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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豹往事—海空軍各執一詞,空軍型終因難度太大而放棄

飛豹即殲轟7,是我國自行研製的一型填補海空軍裝備空白的機種,該型飛機由西安飛機設計所設計、西安飛機公司製造、中國試飛研究院完成定型試飛。1998年,飛豹定型並開始量產,並在同年的珠海航展上對外公開。

該型飛機從1977年2月批准立項到1995年12月第一次審查會通過,前後達18年。回首走過的風風雨雨,有太多的經驗教訓值得我們總結與反思。我們也不能以現在的技術水平來衡量當時的科研能力,整個研製歷程中出現的問題與當時的整體環境有關,並不能一味苛責一線的科研人員。

1977年2月,上級下達型號的研製任務,用於替換當時現役的轟5轟炸機。西安飛機設計所按要求進行總體方案設計,採用雙發雙座布局,即前艙為飛行員,後艙為領航員並負責武器的投放發射。

隨著研製工作的逐步展開,方案的進一步細化,問題就來了,主要為:打擊北方的大規模裝甲集群是空軍的頭等大事,但當時的防空武器已經比較完善,以中國空軍的水平沒有辦法從高空突破,因此空軍設想的飛豹要作長時間的超低空高速飛行,要快速準確地投彈。所以2名飛行員之間的配合極為重要,空軍希望採用並列雙座布局。

海軍主要的任務是反艦,海面上超低空高速飛行不需要考慮地形的影響,靠儀錶就可以完成,因此海軍希望採用串列雙座布局,為后座武器操作員留出儘可能大的空間,投彈後要有較好的空戰性能。

科研人員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調整設計方案,進一步優化了空戰性能,使最大飛行速度從原來的1.5馬赫增加至1.7馬赫,成為現在的「飛豹」。

1979年,飛豹進行木質樣機審查,進入打樣設計階段。

1980年8月,上級發文要求設計單位根據海、空軍的不同需求,對飛豹的設計實行「一機兩型」。

1982年4月,經批准,飛豹被列為重點研製項目,優先研製串列雙座機型。

空軍不甘落後,一再要求推進並列雙座機型的研製工作。

1983年12月,航空工業部召開並列雙座機型的方案審查會,西安飛機設計所彙報了設計方案,提出了一些技術問題。如果採用並列雙座方案,則機身粗、阻力大,國產發動機又不過關,結果是飛行速度達不到要求。除了發動機,最大的難處是彈射座椅。美國的F-111戰鬥轟炸機也採用並列雙座,但人家技術水平高,彈射救生時是把整個座艙連同飛行員一起彈射。我們如果分開彈射,則後跳人員有被先跳人員座椅火箭灼燒的危險。左右分角度一起彈射的方案也考慮過,但這種彈射模式難度較大,國內技術是一片空白。

另一方面,資金也是大問題。那時候的經濟不如現在發達,同時展開2種機型的研製,面廣量大,最終將顧此失彼。首批用於定型試飛的有5架原型機,曾有人主張並列雙座型研製3架,串列雙座型研製2架。大多數科研人員都認為:這種做法就是「撿起芝麻丟了西瓜」,其結果就是2種機型的研製周期都要拉長,對整體工作不利,還增加了許多技術風險。後來的事實證明:這種擔心不無道理。5架原型機問題不斷,釀成多起事故。說白了,還是當時技術不夠、經費緊張,根本無力支持2種型號的研製。

轉眼到了1986年,上級主管部門召集海軍、空軍、科研院所等單位,開會討論飛豹的問題。會議達成共識:還是實事求是,結合現有條件,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先研製相對簡單的串列雙座型,儘快把原型機造出來,取得實際經驗。至於並列雙座型,先開展課題研究,等以後有條件再說。

歷史證明:這種做法是明智的,集中兵力抓主要矛盾,先解決有無的問題。另外,除了上述機型的爭論,還有經濟困難和航空工業內部的體制調整,這些都對飛豹的研製造成了一定影響。從1977年批准立項到80年代初期,飛豹的研製工作基本沒有什麼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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