況下,女人不爭不搶屬於男人的東西,才算尊重現實,尊重婚姻的合理性。

所有人都要懂得尊重婚姻的合理性,不僅在婚前不該互相算計,就算婚姻走向離婚,也不該互相算計!算計來算計去,最後損失慘重的肯定是那個算計心太重的人。所謂聰明反被聰明誤,說的就是上面那個男人的前妻那種人。

如果一段婚姻因為一些比較常規的原因走向離婚,夫妻之間怎樣分配離婚財產,應該在合理的基礎上稍作調整。但如果一段婚姻是其中一個人因為想算計對方而走向離婚,那另一個人就不該對她客氣,她自己犯了錯還要離婚,應該滾蛋的是她而不是你,不管她說得多麼有理有據,你也不能任由她算計你。(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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