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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打付國豪的女人也不準保釋!

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辯方原提出被告畢慧芬以10000元港幣保釋,並稱被告無潛逃意圖,願意到青衣警署報到,希望法官批准其保釋。但法官錢禮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拒絕批准保釋。

畢慧芬(圖源:香港「東網」)

據《星島日報》稍早報道,控方稱被告畢慧芬於8月13日及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禁錮付國豪、違反其意願。在同一時間,她還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此外,控方還稱,畢慧芬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很可能導致他人害怕參與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據悉,畢慧芬此次行為屬保釋期間再犯案。綜合媒體此前報道,2016年7月畢慧芬曾因涉嫌參與當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拿起磚頭供他人擲向警員,而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拘捕。上月,畢慧芬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髮出證明,讓她可參加絕食活動,而在被醫護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揮拳打中醫院女保安的左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因此被控普通襲擊和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控方將拒捕控罪改控為阻差辦公,畢慧芬對修改控罪表現激動,以致法庭休庭5分鐘。法官准其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審。

2016年7月,畢慧芬被警方拘捕(圖自文匯報)

畢慧芬資料圖

畢慧芬資料圖

據香港「東網」此前報道,8月13日夜間至14日凌晨,大批激進示威者在香港機場非法集結,其後更發動阻塞機場行動,在此期間,正在機場採訪的付國豪先後被暴徒圍毆及非法禁錮。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後,19日於青衣拘捕一名姓畢(23歲)女子,以涉嫌「非法禁錮」及「傷人」將其扣留調查。報道稱,被捕女子為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

香港「東網」報道截圖

此外,香港警方還曾於8月16日,拘捕一名姓賴(19歲)男子,該男子被暫控「非法集結」、「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這名19歲男子名為賴雲龍。案件於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審理,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其他涉案人士,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

賴雲龍

來源:環球網/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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