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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干這活,原來竟是為了這個

自人類誕生以來,規則就是必不可少的東西,而法律就是用來引領人們按照規則行事的,同時它也起到了威懾的作用,就是說如果你違反規則,法律就會給你相應的懲罰。所以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法律都是一個社會運行至關重要的管理手段。試想,如果沒有法律,沒人守規則,都隨心所欲,那這個社會該是多麼混亂與不堪。和古代相比,今天的法律更為健全,但是要論嚴厲程度,小編到認為還是古代更勝一籌,且不說那些讓人聽之就膽寒的酷刑,單就一個流放就夠讓人受的了。

古代為了讓人們服從皇權管理,都是實行連坐制度的。我們經常看影視劇也能發現,誰犯大罪就會株連,不止自己要付出代價,就是家族內的其他人也要受到懲罰,即使不是殺頭,那也得流放或者監禁。而古代的流放,去的都是相當偏遠的地方,再加上沒有交通工具,只能帶著枷鎖,靠雙腳走,很多人都受不了在路上的苦,可能還沒到流放地,人就已經死了。犯人去流放這是犯錯,按理說押送的衙役應該也不會喜歡這麼辛苦的工作吧,但事實卻相反,很多衙役還爭著干這個活。

這麼苦的差事也要搶,究竟為什麼呢?原因有三。第一,古代流放的人大多獲罪前都是高官重臣,家裡都是很有錢的。即便是家裡被查落敗了,但總還是能拿出一些銀子的。而家人為了讓犯人好過,就會給衙役一些錢,讓其在路上多給點照顧,這些錢可比衙役原本的補貼要豐厚,所以這一趟雖然辛苦,但有錢賺也是值得的。另外,雖然規定他們要靠走,但是這流放的人之前都是富貴人家,身子嬌弱,所以也會在走出京後雇馬車,這樣衙役也能沾點光,可以說就當是旅遊了。

除了這些,還有就是長遠打算。衙役在封建管理體系中,算是最低級的,平時就是受人壓制,領導還經常訓斥,也很憋屈。這出門在外沒了管制,一走好幾個月也是很自由的。而且流放的人也不是死刑,有的家裡還有些根基,萬一哪天又能重新得到聖眷,那還有東山再起的希望,他們和這些人在一起好幾個月,混個好關係,沒準未來還能撈點好處,升官發財,也不是沒可能。所以別看這差事苦,其實值得一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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