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索賠21億 9月17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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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鉛筆道8月31日訊,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目前上海高院已經介入審理,開庭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
在年初最高法公布的《2018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中列舉了一些有代表性案件,其中就點出了這起2018年就已提交的訴訟。白皮書中提到,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
對此,吉利稱,「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威馬方面則表示:「作為國內造車新勢力中『硬創新』的科技實力派,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止今年6月,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申請專利數已達1076項。威馬汽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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