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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的核心!創意

文/王晶晶

設計是一種創造行為,要求新、求異、求變。現代設計的核心在於創意,其魅力也在於創意,創意既有構思的成分,又有創新的色彩,是創新與構思的結合體,對於創意可作如下理解:

產品的宣傳過程與接受過程,實質上就是設計師施加心理影響和顧客接受心理影響的過程,只有具有心理震撼力和感染力的設計作品,才能觸動公眾心理。創意的新奇要以公眾心理為依據,以公眾心理需求為準則。

過分新奇、荒誕的創意,雖能給公眾以強烈刺激,一時引起眾的高度注意,但是並不能有效地對公眾的興趣心理、記憶心理、慾望心理和消費決策心理產生積極影響,甚至還會給公眾留下不良印象。

創意來源於生活的觀察與積累,不同的生活閱歷可以使人的思維和想像力變得豐富,藉助知識、經驗的積累,借鑒歷史文化藝術的精髓,在此基礎上根據事物的相互聯繫,通過多觀察多思考的方式,對設計元素進行再創造,就可以得到具有豐富創意和內涵的設計作品。

創意當然需要頓悟,但並不僅僅是靈感的產物。若不熟悉市場情況、社會文化、品牌形象特性、公眾心理需求,在這種無憑無據的創意指導下,策划出來的作品容易背離商品特點和企業的品牌特性,進而違反市場,違反文化。

對於設計師而言,應該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例如:商品信息、競爭信息、市場自然條件信息、營銷促銷信息、公眾需求信息、公眾文化信息、公眾經濟信息、企業生產和管理信息、政策法規信息以及涉外商務信息、社會變遷信息等。掌握了這些信息,並進行了科學的調查與分析才能為創意提供必要的條件。

創意就是人類最豐富、最具智慧的創作表現形式。創意的實質就是設計師為吸引公眾注意力而設計出的「點子」,找到能被大眾喜愛並且接受的「好點子」就是創意的本質要求。

能發掘出這些「點子」也是設計師們必備的設計素質,也就是創意的實質。當下人們樂於接受那些幽默、風趣並且新鮮、奇特的事物,設計師們也就不斷在發掘出這些東西,並將之歸納概括成好的點子。

在尋求創意時,人們往往陷入種既定的方向,很難突破「求異」的目的,因此設計師將司空見慣的、似乎已成定論的事物或觀點反過來進行思考,讓思維方式向對立面的方向發展,從問題的相反面深入地進行探索,樹立新思想,創立新形象,巧用主客置換的方法點名主題。

任何創意的產生都離不開發現,發現既是設計師運用獨到的眼光去尋找事物特性的方法,又是設計師創新發明的一個重要起點。創新是創意的本質特性。

創意的活力和魅力在於創新,創新能突破常規,從一個新的視角看待事物,強調的是以新觀點、新思想、新概念、新樣式、新設計、新意圖等,形成設計作品和宣傳活動別具一格的風采,引起廣大公眾的注意,形成市場影響力。

創意受制於商品信息和企業信息,具有實用功能,同時又影響顧客的利益,因此需要嚴格遵循以下基本法則:主題突出、服務促銷、誠實可信。

即鮮明獨特,信息顯露;即廣告內容能被公眾所理解,符合常理;即具有思維合理性,富有品位;即具有較高的文化藝術水準和美感色彩,渲染情感等。讓受眾感受到既是在情理之中,又是在意料之外。

公眾在購物中,不僅期望購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而且還期望「購買」到愉快的心情,在物質和精神上同時得到滿足。與之相關,公眾在接受產品的過程中,不僅希望從產品中獲得充足的商品信息,而且還希望從中得到美的藝術享受。

因此創意在構思過程中,不僅要準確、清晰地表現產品的特性,滿足顧客在商品信息方面的需要,而且要營造富有吸引力的視覺效果,滿足顧客精神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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