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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扔進垃圾堆里的字畫,傷了多少人的玻璃心

文/戴新偉,詩人、媒體人。

圖註:近期有個熱貼叫《白送人字畫的下場》

中國文人的謙虛是出了名的。

比如著作出版,遍贈友好,大都會表達一個意思:拙著只堪覆瓿(fù bù)……意思是要您指教是不敢妄想了,只求在您家裡有個蓋罐子的活就滿足了。

古代藏書家費盡心力,打造自己的書藏,而結局無一例外都是「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在沒有公藏的時代,私人花了大量的錢財,不出一兩代人,藏書便星散了,能堅持到四五代人的鳳毛麟角,身前即散出的也大有人在,藏書家有如「揮淚對宮娥」。

雖然歷代藏書家刻制了不少訓誡警告式的藏書銘蓋在藏書上,恐嚇借書不還要遭天譴,恐嚇後代「子孫不讀何其愚」之類的,也起不了作用,崽賣爺田不心疼,該兒子賣的兒子賣,該孫子賣的孫子賣。

這些藏書家無不以歷代名刻本、名家藏本、稿本抄本(因為稀少)為搜求目標,希望集齊「百宋」、「千元」、「百嘉」作為畢生願景。同時代人的受贈書籍在藏書家那裡的數量當系少數,而地位也遠遠不如現代人這麼明顯,至少當一個藏書家的藏品散出時,沒有哪個贈書的作家跳腳表示生氣、抗議。

生氣、抗議這種事情,只有在現代作家身上發生。

自己的贈書被清理、流落舊書店或者地攤,便牢騷滿腹,甚至還有買來再次贈送之舉,並且寫成文章。大概是受到這股自愛之風的影響,有的作家對簽自己的書十分矜慎,生怕自己手裡的寶貝不受人重視,很快就會流落到舊書攤去了。

這些都是現代作家珍惜羽毛的表現。不過,他們忘記了當自己的著作在舊書店(現在應該是舊書網路)出現時,已經是一種流通,帶著簽名、上款的舊書,也會比沒有作家手跡的舊書更受藏書者的青睞;在價格透明化的今天,越是名人的簽贈本,越有價值,價格也會越高

回頭看看藏書歷史,這是書籍流轉的正常現象,比作者一定要受贈人寶藏其著作更有價值更有意義,尤其是從長遠來看。

當然,最為關鍵的問題在於,一旦著作贈予了別人,處分權便在別人的手上,屬於他的東西,是藏於家、轉贈他人或者賣掉,他有權這麼做,即使於情理上說不過去。要知道,人都有旦夕禍福,何況是書?自愛固然重要,但轉為一種心結,卻又何必——想想「只堪覆瓿」的初心,何妨一笑置之。

作為中國文人的一大分支——書法家——似乎也相當的謙虛,往往在題贈作品時都要寫上「正腕」、「補壁」之類,把自己放的很低。但假如這件「補壁」的「法書」哪一天被受贈人清理了、連去舊書店地攤的規格都沒有,直接扔在垃圾箱上,書法家還能淡定嗎?最近那張垃圾箱上的「心物一如」匾額,以及被轉發評論,加深了(決不是「刷新」)我的一些看法,比如——原來以為這種心結只有寫書的人才有,沒想到書寫的人,也有。

本來,按照日常生活的邏輯,我們經過垃圾箱時,應該快點走過,假如我們不是環衛工人或者流浪漢。對待一張被扔掉的書法,同樣應該如此。但它因為具有文化的特徵,被如此處理,不免會引起人們善意的調笑,這是正常的。

但有的人卻相當敏感地指出(可能用「代入」比較恰當),這就是「白拿」的作品之下場。言下之意,因為得到的人沒有付出金錢,所以才會這樣不珍惜。有人更進一步指出(此處是十足的「代入」了),我從來不送人書法和印作,言下之意,我的作品便不會被人扔進垃圾桶。

這些議論往往會讓我們想起一些與書法有關的雜聞。

比如,假如有官員提及書法,必然有聲音為之叫好,稱書法受到了重視。說實話,我是看不出來「心物一如」這張書法是白送給人的,當然不排除有這可能。但即使是白送給人的,別人就不能扔么?還是那句話,假如贈送給了別人,那麼處分權便是在別人手上。「白拿」這個詞還透露一個信息,即書法是有價格的,在商品經濟時代,這已經稱為普遍的現象。假如這位原物主是花錢買的,他扔東西只是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干卿何事?

書法、繪畫、篆刻等藝術的市場化由來已久。早在元代人的筆記里,便記載了書法家趙孟頫對寺廟裡的居士前倨後恭的掌故:等客人奉上潤筆,便談笑風生,大呼僕人泡茶,相談甚歡。

從清代以來,書畫家擬訂潤例成為常態,各種形式都有相應的價格,特別是報紙媒體興起後,書畫家潤例更廣而告之,成為大眾熟知的事物。

近代藝術家如齊白石,明碼實價地貼出潤筆,堅決不「白送」,反而被稱為藝林掌故,流傳至今,而不給人以鄙吝的感覺。

藝術家也要吃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至為公道。就以齊白石為例,詩人艾青就提到請老人畫什麼題材都給了潤筆,還要拉出去請吃一頓才行;廣東某畫家寫他到了齊白石家就給酬金,老人大喜,一邊收錢一邊誇你們廣東人就是有錢,畫當然也又快又好。

齊白石的潤筆收據,現今也是收藏品

雖然在大眾媒體上沒有見到今人的潤例,但實際上暗地裡早已大行其道,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但即便如此,書畫家也有自己的朋友圈,也要應酬,也要講人情世故,你怎麼能做到像齊白石那樣鐵面無私說一不二呢(齊白石也有送畫的記載),他可以把大俗之事變作大雅,你自己掂量一下,跟他有多大的差距。

書畫是雅事,朋友之間的酬應索取,稱之為雅債,古往今來,正正經經的作品不受看重,反而是那些逸筆草草的應酬之作(特別是跟重要人物重要事件有聯繫),受到後世的追捧,這樣的例子真是舉不勝舉。

比如,張大千的書畫作品固然是頂級的,像他寫的那些宴客菜單,不也一樣受到後人的重視么?難道大千真的也要隨時落墨隨時收錢?!

有一種聲音說,今天的書畫家應該警醒,應酬作品就是這張字的下場。這是一種很有建設性的意見。雖然我們不能肯定那張書法是不是應酬作品,更不能保證非應酬作品就不會享受同樣的待遇,但他至少說明,書畫創作應該臨事以敬,更進一步說,藝術創作沒有止境,多少藝術家活到老學到老,衰年變法的例子往往更能說明藝術家創作求新的主觀願望。

書畫家看重自己的作品,無可厚非,但除了自身藝術修養的不斷進步,一張作品的價值,不僅僅靠畫功,也不是在創作完成時即已完成。要受到後世承認,除了寫得好畫得好,書畫家本身的名聲、修為是一大關鍵,而當作品在流轉的過程中,收藏者的眼光、地位,也是為作品增值的必要步驟:經過名家收藏的必然會受到後人的追捧。

最後,作品內容本身、收藏流轉經過,受到不同時期批評研究風氣的影響,為學術界所重視,進行鑒藏、考證,形諸文字,公諸於世,達到其價值的最大值(比如前述「雅債」,就會涉及到對兩個人以上、甚至是一個文人書畫家群體的觀察)。

凡此種種均可以看出,書畫家的創作是第一步的,偉大的作品,流傳後世的作品,無不要與人發生關係,它的文化附加值也是在這個過程中形成並體現出來。今人作品比古人還貴,本來就不合情理,實際上真正的收藏家對此早有清醒的認識,真正受到市場關注矚目的,也決不是現世人的作品,那些自矜自愛得過了頭的書畫家,作品只要上微拍試試就知道了。

明代藏書家的收藏標準,首取要有來歷和著錄的,其次是前賢而非時人的作品。對於藏書的命運,「惟聽宇宙之所自為消磨,則經幾百年而不消磨者,自有一段精彩,不可埋沒者也。」這是對收藏事業宏觀的結論,書畫等藝術品無不如是。

今天人的作品永遠要承受這樣的捶打與拷問,垃圾箱也是消磨之一種,實在沒有必要去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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