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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與道法自然,道教關於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與追求!

人與自然的關係始終是人類社會關注的問題。道教的自然觀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人與自然和諧的法則就是「天人合一」與「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準則,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諧原則。

一、道教對理想仙境的追求

道教對於理想仙境的追求,實際上是對於人與自然萬物和諧的一種嚮往,也是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的一種藉助力。這種追求,一方面表現在對神仙洞府的描述;另一方面也體現在道教的神仙信仰之中和對自然的態度上。

道教對理想仙境的追求,首先表現在對神仙洞府的描述。早在《山海經》中就有萬神共住的昆崙山,山上有西王母和黃帝等神仙居住。山中有各種神獸,有不死樹和掌管不死葯的仙人,還有壯如蜂、大如鴛鴦的鳥,有無核仙果和吃了不疲勞的草。《莊子·逍遙遊》中描述的仙人為:「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此外,還有大量的典籍中描述了道教的神仙洞府,如《史記·封禪書》載:海上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

列子《沖虛真經》載:海上有五神山,一叫岱輿,二叫員嶠,三叫方壺,四叫瀛洲,五叫蓬萊。東漢時道教正式形成以後,又逐步形成了以「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為主的人間仙境,成為道教徒修道和舉行宗教活動的神聖殿堂。道教所描述的這些仙境和洞天福地,皆為道教神仙居住之所,同時亦為自然環境保護最好的地方,也是自然世界最為和諧的福地。

道教對理想仙境的追求,還反映在神仙信仰之中。道教的根本信仰是「道」,道生天生地化生萬物,是宇宙的本原。老子也是道的化身,《聖母碑》說:「老子者,道也」。所謂「聚則成形,散則為氣。老子一氣化三清」。道教認為:天下萬物皆生於有,有生於無;天下萬物從「無」到「有」的化生過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天有三十六天,地有三十六地,天地之間五嶽四瀆、十洲三島、洞天福地等,皆有神仙聖真主理。道化生宇宙天地萬物,神仙也是道氣所化。

所以,人對神仙信仰的背後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在人與自然關係中,道教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萬物之中,人為最靈,能夠認識掌握自然之道,所謂「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遵循自然規律而不妄為。因此,道教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平衡,表現在神仙信仰中就是對自然神靈的敬畏和崇拜,進而對自然萬物的關愛和保護。

道教對理想仙境的追求,還體現在對自然的態度上。道教所追求的理想仙境,實際上就是人們所嚮往的一種「順應自然」、「無為而治」的逍遙境界。道教認為,自然界萬事萬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有其自身固有的規律性,無不遵從一定的自然法則,所謂「天地之性,萬物各自有宜。當任其所長,所能為,所不能為者,而不可強也」。《莊子》認為,天地、日月、星辰、禽獸、樹木都有其內在的本性和規律,「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獸固有群矣,樹木固有立矣」。

如果沒有認識自然規律而輕舉妄動,就會導致災難;如果不順應自然之道,刻意作為,「以人滅天」,則會「亂天之經,逆物之情」,必然會造成「雲氣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黃而落,日月之光蓋以荒」,以及「災及草木,禍及昆蟲」的災難性後果和生態危機。相反,如果能使自己的行為符合宇宙的運動規律,不僅可以「凡事無大無小,皆守道而行,故無凶」,而且可以「天人合發,萬變定基」,從而達到人與環境和諧共處的境界。

二、道法自然的和諧原則

道法自然,意為純任自然,不逆自然而行。《道德經》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無所法也」。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以「無為」為法則。道化生萬物,皆自然無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約。所以,「道法自然」說就是主張天、地、人三者之間自然共生,共同遵循「自然」法則的天人和諧。

我們認為,道法自然的和諧原則體現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人與自然萬物都是「道」的化生,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原則。道教認為,天地萬物都是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

「道」的本性是自然無為的,能化生萬物,即自然之道是貫通天、地、人的,「天地」又遵循自然之道,人也遵循自然之道,天地與人皆合於自然之道,萬物都是按照「道」賦予它的秉性,有自然生存、發展的權利,人類沒有權利,也沒有任何理由去干擾它,更不應該隨意對它進行傷害或殺戮。所謂「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應該與天地合其德,對萬物「利而不害」,輔助萬物自然生長。這就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原則,是人類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破壞的。

那麼如何才能做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呢?老子認為,人要效法天、效法地、效法道,遵循道的自然法則,進而達到和諧共生的目的。葛洪《抱朴子內篇》稱:「天道無為,任物自然,無親無疏,無彼無此也」。這裡所說的「任物自然」,就是要人們遵循客觀規律,順乎無為之天道,與一切外物和諧共生,以獲得人與自然在整體上的和諧。

2、人與自然是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原則。道教認為,人與自然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應該互相尊重、和諧共處。《黃帝陰符經》稱:「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三盜既宜,三才既安」。可見,人與自然的共生、共存,是天道自然的法則,自然則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

《太平經》又稱:「天氣悅下,地氣悅上,二氣相通而為中和之氣,相受共養萬物,無復有害,故曰太平。天地中和同心,共生萬物;男女同心而生子;父母子三人同心,共成一家。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國。」也就是說,自然界的萬物只有和諧相處,才能共生共長,這是亘古不變的自然規律。

道教還認為,人是道的中和之氣所化生,是萬物之中最有靈氣、最有智慧的物類。因此,把人放在「萬物之師長」的位置,為「理萬物之長」。也就是說,人負有管理和愛護萬物的職責,人應該「助天生物」、「助地養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人與自然更加和諧。

3、人與自然是相互依存的,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原則。道教從「天人合一」的整體觀念出發,十分重視人對環境的依賴關係。道教認為,維護整個自然界的和諧與安寧,是人類本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就要確保天地的平安。《太平經》說:「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當先安其天地,然後可得長安也。」就是告訴人們,人安身立命於天地間,要想得到好的生存和發展,必須使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諧安寧,然後人類才能長久安寧。

而「安天地」,就是要認識和掌握自然規律,按照自然規律去辦事,達到與自然的和諧。因此,《陰符經》開篇就提出:「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所謂「觀天之道」,就是要認識自然規律,「執天之行」就是要掌握和利用自然規律,人與自然和諧的根本就在於此。只有懂得自然規律,掌握自然規律,才能更好地利用自然規律,從而不違背自然規律,這樣才能真正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三、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

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包含了人與自然的和諧,講「道法自然」就是不要破壞自然界以及自然萬物的和諧。《太平經》認為,太陽、太陰、中和三氣和諧而化生萬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陽、太陰、中和三氣缺一不可。《太平經》稱:「太陽、太陰、中和三氣共為理,更相感動」,「故純行陽,則地不肯盡成;純行陰,則天不肯盡生。當合三統,陰陽相得,乃和在中也。古者聖人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氣不通,百事乖錯」。只有陰陽二氣的相互和諧產生中和之氣,並共同生養萬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太平經》還說:「三氣合併為太和之氣,太和即出太平之氣。斷絕此三氣,一氣絕不達,太和不至,太平不出。陰陽者,要在中和。中和氣得,萬物滋生,人民和調。」

這裡的「太和」,即為「太陰、太陽、中和」三氣的和諧,「太平」則指三氣和諧而達到平衡,即自然界生態平衡。《太平經》還進一步指出,人是自然萬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氣所生,即「天、地、人本同一元氣,分為三體」。又說:「天、地、人民萬物,本共治一事,善則俱樂,凶則俱苦,故同尤也。」也就是說,天、地、人同為自然界中一部分,本身就有著共生共榮的關係,因此必須要互相尊重、和諧共處。由此可見,道教「天人合一」的理念非常重視自然界萬物的和諧,尤其是重視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

道教又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宗教,其關於「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幾乎貫穿在道教思想的各個方面,如在自身修養方面,道教以求得人身的和諧再向外延伸至「天人合一」的和諧境界。道教認為,人首先由自身內在的和諧為初始基礎而發散開來,進而以人類生存命運為主線和內容,更多的還在於關注人與人以及人與天地自然之間的和諧。因為道教修鍊所強調的是自身的和諧,追求的則是與道合真、長生久視。而道教自身的和諧也是離不開社會的和諧,只有自然萬物的和諧,才會有道教自身的和諧。

還有如道教的建築環境也符合「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我們所看到的道教宮觀,無論是在都市、城鎮,還是在山林之中,都十分注意殿宇建築之間的協調,注意與周邊環境之間的協調。尤其是道教山林之中的道觀,歷代道教徒都能自覺綠化造林、美化周邊環境,所以道觀內外蒼松翠柏、綠樹成蔭、植被青翠,則是道教對自然的關愛和保護的具體體現。

都市中的道觀,雖然處於鬧市紅塵之中,但仍然是世人公認的清心宜人的凈土,環境優美的凈地。因為,道教認為,天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自然萬物是人類的朋友,也是人類生存必須的條件,如果沒有自然萬物與人和諧共生,人類也不可能獨立存在下去。這是自然萬物生存和發展的規律,也是道教「天人合一」和諧理念的具體體現。

因此,道教從「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出發,強調「天人合一」共為一體,人與自然萬物的生存是休戚相關的,要求人類必須認識自然、順應自然,一切按自然規律行事。既然人與天地萬物共存於同一個地球之中,又是一個相互依存的共同體,那麼人為萬物之靈,就有責任和義務協調關照人與宇宙、天地、自然萬物之間的關係,應該積極主動地維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宇宙空間和自然界之祥和。因此,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不僅是人類社會今天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而且應該是未來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永恆的精神和理念。

四、人與自然關係的新思考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順應歷史發展變化,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採取的重大戰略舉措。在和諧社會的整體架構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一個重要環節。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進而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實現自然觀念、價值觀念、倫理觀念和生產觀念的轉變。

1、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上,要實現自然觀念的轉變。傳統的自然觀念是建立在人類社會與自然界對抗的基礎上,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就是不斷征服自然的過程,人類物質生活要提高,就得不斷向自然索取;索取的越多,物質財富就越豐富,物質文明的程度也就越高。這種觀念必然導致人類對自然無窮無盡地掠奪,使可利用資源日益枯竭,生態環境日趨惡化。

事實上,大自然是承載人類文明大廈的基石,是人類社會產生髮展的基礎。道教從「天人合一」的思想出發,自然界中的萬物都是一個相互影響、有機聯繫的整體。人類從來就處在生態系統之中,而不是置身其外。因此,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我們就應當懂得尊重和保護自然,對自然的索取也必須保持一種理性的節制,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要實現自然觀念的轉變。

2、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上,要實現價值觀念的轉變。在工業社會中,由於生產能力迅速提高,物質財富激增,有時形成了「供過於求」的虛假現象,消費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價值觀也因此大行其道。

這種價值觀把人們精神上的滿足完全構築在物質消費基礎上,實際上是把人的尊嚴和價值與消費畫等號,消解著人們應有的人文精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將個人的價值體現在為祖國和人民的奉獻之中,融入國家和民族的偉大事業中;將自身的幸福體現在和諧消費之中,尋找消費行為與理性需要的平衡點,用人類社會應有的道德理性和道教倫理道德去約束無限消費的慾望,這就需要我們必須實現價值觀念的轉變。

3、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上,要實現倫理觀念的轉變。一般來說,任何社會形態都有與之相適應的倫理支持系統。傳統倫理觀念所指向的是人與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其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就要求我們把倫理的指向擴大到人與自然的關係,要求我們尊重自然,愛護自然環境,確立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相處的新的倫理觀念。

4、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上,要實現生產觀念的轉變。和諧社會是以自我身心、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高度和諧為特徵的社會,支持和諧社會的生產觀念應當是:人類在認識自然、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和博愛萬物的前提下利用自然,使人類與自然萬物在高度和諧統一中相互轉換物質和能量,最終實現人類與整個自然生態系統的和諧發展。

綜上所述,道教對於社會和諧的追求是積極向上的,也是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無論是「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還是「道法自然」的和諧法則,都是社會所需要提倡和弘揚的。特別是道教關於「人與自然和諧」的思想,對於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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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整理 | 青玄 編輯排版 | 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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