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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寶寶「偷東西」,員工不依不饒,寶媽的句讓員工面紅耳赤

鏡子

西西和媽媽一起去樓下附近的超市購物。媽媽推著車走在前面,西西這跟再媽媽的後邊。兩人挑好了自己喜歡的需要的東西,然後推出來到款台。一共235元,收款員機械的報價。媽媽付款後推車走出通道。西西左手拿著五元錢,右手拿著一隻價值2元錢的鉛筆,也跟著媽媽往外走。

這時,報警器大叫。西西和媽媽都被嚇到了。保安出現,開始對西西和媽媽周身進行檢查,結果發現了西西手裡的那隻鉛筆。通過保安彙報,西西被「判定」為偷盜行為,並需要媽媽代其接受懲罰,需要賠償錢幣價值60倍的罰金。眼看著周圍的人越來越多,西西一臉懵糟。

媽媽淡定的請求與超市的領導見面,並和趕來的經理說:你們超市裡時常有不藏起來,直接將贓物帶出門的小偷嗎?你看看,這孩子,一手拿著五元錢,一手拿著鉛筆,她這是在偷你的東西嗎?另外,小孩不撒謊,你們上來就罰錢,為什麼不問問孩子,為什麼要那筆走出超市呢?

在這位寶媽的感染下,好多群眾也紛紛站到了寶媽和西西的一邊。最後,經理取消了對西西的懲罰,同時也對這位西西的媽媽另眼相待。的確,西西媽媽處理問題,不吵不嚷,有理有據,堪稱為西西學習的最好的榜樣。

可同樣的事情,卻有人有著不同的處理辦法。江蘇超市裡,一個寶媽抱著孩子走在貨架下,寶寶手裡拿著一個雞蛋變形玩具,現實看,後來擺弄了一會兒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一路走一路逛,母子倆很快就出了收銀區。

保安通過報警器發現異常,第一時間報了警。面對警察,這位寶媽竟然當著眾人的面對孩子連打帶罵,責怪他偷人家的東西,讓自己丟了臉。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的父母的身上,處理的方式不同,當然作為孩子得到了最終結果也不盡相同。兩個孩子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會截然不同。

其實,孩子還小,他們原本對「偷」還沒有概念。超市的大題小做不多,後者寶媽對孩子的當眾教育也沒有必要。作為成年的我們,還是應該善待孩子的行為,並通過告知等方法來讓孩子逐漸明白,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進入超市買東西要付款等等基本常識。

相信,我們的孩子在得知這些規則後一定會積極的相應付款這件,讓他們看起來很榮耀的事。就好像,每一個孩子都有過「我什麼也能像媽媽、爸爸那樣買車票」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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