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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了!6月開始,每人能領2400元,正式實施!

01

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

補助標準提高,憑證領錢!

前幾天,人民日報發文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查閱了相關的文件,是國務院在去年印發了《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在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

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

這3個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的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其他標準可能有所差異。

而且,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計劃生育補貼就已經正式實施了,所以,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趕緊到村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去諮詢,趕緊去領這筆補貼!

02

部分地區政策落地

有獨生子女證的每人每年補貼2400元!

在國務院公布的文件中雖然沒有公布具體的補貼標準,但是有些地區已經公布了補貼的金額。

佛山提高獎勵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12月29日,佛山市正式出台《佛山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獎勵標準增加了!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領!

一、《獎勵辦法》的亮點:

1、完善獎勵範圍:

《獎勵辦法》將之前已享受加發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發放獎勵範圍,並對獎勵對象範圍作了明細規定。

2、提高獎勵標準:

《獎勵辦法》將獎勵標準從原來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二、明確獎勵對象:

(1)《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後,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2)《獎勵辦法》第三條還規定了可以參照第二條申領獎勵金的4種情形:

符合第二條條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後沒有再生育的一方;

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後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是否收養子女不影響本項執行);

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再婚後只與1個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一方;

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含不夠間隔期生育)並同時存活,現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三、獎勵金計發時間:

1、《獎勵辦法》實施後到齡的人員,獎勵金自到齡的當月開始計發。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原來的獎勵政策已經或應當享受退休金加發5%(含按工資100%發給)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獎勵金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發

3、到齡後從市外遷入的人員,獎勵金自遷入當月開始計發。申請人在遷出地屬按月獎勵的,自遷出地終止待遇的次月開始計發。

原來已經正在領取每月150元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在新《獎勵辦法》實施後不需要重新辦理申請手續,新的獎勵標準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新增對象的獎勵申請由村(居)委會初審後報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審核確認。

相關申請手續及其他事宜請按佛山市戶籍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的指引辦理。

提醒:部分地區的補貼標準可能不太一樣,一定要諮詢清楚。另外,這一項新的政策已經正式實施了,目前《獨生子女光榮證》國家已經停止辦理,這些好政策也只針對已經辦理過的獨生子女家庭。

已經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非常幸運,現在是有證就能領錢。

04

獨生子女福利越來越多,

帶薪護理假開始實施!

根據新華社的消息,山西省在去年10月出台的《關於開展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指出:

對於父母年滿60周歲的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子女照料陪護,並給予每年不超過15天的照料假,其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獨生子女,如果你的父母生病了,你不僅可以請15天假期去照料,而且在此期間,工資還不能少!

當然,山西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省份,其他各個地區也相繼實行獨生子女照料假!除山西外,福建、湖北、廣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公布了類似政策。最長假期為20天!

我們都知道,獨生子女一般壓力比較大,「獨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出台,可以給眾多的獨生子女省去很多煩心事!

04

新個稅法實施:

沒有獨生子女證也可以扣除2000元!

2019年1月日起,新個稅也開始實施,贍養老人也被納入到專項扣除中來。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提到「獨生子女」有兩處: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贍養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衛生健康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

那麼,需要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進而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1、如果父母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嗎?

不是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即:稅法沒規定必須留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備查,獨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稅局如何核實納稅人是否濫用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支出扣除政策?

「國發〔2018〕41號」規定,衛生健康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

即:稅法層面,稅局被賦予後期調查核實權。主要核實渠道:衛生健康部門掌握的獨生子女信息。

那麼,獨生子女在個稅申報時怎麼進行贍養老人扣除呢?大家可以在個稅APP上操作:

1.點擊【首頁】-【贍養老人】;

2.確認納稅人基本信息無誤後點擊【下一步】;

3.選擇扣除年度以及被贍養人信息點擊【下一步】;

4.選擇是否獨生子女。獨生子女,分配比例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獨生子女,需錄入共同贍養人、本年度月扣除額並選擇分攤方式(贍養人平均分攤、贍養人約定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點擊下一步;

5.選擇申報方式,【提交】即可。

獨子養老不再是沉重的話題!

2019年1月1日起,新個稅正式實施,與此同時,社保繳納也將納入到稅收部門,企業和個人必須足額繳納社保。如果是獨生子女,都有可能出現上面這張圖片的無奈,但是按照實際規定繳納社保,保證養老保險能夠足額繳納,那就很大可能避免上面這張圖情況。

現代很多人都覺得自己的生活壓力很大,「獨子養老」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但是好在國家在制定政策以及施以福利時能夠考慮到這個問題,讓贍養老人、孝敬父母,再不會成為一個沉重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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