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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已被制服,警方趕到後將其擊斃,倫敦警方神操作令人窒息

30日,英國倫敦橋上發生了一起持刀隨機傷人事件,倫敦警方將其定性為恐怖襲擊。這起事件共造成包括兇手在內的3人死亡,還有3人受傷正在接受治療。本來一件持刀傷人案件在英國算不上什麼重大新聞,只是地點比較特殊,兇手比較特殊才引發了英國媒體的高度關注,然而在復盤該案件時,媒體發現了一件奇怪的地方!

英國當地時間下午下午2點左右,一名28歲男子持刀在倫敦橋上襲擊過往路人,在刺殺多人後,附近多名多名民眾奮勇將行兇者制服並奪下了行兇的刀具。警方趕到後嫌疑犯已經被制服,警方將群眾驅散後試圖重新對嫌疑犯進行逮捕,然而在逮捕過程中警方卻向嫌疑犯開槍導致嫌犯當場死亡。很快英國高居反恐官員向記者表示,這次事件是恐怖襲擊。兇手則是一位有過因伊斯蘭恐怖主義相關罪行入獄的前科,1年前才被釋放,並同意佩戴電子追蹤器作為保釋條件的一部分,也正是因為這個電子追蹤器才讓警方快速確認了嫌犯的身份。

英國政府對這件事定性為恐怖行動,對警方的行為大加讚賞,然而問題是警方的操作真沒問題嗎?警方趕到時嫌犯已經被英勇的英格蘭人民制服,嫌犯的兇器也被市民奪下,然而警方到場之後卻將嫌犯直接槍斃。要知道嫌犯身上可是穿著炸彈背心的,雖然事後被證實炸彈背心是假的,但在沒有證實防彈背心真偽的情況下直接對防彈背心攻擊真的好嗎?況且嫌犯已經被制服,警方將其擊斃的依據又是什麼?隨意擊殺一名已經被制服的嫌犯,跟戰場上槍殺俘虜有什麼區別?

有網友解釋道可能是警察心理明白,不當場打死,之後白左律師法官又會把他給放了,就像之前一次次所做的那樣。然而按照道理來說,英國外交部不是應該站出來譴責英國警方濫用暴力嗎?英國媒體知名主持人不是應該用他咄咄逼人的語氣逼問英國警察是否是黑警、惡意殺人、不審判就殺人嗎?襲擊者已經被群眾摁下了,警方正常做法應該是將其帶上手銬,將其送上法庭,進行審判,然後上訴直到最後定刑。英國警方的做法明顯是違法了這名嫌犯的人權!

英國一邊譴責自己國家的針對無辜平民的恐怖暴力行為,一邊支持製造別國的恐怖暴力行為。充分表演了世界跳樑小丑的無恥行為,這就是一個發達國家的領導修養和政治素質的充分表現。美國白宮也關注了此次倫敦橋襲擊事件。白宮在一份聲明中稱:「美國強烈譴責所有針對無辜群眾的恐怖暴力行為,我們保證全力支持我們的盟友英國。」然而美國人應該發表的是這是英國美麗的風景線,是不同證件的民主人士做出的英勇示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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