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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修證寶典

《實證佛教導論》是一本難得一見的佛法修證寶典。市面上的佛學書籍不是高談闊論,看上去很深奧,卻無法實踐,變成談資;不然就是空洞無物,一本書讀完也不知道作者要講述什麼義理。偶見有一些真知灼見的著作,又缺乏系統。《實證佛教導論》詳備而嚴謹地論述了怎樣三乘見道,每一章每一節都是精華,由於篇幅所限,略述初讀時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

第三章《論證方法和解脫的原理》是關於方法論的內容,讀前幾章的時候以為是學術著作,和實修沒什麼關係,差點放棄,但是看了第三章後,發現這個太重要了,因為即使你不學佛不是佛教徒,第三章所講述的方法論對你也是大有裨益的。如果能夠遵守「沒有充分的證據不輕易地下結論」這個原則,便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煩惱。很多煩惱其實是我們捕風捉影、沒有充分地證據便草率地下結論而引起的,而一旦下結論後你便很難再去思考它。「沒有充分的證據不輕易地下結論」這個原則適用於所有人,就算你不認同佛教,也可以在這個原則上達成共識。

第五章《聲聞法的實證》解密第六見處,「非我、不異我、不相在」中的「我」,說的原來是輪迴中的主體,「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是「不相同、不相異、不相在」的。字面看上去很拗口,但是非常關鍵,如果這裡混淆不清,勝義諦與世俗諦也沒有辦法弄清楚。

第六章的《緣起經十二緣起表》是一個創舉,因為講述緣起法的人很多,但是把十因緣法和十二因緣法講明白的寥寥無幾。因緣法中的「識」支一直有很大的爭議,主流的說法都是把識統統解釋成六識身,六識是斷滅的,由此推導出佛法是緣起性空,都是生滅法沒有常住法的謬論。十因緣法的識支和十二因緣法的識支所指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十因緣法的識支,《阿含經》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十二因緣法的識支,《阿含經》說「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十因緣法的「識」是指因緣法的根本因——第八識,十二因緣法的「識」還可以往前追溯,一直到無明,所以是指六識身。這是學習因緣法的關鍵所在,多花些時間釐清絕對是必要的。

第七章是重中之重,每一句話都應該仔細地讀。

記得剛學佛沒多久時,佛友們在群里討論佛法,正熱烈時突然有人說:「你們不要在那裡分別了,有分別就不是佛法。」雖然知道他說得不對,卻也說不清他錯在哪裡。後來讀《實證佛教導論》才豁然開朗,這位朋友是把勝義諦和世俗諦弄混淆了。像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他們搞不清楚哪些應該分別(世俗諦)哪些不應該分別(勝義諦)。

《瑜伽師地論》說:「勝義諦有五種相:一、離名言相。二、無二相。三、超過尋思所行相。四、超過諸法一異性相。五、遍一切一味相。」又說:「世俗諦教者,謂諸所有言道可宣,一切皆是世俗諦攝。又諸所有名相言說增上所現,謂相、名、分別,如是皆名世俗諦攝。」

凡是有相、名、分別的,都屬於世俗諦。勝義諦離名言相,不可說,《維摩詰所說經》中菩薩弟子各個說自己如何契入不二法門,輪到維摩詰大士時,他無說無示,默然而住。文殊師利稱讚他是真入不二法門。因為只要是有語言文字相,必然落入世俗諦,所以乾脆什麼也不說,直接顯示給你看。你說別人不應該分別,分別就不是佛法,這本身就是在分別,我們不能用勝義諦的不分別去指責世俗諦的分別,因為二者層面不同。勝義諦和世俗諦是同時存在的,互相不衝突,可以安住在勝義諦的不分別同時在世俗諦中分別,這就是大乘見道者所行境界——於相而離相。世俗諦不僅應該分別,還要分別得清清楚楚,此是法,此是非法。勝義諦是一向不分別,本來如此,不是通過什麼方法把它變成不分別,如《楞嚴經》說:「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就算離開一切的見聞覺知,在很寂靜的禪定狀態,還是會有微細的定境法塵。

勝義諦只能用來安住,要想契入勝義諦必須通過世俗諦的觀行。反過來說,沒有勝義諦也就沒有世俗諦,因為勝義諦本來就包括世間、出世間一切法。大乘法的實證必須包括勝義諦與世俗諦。

總的來說,《實證佛教導論》不但是一本佛學教科書,也是一部三乘修道的秘笈。學佛時間越久,用功越勤的老參,越能領受此書的精闢入里。但也有部分毫無基礎的讀者,循序漸進,一段一段地精讀,竟也能豁然貫通。原本就參出密意,卻一直停留在六住位的菩薩,只要細讀此書,必能從世俗諦轉入勝義諦,成就第一希有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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