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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種刑罰叫「凌遲」,到底多殘酷?為何袁崇煥會被凌遲?

刑罰,是國家為維穩社會治安而產生的一種工具。自古以來,刑罰伴隨著人類社會發展相伴相生。眾所周知,中國古代的刑罰非常殘忍,商周時期有劓殄、炮烙、醢、脯、禹刑、湯刑等。但是隨著文明程度的進化,到了唐宋時期,太過殘忍的刑罰都被廢除。

但是,有一種刑罰出現時間較晚,大約產生於五代時期,元朝正式列入國家刑罰體系,而後在明清時期也常常使用,這種刑罰就是令人膽寒的「凌遲」!

凌遲的原本意思是山坡緩慢下行,引申到刑罰上就是讓犯人緩慢的受死,而不是快速斃命。由此,民間又將這種刑罰稱之為「千刀萬剮」。

「凌遲」二字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志》中。它作為一種正式刑罰種類,始於五代,在元 、明 、清三代都被列入正式目錄。其中,元代記錄是120刀,明代是3600刀(太監劉瑾原定割4200刀,實際執行3357刀),清代晚期是8刀,更早期是24、36、72、128刀不等。

另外關於「凌遲」,作家莫言在《檀香刑》中,還極盡詳細地描寫過凌遲500刀的過程。在所有凌遲的刑法中,第一刀、第二刀和第三刀,都是割掉胸前銅錢大小的皮肉,一塊揚到天空,謂之「敬天」;一塊摔到地面,叫做「謝地」;一塊用作「謝鬼神」!

元明清時期,處於「凌遲」的罪人也有不少,其中一位最含冤、也最令人哀婉的忠臣即是大名鼎鼎的袁崇煥。袁崇煥是明朝鎮守東北的著名將領,後被閹黨陷害,和岳飛一樣,以「誣以謀反」「莫須有」的罪名,最後被凌遲處死,總共被凌遲了3543刀。

據《明史》記載,袁崇煥被凌遲的那一天,路邊聚集了近萬人,這些人是來吃袁崇煥的肉的。劊子手一刀刀割下肉,每一片都遭到民眾哄搶,然後被人生生吃下。到法場時,袁崇煥「皮骨已盡」,但「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看到這樣的文字,如今讀來都心寒顫慄。

袁崇煥是一個書生,熟讀詩書。當了多年的舉人,後於萬曆四十七年,中了進士。天啟二年,袁崇煥曾被破格啟用,擔任兵部職方主事。後來在宦官魏忠賢的壓迫之下,歸隱山林。

崇禎皇帝即位之後,重新啟用袁崇煥。眾所周知,歷史上的崇禎帝可謂是一位英明的皇帝,只是生不逢時。他啟用袁崇煥之後,對袁崇煥極為信任,不僅交付兵權委以重任,甚至還賜予他蟒袍、玉帶與銀幣等。

後來袁崇煥依然駐守東北,與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針鋒相對。但是此時明朝朝廷內部已經腐朽不堪,同時國庫空虛軍姿補給遠遠不夠。儒將出身的袁崇煥無奈之下,與皇太極書信往來,有意議和的計劃。

此時,崇禎皇帝聽從閹黨讒言,誤以為袁崇煥要棄城投敵,要知道古時候的皇帝將兵權委任給大將之後,最擔心和最忌諱的就是聽到這樣的消息。後來皇太極又來了一招「反間計」,切切實實坐實了袁崇煥的「謀反之罪」,最終被崇禎帝處以最殘忍的「凌遲」之刑。

雖然崇禎最後醒悟過來,但是為時已晚,明朝也在很短的時間內被滅亡。無奈之下,崇禎在臨死之前,在書案上留下了「文臣人人可殺」的懷恨之詞。

除了袁崇煥之外,清朝也有一些罪人被判為凌遲。其中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是清末大鬧北京城的惡棍康小八,康小八本出身貧寒,自殺掉僱傭自己的地主之後,變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凌遲的殘酷,讓人望而生畏。1905年4月24日,清政府正式宣布廢除凌遲、戮屍等刑罰,之後民間又延續了近五十年。後來歐洲國家知道後,還曾大肆曝光過中國封建社會的這種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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