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不爭」的原則
道學
08-22
在道教教義中,「不爭」是指人們順乎天理而不強求的原則。而這種原則,是天地萬物的運行以及人的為人處世都必須遵循的。
《老子想爾注》說:「聖人不與俗人爭,有爭,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與之共爭乎?」並指出:「求長生者,不勞精思求財以養身,不以無功劫君取祿以榮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與俗爭」。
《雲笈七籤》有:「太上曰: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故與時爭之者昌,與人爭之者亡,是以有兵甲而無所陳之,以其不爭。夫不祥者,人之所不爭;垢辱者,人之所不欲。能受人所不欲則足矣」。大家都知道,俗人所不爭的事物,一般都是不祥的;俗人所不欲的事物,基本都是垢辱的。
道教徒的「不爭」,還不僅僅是謙讓,需一心為善,絕不造惡。道教認為,一個為善的道教徒,即使「不爭」,也不會不勝利;即使「不言」,也不會沒有響應。這是因為,「不爭」的高尚行為,自然會感動周圍的人。「不爭」本身是無聲的語言,標誌著一個道教徒的修為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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