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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人生最大的不幸是僥倖

作者:木光

首發:騰訊儒學

古往今來,人人都希望自己能行好運、遇貴人、成好事。但運氣這事兒,說白了,其實多少有投機的成分在裡面兒。「幸運」一詞,本就有際遇的意味;至於「僥倖」一語,更明顯有投機的味道。人生若獲幸運之神的眷顧自然是好事兒,但有時候我們以為的「幸運之神」,多數時候是「僥倖之鬼」。遇到前者是人生之大幸,遇到後者則是人生之大不幸。

弘一法師李叔同曾說過這一段發人深思的話:

人生最不幸處,是偶一失言,而禍不及;偶一失謀,而事倖成;偶一恣行,而獲小利。後乃視為故常,而恬不為意。則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法師的意思,那就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僥倖。人人都知道說話要謹言慎行,但有時候往往說錯話。說錯話卻沒有惹禍,我們便暗自竊喜,以為事情過去了。

可是,失言而沒有承擔任何後果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別人一下子沒有明白過來,或許是別人聽明白了而假裝容忍。如果是這樣的話,終有一天我們還是得為自己的失言「買賬」。更重要的,很多人懷著僥倖心理,認為這次失言都沒事兒,所以就沒有好好反省,於是下一次又犯了同樣的錯誤。

大多數的情況下,後一次犯的錯誤都比前一次大,而相應的「禍」就更大了。所謂禍從口出,不僅僅是因為失言,更是因為失言而不知自省,心懷僥倖,終成大禍。

偶爾一次失於謀劃,事情卻辦成了,同樣不是好事兒。因為我們雖然得到了一個好的結果,實際上卻是用了一個錯誤的方法,這意味著事情的結果並不是我們方法的產物,而是僥倖的產物。但我們自己以為是方法起了作用,於是將錯誤的方法當成了成功的經驗。可想而知,當我們下次再使用這個「成功的經驗」來做事兒時,就會遭遇挫折,甚至產生嚴重的後果。

同樣的道理,偶爾一次瞎搞,結果非但無災,反而獲利。比如有的人偶爾去賭博,結果大獲全勝,發了一筆小財。由此他以為自己賭術精湛,賭運亨通,於是沉迷於賭博而不能自拔。這就是將僥倖當成常態,結果可能不僅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

僥倖心理之所以危險,常常是因為它讓人產生錯覺。比如酒駕的人,偶爾一次既沒有遇到交警,也沒出半點兒事情,於是他便覺得酒駕其實沒啥事兒,心想自己不會倒霉遇到交警,也不會倒霉發生車禍。而大量的交通事故證明,這種僥倖心理其實大錯特錯。就此而論,僥倖而無事,實際上是人生最不幸的事兒。

《中庸》說:「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意思是說,君子處在安全的位置等待天命,小人則冒險以期僥倖成功。遇到僥倖而不能自我反省,視僥倖為常態,其實就是在「行險」。而所帶來的結果,自然就是弘一法師所說的:莫大之患,由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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