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午夜帶刀上門挑釁,被90後女子反殺,算不算正當防衛
什麼是正當防衛?從法律概念上來講,它是指對正在受到不法侵害而採取制止行為時,發生了對不法侵害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死亡,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正當防衛也是有限度的,如果超過了這個限度,那就是防衛過當,需要擔負刑事責任,所以對這兩種關係的認定,也有一個法定標準。然而,有很多案例在認定過程中,出現了極大的爭議,最典型的案例,如2018年8月份發生的崑山于海明奪刀反殺劉海龍案,這起案件曾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而民眾關注的焦點,正是法律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這兩種關係的界定。
在我們的生活中,諸如此案類似的還有很多,也曾引起過社會上極大的爭議,因為民眾不是法律人士,對這兩種關係的認定比較模糊,所以大家都是從表面現象看待案件,也不夠專業,才會出現了對法律最終的判決產生了質疑。近日,雲南省麗江市也發生了一起備受爭議的「反殺案」,2019年8月25日,麗江一位90後女子帶刀反殺了起衝突的醉酒男子的案件,檢方起訴書被媒體曝光,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這位90後女子的行為,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呢?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2019年2月9日,90後女子名叫唐雪,1993年出生,文化程度高中,家在麗江市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下街居民組。2月8日,正是大年初四,按照中國的風俗習慣和傳統,人們在整個正月里,都忙於走親串友,喝酒聚會。當天唐雪也應邀參加朋友的聚會,他們一直玩到了晚上11點左右才散,當時朋友開車送她回家,而將要到家時,在李紅家宅邊上的村道上,遇到了喝酒才回來的李某湘等人,李某湘借著酒勁站路中把唐雪他們的車攔下,罵罵咧咧不讓走,與他同行的幾個人趕緊把他拉開了。
唐雪怕李某湘會繼續糾纏自己的朋友,於是就叫朋友車掉頭回家,自己則下車步行回去,反正也沒有幾步路了,李某湘見唐雪下車,就上前對她進行騷擾,口裡還說些很難聽的話,唐雪見對方明顯醉酒了,又是正月喜慶的日子,不想鬧出事來,就對李某湘不理睬也不搭話,沒想到這竟使得李某湘惱羞成怒起來,開始用污言穢語進行辱罵,唐雪依然不吭聲,小跑著回到了家,因為出門時沒有帶鑰匙,她就站在門口用手機打給父親唐加勇,叫他來開下門,在通話時,受了委屈的唐雪就把剛剛發生的事也告訴了父親。
聽到女兒無辜被人辱罵,唐加勇非常生氣,他穿好了衣服,開了門就帶著女兒去找李某湘理論,在村道上他們相遇後,唐加勇開始質問李某湘,接著三個人就發生了爭執,李某湘還醉醺醺地對唐加勇狠踹了一腳,這一下也引發了衝突,三個人扭打起來。李某湘的朋友趕緊一起勸架,並把他強行拉回了家。李某湘回家後,他的父母聽說了此事,感覺是兒子不對,於是就帶著兒子在他朋友的陪同下,一起去了唐雪的家,對剛剛發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表示了道歉。
到此,事件也算解決的比較圓滿,但是,李某湘卻仍心存不服,他沖著唐加勇非要對方就打了自己一事給個說法,見李某湘又鬧了起來,其父母趕緊帶他回家。這時已經是2月9日凌晨1點多了,李某湘的酒勁還沒過去,他越想越氣,竟然在廚房裡拿了一把菜刀,再次跑到了唐雪的家裡鬧事,他大喊著要唐加勇開門,又用菜刀使勁地對著大門砍砸,他的朋友羅某坤怕出事,拚命地奪下了菜刀並且扔掉了,但李某湘仍然不停歇地在門外叫罵。
唐雪在家裡被吵得實在受不了,就起身準備出門看看情況,為了防身,她去廚房也拿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削皮刀。她打開了大門的耳門站在門外,一見唐雪出來,李某湘就沖了過去,但被朋友強行拉住,然而在拖拉的過程中,李某湘一腳踢中了唐雪的小腹,這也點燃了唐雪極力剋制的怒火,她沖了上去與李某湘廝打,一個女子無論如何也不是男人的對手,處於下風的唐雪抽出了隨身帶著的削皮刀,揮舞著與李某湘打鬥起來。
唐雪被李某湘幾次重擊後,又掏出另一把黑柄的水果刀,胡亂地揮舞亂刺,幾個勸架的人趕緊把他們拉開,規勸他們各自回家,李某湘回家時剛走到巷道外,就翻身倒地,眾人上前查看才發現他身上有很多鮮血,李某湘在剛才的打鬥中,被唐雪的水果刀刺中了胸部,血流不止,同行的朋友急急忙忙地把他送到了醫院,但是,李某湘還是因為傷重搶救無效身亡,醫院診斷他的死因,是銳器刺中了右胸,傷到了主動脈,流血過多休剋死亡。
2月10日,唐雪還不知道李某湘已經死亡,直到永勝縣公安局民警找上了她家的門,她才明白自己闖下了大禍,公安局依法對她進行了刑事拘留,25日,經檢察院批准,唐雪被逮捕,並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在警方對此案偵查全部結束後,3月13日,唐雪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交到了永勝檢察院接受審查起訴,爾後,該院又報送到了麗江市檢察院,市院將該案交辦由永勝縣檢察院辦理。在辦理過程中,檢察院因為證據不夠充足,事實不夠清楚為由,兩次退回當地警方,要求補充偵查重報。
永勝縣檢察院認為,唐雪在與李某湘打鬥中,持刀故意傷害了對方身體,致其傷重死亡,其行為依據刑法,屬於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她刑事責任。而對於唐雪的行為,刑法規定,屬於正當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傷害,也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此,網友爭議:「在打鬥過程中,李某湘手上沒有了刀,對唐雪不能構成生命威脅,而唐雪卻持刀攻擊了對方的要害致其死亡,這種行為不應當在正當防衛的範疇。」「李某湘幾次上門挑釁,還帶刀砍砸,已經對唐雪的家庭產生了威脅,唐雪是在忍無可忍之下,才持刀反擊,應當屬於正當防衛,法律也應該給她公正。」這是一個輿論公審的時代,網友們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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