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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頭號公敵約翰·迪林格及同夥的槍械 大蕭條時期的黑幫傳說

約翰·迪林格(John Dillinger)可以說是美國大蕭條時期最著名的銀行劫匪,被列為聯邦頭號敵人(Public Enemy Number 1)。

在聯邦敵人名單中,約翰·迪林格和三個同夥名列前四名,由此可見他的破壞力有多麼巨大。當迪林格持槍搶劫銀行時,為了保證嘈雜的銀行大廳里,每個人都聽到他的講話,他會用湯姆森衝鋒槍朝天花板打上一個彈匣,這樣成功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很多親歷者表示,約翰·迪林格手持湯姆森衝鋒槍,躍過銀行櫃檯的動作簡直太帥了。

而大多數中國民眾得知這位美國銀行劫匪的名字,還是通過約翰尼·德普出演的電影《頭號公敵》。約翰尼·德普將約翰·迪林格玩世不恭的態度和頗有特色的笑容演繹得惟妙惟肖,很多人都把電影當作故事來看,但約翰·迪林格的真實經歷比電影中表現的更加傳奇。

萊斯特·吉利斯(Lester Gillis)著名的綽號就是「娃娃臉」,很多人稱他為喬治·「娃娃臉」·尼爾森(George 「Baby Face」 Nelson)。他是一個不思悔改的的職業殺手。七歲時,就曾經不小心用一把廢棄的手槍射殺了他的第一個人。迪林格用枕套將武器帶入銀行,同樣用這些枕套將搶來的29890美元帶走。萊斯特·吉利斯和荷馬·范·米特(Homer Van Meter)手持武器在門口望風,將聞訊趕來的年輕警察霍華德·瓦格納射殺。

荷馬·范·米特是一名職業罪犯,是約翰·迪林格的忠實死黨。他出生於1905年12月,是酗酒的車站售票員的兒子。范·米特在小學六年級時離家出走,十幾歲時在芝加哥因為酒後鬧事被捕。1923年,當他18歲時因盜竊第一次入獄。一年後,他因為盜竊汽車被關入南伊利諾伊州監獄,當時他的前臂上的紋身是「希望(HOPE)」。

不到一年後,范·米特被假釋。出獄後,他很快搶劫了一列旅客列車,並被迅速捉拿歸案,被印第安納州法院判處10至21年徒刑。在監獄中,他遇到了約翰·迪林格。

迪林格是這個團伙的頭目和顏值擔當,范·米特則是他最初的搭檔。范·米特除了是一個典型的反社會罪犯,還極其愛好惡作劇,他滑稽的舉動經常逗得迪林格大笑不已。但後來加入團伙的其他人都很鄙視年輕的范·米特,據說「娃娃臉」尼爾森就非常恨他。入獄就當休息,出獄就各種犯罪,槍戰隨時可能發生,團伙內人來人往,但范·米特始終在迪林格的身邊。當迪林格持槍走進國家銀行時,他的犯罪團伙如同一台精美的機器一樣運轉著。

范·米特使用的溫徹斯特M1907步槍是犯罪分子的最愛,同時也是執法部門的有力武器。當瓦格納靠近銀行時,他可能會覺得有些不對勁兒,於是掏出了自己的.38轉輪手槍。此時,「娃娃臉」尼爾森正在銀行大樓的另一側揮舞著裝了50發彈鼓的湯姆森衝鋒槍,范·米特則在這邊帶著改裝過的溫徹斯特M1907步槍望風。在瓦格納準備好手槍之前,范·米特打出的.351子彈(8.92mm)已經打穿了他的身體。

M1907使用的.351彈藥(中),與.30卡賓槍彈藥(左)、.357馬格南彈藥(右)的對比,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殺傷彈藥。180格令的彈丸擊中了瓦格納的腹部,擊碎了他的腎臟,從背部鑽出,瓦格納倒在大街上,大量出血身亡。

溫徹斯特M1907是一款自由槍機、閉膛待擊的半自動步槍,可以分解成兩個主要部分攜帶,因此非常受到匪徒和執法部門的喜歡。這款步槍的生產持續了半個世紀,直至1957年停產。1907年的時候,這款步槍的普通版售價為28美元,約合今天的740美元。另外還有雕刻版和警用版可供選擇。

范·米特使用的溫徹斯特M1907步槍並非常規型號,而是經過傳說中的劫匪槍匠海曼·雷曼(Hyman Lebman)的改裝,可以說是一款專門為銀行劫匪打造的升級版。槍管截短並安裝了多縫式槍口制退器,一個湯姆森衝鋒槍的前握把安裝到護木上,具備全自動射擊功能,並使用大容量彈匣供彈。

荷馬·范·米特使用的溫徹斯特M1907步槍,只是海曼·雷曼為手頭寬裕的客戶特別製造的幾款出色改進型之一。居住在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市的雷曼,是大蕭條時期著名的槍匠和皮革匠,他的兒子馬文同樣繼承了這個工作。可以說雷曼是一位很有天賦的改裝大師,在改進武器方面享有當之無愧的聲譽,經過他的改裝,普通的槍支都會具有很出色的戰術性能。他的客戶包括迪林格,尼爾森,「漂亮小子」弗洛伊德(Pretty Boy Floyd),羅傑·「恐怖」·圖希(Roger 「The Terrible」 Touhy)等傳奇匪徒。

雷曼通過自家商店出售了不少M1921湯姆森衝鋒槍,在1934年之前「令人興奮的日子」里,可以通過郵寄的形式公開購買「國家槍械法」規定的機槍(全自動武器)。在當時,沒有任何政府監管的情況下,將普通槍械改裝成全自動武器也是合法的。

雷曼最受歡迎的槍械被稱為「嬰兒機槍(aby Machinegun)」,是一款具備全自動功能的柯爾特M1911手槍,口徑有.45 ACP和.38超級彈藥兩種,配備湯姆森衝鋒槍的前握把,更換了超長槍管,槍管頂部有多個開槽,用來減小後坐力和槍口上跳幅度,採用大容量彈匣供彈,以保證火力持續性。

雷曼在自家商店的地下室弄了一個小的測試靶場,一次測試中,朝上發射的一顆子彈穿過地板,差點打中了他的兒子馬文。雷曼親手改裝的全自動M1911手槍是所有劫匪夢寐以求的武器,迪林格就經常隨身攜帶這款手槍,口徑為.38超級彈藥。

面對警方的審訊,雷曼堅稱他認為購買改裝槍械的匪徒是一群富有的德克薩斯州石油工人,只是射擊愛好者。1933年,雷曼在感恩節時在家中接待了「娃娃臉」尼爾森和他的妻子海倫,還有荷馬·范·米特。海曼·雷曼從事槍械製造直到1976年退休,1990年死於阿爾茨海默病。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總部大樓內,展出著繳獲的迪林格團伙使用過的武器,其中至少有兩支是雷曼親手改裝過的。

儘管Dunrite公司這樣的防彈背心在當時售價非常昂貴,但這種配備了6.35千克(14磅)鋼板的防彈背心防護效果非常好,在南本德槍戰中,救了「娃娃臉」尼爾森一命。南本德槍戰完全可以說是狂野西部的再現,當時一位名叫哈里·伯格的珠寶商使用隨身攜帶的手槍,近距離擊中了尼爾森。不幸的是,尼爾森當時穿著性能出色的防彈衣,並沒有受傷。隨後,「娃娃臉」尼爾森憑藉手中的湯姆森衝鋒槍,潑灑出大量.45 ACP彈藥在市中心殺出一條血路。事後警方推測,尼爾森的防彈衣要麼是從警局中盜竊而來,要麼是花300美元購買的。

儘管匪徒們擁有槍械方面的優勢,射擊技術也堪稱超一流水平,但總有命硬的幸運者可以逃過一劫。當時年僅16歲的約瑟夫·帕沃斯基(Joseph Pawlowski)在「娃娃臉」尼爾森搶劫時,奮不顧身衝上去,用拳頭擊打他的頭部和頸部。尼爾森隨後將這個毛頭小子扔進一個玻璃櫥窗,順手用湯姆森衝鋒槍掃射。尼爾森確實打中了這個年輕人,但只是一發子彈擊傷了手掌。劇痛讓帕沃斯基昏了過去,越來越多的警察趕到現場,尼爾森無心戀戰奪路而逃。後來,帕沃斯基完全康復,成為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和交響樂指揮家。

實在想不到一位指揮大師居然在年輕時,徒手與美國第三號聯邦公敵搏鬥,而他當時還端著一支湯姆森衝鋒槍。所以大家要有個覺悟——聽交響樂時,一定要保持安靜,不要惹惱了樂隊指揮。

銀行劫匪都喜歡馬力強、速度快的汽車,這是迪林格所購買的汽車, 可以輕鬆逃脫警察的追捕。曾經有兩名巡警開著警車追逐迪林格達72千米(45英里),但匪徒們撒了一把釘子,扎破了警車的輪胎。

當聯邦特工極力追捕迪林格團伙時,迪林格團伙開始想出各種招數隱藏自己的身份。在搶劫南本德前幾天,迪林格和范·米特在當地酒吧老闆吉米·普羅巴斯科(Jimmy Probasco)家中接受了整形手術。由於不滿整容效果,以及手術恢復期的劇痛,范·米特甚至想當場把主刀醫生威廉·盧瑟(Wilhelm Loeser)殺了。

這件事告訴我們,整容看著爽,恢復火葬場。

一個月後,在印第安納州工作的約翰·迪林格被著名的G組(G-man)梅爾文·珀維斯和塞繆爾·克勞利當街擊斃,位置就在芝加哥的比沃格拉夫劇院門口。同一天晚上,范·米特和女友瑪麗·康佛提(Marie Comforti)逃離了芝加哥,前往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

經過如此多的血雨腥風,荷馬·范·米特根本無法在一個偏僻地方隱藏下去。8月底,范·米特的懸賞金額提高了。在聖保羅市的一個街角,范·米特遭遇了四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帶隊的是局長弗蘭克·卡倫(Frank Cullen),另外還有警長湯姆·布朗(Tom Brown),以及另外兩名配備了步槍和湯姆森衝鋒槍的警察。布朗曾經是一名警察局長,因喜歡收受賄賂而聞名。范·米特曾經希望資助他競選,但是遭遇了失敗。在執行這次任務之前,布朗正在接受FBI的腐敗調查。

這些警察在事後報告中稱,他們命令范·米特站住接受檢查,但他掏出一支M1911 .45 ACP手槍向他們射擊。弗蘭克·卡倫舉起步槍準備還擊,但由於周圍民眾太多而沒有開火,其他三人用湯姆森衝鋒槍向范·米特射擊。

范·米特應聲倒地,但布朗依舊朝倒地的范·米特射擊。范·米特被許多子彈擊中,還有幾根手指被打斷。范·米特家人事後對媒體抱怨,警察在拿這具28歲的屍體進行「射擊練習」。圖為范·米特的最後一張照片。

范·米特被當街擊斃時,攜帶的一把柯爾特M1911手槍,這款經典戰鬥手槍是一種流行的黑幫武器,約翰·迪林格同樣使用M1911手槍,只不過口徑是.38超級彈藥。四名警察在報告中稱,范·米特被擊斃時,隨身攜帶一支M1911手槍和1323美元的現金。然而范·米特的家人表示,他當天至少攜帶了一萬美元。FBI事後確定,聖保羅市犯罪刑事局長哈里·索耶(Harry Sawyer)將繳獲的大部分現金分發給了這四名警察。

約翰·迪林格和他最親密的同夥——范·米特都死了,兩人一同越獄,走遍美國搶劫各家銀行,最後警察在當街直接擊斃了他們。這一切不可避免地成為了美國大蕭條時代的黑幫傳說。要麼搶銀行,要麼被殺,看起來黑幫的傳說實在是很刺激。

儘管約翰·迪林格和范·米特都非常出色(特指戰術方面),但都被聯邦警員終結。所以說,做匪的最高境界就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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