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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最怕的刑罰,痛苦終生,如今卻成了年輕人和明星的最愛

導讀:在封建社會,女性的地位一直非常低,她們受到來自道德和法律的雙重約束。自唐朝以後,女性失去了僅存的一點自由,封建禮法要求她們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除此之外,她們還被禁止拋頭露面,即所謂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如果有女人觸犯了道德底線和法律約束,那麼等待她的將是嚴酷的刑罰。

其實古代大部分刑罰針對的對象都是男人,極少數用於女人。但是如果女人因犯罪而進了牢房,那麼等待她們的將是虐待和殘忍的酷刑。據史料記載,宋朝時期,女子受到了更多倫理道德的束縛,比如纏足就是從南宋時期開始興起的,除了身體上備受摧殘之外,宋朝女子還要忍受精神上的打擊。據說當時女子犯罪之後,十之八九會選擇自殺,因為她們都不想進入為女子專門準備的牢房。

為什麼寧願自殺也不去坐牢呢?歷史專家表示,宋朝女子不想坐牢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忍受不了牢房中的殘酷刑罰,比如老虎凳、笞杖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每位進入牢房的犯人都會被刺面,留下終身的印記,即便刑滿釋放之後,也要活在別人有色眼光之下。

根據史料記載,刺面也稱「墨刑」,是一種在罪犯皮膚之上刺字,然後用墨染黑留下終生印記的刑罰。其最早的記載出現於秦朝商鞅變法時期,受刑之人名叫公孫賈,是秦國太子的老師。

趙匡胤建立宋朝之後,為了震懾百姓減少犯罪,規定所有因罪坐牢之人,必先在臉上明確部位進行刺面,讓今後見到的人都知道此人曾經是一名罪犯。刺面雖然算不上酷刑,但它對犯人心理上的摧殘是致命的。

比如水滸傳中的宋江,因為誤殺閻婆惜入獄被刺面,成了別人口中的「賊配軍」,一生前途盡毀,最後只能上梁山落草。即便落草之後,宋江也不忘刺面帶給自己的恥辱,曾經多次找到神醫安道全,希望他能夠幫自己除掉臉上的刺面,可惜都沒有成功。

連宋江這樣的江湖中人都如此討厭刺面,可想而知一位女性如果被刺面,等待她的將是什麼結果。除去傷口潰爛帶來的疼痛外,最重要的可能就是精神上的摧殘了。即便刑滿釋放,還有人會娶一個被刺面的女人嗎?等待她們的可能只是嘲笑、白眼和咒罵了,它足以擊垮一個人試圖建立起來活著的勇氣,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女犯人選擇自殺。

可時過境遷,在21世紀的今天,這種曾經被女子視為洪水猛獸一般的墨刑,充斥於大街小巷,即今天人們所說的「刺青」,也稱為「紋身」。年輕男女為愛宣誓,刺上文字代表忠貞不渝,明星為了追求個性的特立獨行,更是屢屢創新,刺青的圖案、部位早已不再局限於手腳、胳膊,甚至包括一些私密部位。這是時代文化的發展,還是對歷史無知的悲哀,早已無人注意了!

參考文獻:《宋史》、《古代刑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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