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自以為贏了原配的第三者,結婚9年,也要離婚了」
01
叔本華說過:我們緊抱著這一個假定——我們可以在生活中尋覓到幸福。我們的希望由此持續不斷地落空,而我們的不滿情緒也就由此產生。
這句話用來形容此時此刻的麗雲,真的是貼切極了。
嫁給陳方偉,自以為是愛情,愛的要死要活,甚至還用自己的青春跟陳方偉的原配抗爭了整整四年,所謂的愛情終於贏了,麗雲也篤信自己會幸福,然而呢,9年的婚姻讓她慢慢認清了現實:我自以為贏得了他的原配,卻未料在婚姻里過得一塌糊塗。
晚上十點,客廳里沒開燈,烏七八黑的。陳方偉拿鑰匙開門,剛脫了鞋子,還沒來得及開燈,就看到沙發上坐著一個人影。他心裡一犯怵,氣得要罵娘,迅速地打開燈,大聲吼:「麗雲,你有病啊,在家也不開燈,發什麼神經。」
麗雲看著回來的陳方偉,她覺得異常陌生。她的臉上還掛著淚痕,顯然是已經哭過了。
「為什麼你去找你的前妻,不跟我說一聲?多少次了,到底有沒有尊重過我?」
「我兒子過生日,我有必要跟你講嗎?麗雲,你現在是越來越過分了,什麼都要管了,是吧。父親給兒子過生日天經地義,我連這點小事也要跟你彙報嗎?有病,你這個女人真有病。」
「是,我有病,都是我發神經。你覺得前妻好,當初為什麼跟她離婚,跟我結婚啊。」
麗雲也是抽了瘋了,她一下子從沙發上起來,逼近陳方偉,顯然她是很不理智的,陳方偉最不能容忍一個女人這麼「盛氣凌人」地跟他大聲說話。
「跟你結婚?我當初要不是被你矇騙能跟你結婚,你假懷孕騙我對你負責,這事我還沒跟你算賬呢?我已經對你很好了,你要錢給你錢,甚至還給你買了一套小公寓,你還想怎麼樣。你給我安心的聽話做你的陳太太就好,發什麼神經。」
麗雲當初為了嫁給陳方偉,還是耍了點小手段,但最後還是被識破。雖然結婚了,後來也生了女兒,但是陳方偉的心始終在前妻那,尤其是最近幾年,陳方偉總是往他前妻那跑。
能說什麼呢?這也是自己作的。你當初這麼做也就料到了今日會有這樣的結局。
02
陳方偉和麗雲的故事要從13年前說起。
十三年前,陳方偉是在一個酒桌上認識麗雲的,當時麗雲年紀很小,不過23歲,年輕貌美。陳方偉那會也不是很大,35歲,結婚也有七年了,處於「七年之癢」的倦怠期。
第一次跟陳方偉相見,麗雲就有點喜歡上他了,她的心怦怦直跳,為眼前男人的談吐而折服。麗雲很欣賞陳方偉,有著一種成熟男人的魅力,更重要的是事業有成。麗雲不想再那麼辛苦了,她想跟陳方偉在一起,要是能和他在一塊兒,我豈不是什麼都有了。
陳方偉跟妻子秦夢是屬於「白手起家」,早年創業階段,秦夢跟著他吃了不少的苦。秦夢嫁給他那會兒住的還是出租屋,結婚的第三年才敢要孩子,因為覺得一開始生活壓力太大了。
有了兒子後陳方偉的事業越做越好,他特別疼愛這個兒子,從出租屋搬到100平的房子里之後,陳方偉時常把兒子舉高高:「兒子啊,你真是爸爸的小福星,爸爸愛你。」
那時候真好,秦夢也覺得自己是嫁給了愛情,一家三口是如此的幸福。
事業上更穩定了一些之後,秦夢的重心都回歸到了家庭上面,她聽陳方偉的話:「你把咱兒子帶好就行了。」
陳方偉工作很忙,應酬也多,經常是早出晚歸,而秦夢就在家裡當一個「賢妻良母」。有時候陳方偉忙了,晚上也會忘記回家,秦夢很擔心,剛開始會催,但後來也就由著他去了。
男人嗎?有了點錢就開始飄了,覺得自己很了不起,以前沒享受過的也想享受下。
陳方偉跟麗雲在酒桌上認識之後,他覺得這個小姑娘挺好的,很聽他的話。麗雲哄的他開心,他也樂於給麗雲花錢,出手很闊綽,買一個包都得兩萬塊。
麗雲從陳方偉身上,用聽話和年輕美貌得到了很多,而秦夢呢,卻覺得秦方偉賺錢不易省著錢花。是不是很諷刺。
03
女人嗎,在跟一個男人好幾年之後,就會想著結婚。麗雲也有這個想法,她在跟了陳方偉三年之後,想結婚了。
「方偉,我這都快27了,也該結婚了,再不結婚,我都成老姑娘了。」
「結婚?」方偉愣了一下,其實他沒有打算跟麗雲結婚。
麗雲覺得陳方偉會對著她說他老婆的壞話,一定是愛她。她接近陳方偉剛開始是為了錢,但是慢慢的竟也愛上了,想做他的妻子。麗雲在很多時候,甚至會妒忌他的老婆,想的要是能跟他結婚就好了,一定會很幸福。
麗雲後來又催了陳方偉好幾回,她想到了一招,直接謊稱自己懷孕不就行了。
果不其然,陳方偉在知道她懷孕後,緊張到不行。麗雲又自作主張去見了陳方偉的妻子秦夢。
見面那天,麗雲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把陳方偉買給她的大牌服飾包包恨不得都用上。麗雲就是想跟秦夢比一比,要在氣勢上外形上壓倒秦夢。
她們約在一咖啡館,秦夢穿的很文藝,看起來整個人都是很淡然恬靜。
「我看你也有二十六七了,你跟他幾年了。」秦夢張口就問麗雲。
「我們在一起有三年了。」秦夢的淡然讓她下意識就說了出來,氣勢上也減了幾分。
「三年,你好傻,把自己的青春就這麼浪費在一個已婚男人身上。」
「我傻嗎?你看你穿的什麼,我穿的又是什麼,他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錢,你不生氣嗎?」
「我不生氣,這沒什麼好生氣的。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你會明白,這些東西都是身外之外,虛的。不就是包嗎?好看的衣服嗎?又能怎樣呢?」
麗雲著急了,她感覺到自己徹底的輸了,她直接來了一句:「我懷孕了。」
「哦,那恭喜你。」秦夢還是一臉的平靜,看不出有什麼波動。
這讓麗雲的心更慌了:「我愛他,很愛很愛,要不然也不會跟了他三年。」
「這樣啊,那方偉真幸福,有你這個小姑娘那麼愛他。」
秦夢沒有馬上跟陳方偉離婚,而是拖了整整一年,等後來麗雲假懷孕的事露餡兒,秦夢麻溜的把婚給離了。同時也提出了要求,兒子的撫養權歸她,兩套房子她要一套,車給陳方偉。
因為愛過,秦夢也依賴過陳方偉,而現在不想再依賴了。
04
麗雲開心壞了,她覺得自己終於嫁給陳方偉了,跟他的原配抗爭了四年,最後還是「我贏了」。
麗雲很高傲,陳方偉不想辦婚禮,她還特意讓他給自己辦了一場風光的婚禮。
本以為結婚之後會是幸福滿滿,誰料新婚的新鮮勁過了,陳方偉開始各種挑她的刺。麗雲覺得既然結婚了,我也就沒必要像以前一樣聽話,我現在是你的妻子,你得尊重我。可是在陳方偉眼裡呢,你跟我在一起塊,就是得聽話。
婚姻生活並不是很順利,陳方偉依舊是忙,而麗雲成了在家裡的「秦夢」。但是她沒有秦夢那麼勤快,這也是讓陳方偉討厭的地方。陳方偉嫌棄她什麼都不會做,也不聽話,不懂事,什麼都不會。
麗雲後來真的懷孕,生了個女兒,但是陳方偉依然沒有很開心,他反而經常去前妻秦夢那。
等到兒子中考,陳方偉去得更勤快了,秦夢沒有車,陳方偉還出錢給她買了一輛車,讓她專門接送孩子上下學。
麗云為了這事不知道鬧過多少次,她感覺自己抓不住陳方偉的心,感覺他們倆聊不到一塊去了。直到結婚第九年,兩個人吵得越來越厲害,麗雲也想跟陳方偉離婚了。
「離婚是吧,可以啊,咱們倆現在就可以去民政局離婚。」
陳方偉聽到麗雲提離婚,上去就拉著她的手要到門外走去。
麗雲怕了,她要離婚但不敢離婚,從認識陳方偉開始,她就已經迷失了,整整十三年,如今她36歲,已不再年輕,離了婚去找誰呢?
呵呵,不覺得是愛情嗎?不是以為自己贏了嗎?結果呢,時間會證明一切,到頭來不過是空空一場。36歲的麗雲也明白了秦夢說的話:「名牌包和服飾,不過是身外之物,都是虛的。」
「那個自以為贏了原配的第三者,結婚9年,也要離婚了。」
或許哪天麗雲下定決心了,也會離婚吧。但更有可能是陳方偉提離婚,而不是她。
今日話題:「贏得了原配,在婚姻里一塌糊塗」說說你身邊人的案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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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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