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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識各民族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摘要:民族地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還存在思想障礙。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確立國家認同的文化基礎,要破除思想障礙,充分認識各民族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性。「漢語」不僅是漢族的語言,而且是中國各族人民通用的共同語言。學習掌握漢語,是中國各族人民學習現代化知識最便利的方式。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是消滅少數民族文化。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文化的交融、民族共同性增加是文化和民族發展普遍規律

關鍵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認同;民族;文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這是增強文化認同、促進國家統一、維護邊疆民族地區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動少數民族進步發展的惠民之舉,具有深遠意義。

民族地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存在的思想障礙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不斷增強各族人民的文化認同,培養和樹立各族人民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中華民族意識。這對我國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在邊疆民族地區,影響國家認同、制約各民族發展進步的最大障礙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群眾(特別是新疆南疆群眾)中普及度低的問題。因此,在邊疆民族地區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中國國情的需要和形勢的迫切要求,是歷史的必然,是少數民族自身發展進步的必由之路。

邊疆民族地區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舉措,受到了各族人民的熱烈歡迎。但實際工作中,一些幹部群眾還有一些深層次的思想困惑需要解決。概括起來主要有:一是「三股勢力」出於分裂國家的政治目的,攻擊「新疆式雙語教育」政策「侵犯人權」「同(漢)化」維吾爾族,一些群眾容易受到蠱惑;二是一些少數民族幹部、知識分子出於民族感情,擔心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會導致少數民族文化消亡;三是一些人在民族語言問題上還存在認識誤區,片面地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看作只是漢族人的語言,似乎強調「漢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就是違背「各民族語言平等」的法律原則。

多年來,這些認識影響甚至誤導了一些民族地區雙語教育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年了,但邊疆民族地區相當多人口(特別是新疆南疆)仍然長期不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嚴重製約了邊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各族人民群眾的發展進步。多年來,邊疆民族地區雙語教育認識模糊、方向不明,實踐中左右搖擺。這些思想認識問題不從深層次解決,勢必妨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

問題的焦點在於到底怎樣看待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怎樣看待漢語的性質和功能?怎樣看待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進步?這需要各民族幹部群眾正確認識語言文化發展歷史規律,自覺站在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破除思想障礙,澄清「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只是漢族語言,普及漢語不符合各民族語言平等政策」等模糊、錯誤認識,提高對漢語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法律地位的認識,堅定堅決、依法依規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同時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實踐迫切需要我們對語言文化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作出明確回答。

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確立國家認同的文化基礎

語言是文化傳承的載體,語言統一是國家統一的文化基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構建國家的基本要素,是一個國家文化的基本載體和象徵,是國家認同的紐帶和民族團結的基礎,是治國安邦的重器。民國時期報刊通過語言大討論得出共識,「國人所賴以相通相結者,語言也」,如果人們「各操土音」,必然「對面無言」「,言不類則心易疑,此渙散之本也」;而如果「文話皆相通,中國雖大,猶如一家」。因而,「世界各強國無不以全國語言一致為內治之要端」。多民族、多語言的國家,選擇一種社會功能廣泛的語言作為通用語言,是建立「文化認同」的社會基礎,是各族人民共同建構「國族」和現代國家的歷史必然。

漢語言文字是中華文明的重要載體,是全國主體人口的溝通交流工具,承載著豐富的信息和中國主流文化,是中國人民的偉大財富,也是中國國家統一的重要標誌,是樹立文化認同、堅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撐。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漢語是中國的法定通用語言,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表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就是國家標準語言、官方正式語言,地位高於各地漢語方言,也高於各民族語言,不能簡單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看成「漢族的語言」。不論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全國人民都要依法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各族人民學習、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增強中華認同的基本要求,是當代中國公民的義務和必備素質。

由於歷史、地理、文化等原因,一些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大量少數民族群眾沒有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極大影響了各民族之間的交往,影響了各民族文化的深度交融,影響了少數民族文化對中華主流文化的吸收和認同。因而,依據憲法、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一系列法律規定,我們必須堅定不移、持續不斷地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動各民族共享中華文明,這是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深度融入中華文化的最佳途徑,是實現邊疆民族地區長治久安的文化基礎,是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增強「五個認同」的治本之策,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破除思想障礙,充分認識各民族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性

學習、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要求,是中國公民的必備素質,是少數民族群眾脫貧致富、加快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少數民族走向發展進步的必由之路。

要充分認識:「漢語」不僅是漢族的語言,而且是中國各族人民通用的共同語言。要全面認識漢語的性質、地位。現代漢語不僅是漢族的語言,也是全國通用語言文字。對今天的「漢語」簡單地顧名思義、看作是單純的「漢族的語言」,進而聯想到漢族「同化」,這是一種十分偏狹的理解。漢語言發展早,功能完備,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歷史形成的。比如,西漢統一邊疆民族地區後,漢語成為西域官府文書中的通用語之一。漢語在歷史進程中,也融合吸收了不少少數民族語言的因素,這符合語言發展規律。漢語歷史上就成為中國通用語言,是各族人民的自覺選擇,不僅各朝代主要交流語言和文獻由漢語承擔,而且歷史上許多少數民族政治家和文學家都以漢文寫作並得以流傳。許多出身非漢族裔的皇帝、官吏的政論,也都是在後朝修史時以漢文形式記載下來的;元代農學家魯明善撰寫的《農桑衣食撮要》、詩人薩都剌的詩作、耶律楚材的政論和清代曹雪芹所著《紅樓夢》等,都是用漢語創作的重要作品,成為中華文化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現在,漢語文已經客觀上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公共語言」。除漢族外,我國55個少數民族中有兩個民族(回族、滿族)以漢語為母語,4個民族(赫哲族、土家族、畲族、錫伯族)的絕大多數民眾以漢語為自己的語言,另一些少數民族(蒙古族、壯族、撒拉族、苗族、瑤族、東鄉族、土族、保安族、羌族、仫佬族、白族等)有相當大比例的人口通用漢語,其他少數民族的知識分子和幹部也大部分通曉並使用漢語,許多少數民族知識分子的作品用漢文發表。因此,漢語作為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語言,也是中國歷史最悠久、功能最強大、應用最廣泛的語言,當之無愧地是中國的代表性語言和中華文化的精神標識,也成為聯合國6種主要工作語言之一。隨著中國不斷發展,漢語強大的語言信息功能已經運用到世界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廣泛領域。世界各國有很多人在學習、使用漢語,形成了漢語熱。

要充分認識:學習掌握漢語,是中國各族人民學習現代化知識最便利的方式。漢字漢語是記載、表述知識信息的工具,其記載和表述的並不都是「漢文化」。在少數民族教育中,有人把學慣用漢文編印、表述的學校教材和課程體系簡單看作是學習漢文化,這是不全面的。實際上,現在學校統編教材中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自然、地理、外語等整套知識體系和教學程序雖然是用漢語文在表述和講授,但其基本內容是全世界通用的現代知識體系。

現在的漢語言文字(中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功能,無論從中國傳統文獻積累還是從國際化現代知識含量來看,都是全世界最強大的現代知識傳承體系之一,在中國國內乃至世界知識交流和知識創新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比如,由於應用人口的規模,全國出版物98%以上是用漢語出版的,世界上科技、學術的前沿論文也是大量地迅速被翻譯成漢語,給通過漢語學習、掌握先進科學文化帶來了最大便利。中國各民族學生用漢語學習這些知識,實際是通過漢語學習全球化的現代知識體系,並非學習「漢族知識體系」。政府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是「對少數民族漢化」,而是促進各民族現代化、推動少數民族進步發展。現實生活中,各族群眾通過學習、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增強本領,提高素質,走出大山、走出封閉,脫貧致富,促進了發展進步,深受各族人民歡迎。如果把這看作是漢族對少數民族「同化」和「漢化」,進而排斥現代化進程,純屬無知和狹隘。

要充分認識: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是消滅少數民族文化。在全球化與一體化的當今世界,少數民族文化在與其他文化多元共存中如何發展進步,是民族教育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1997年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指出:推廣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促使公民普遍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並在必要的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這是貫徹主體性原則。推普不是要消滅少數民族語言,國家依法保障少數民族語言在相關領域的應用,尊重、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這是堅持文化多樣性原則。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是少數民族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際工具,而且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民族情感的紐帶,是國家寶貴的文化資源。黨和國家根據憲法等法律規定,對少數民族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給予充分的尊重和保障,科學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對少數民族文化教育事業給予了應有支持。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等少數民族語言課程一直在邊疆民族地區學校開設,並不斷提高質量,教育中既注重中華主流文化和現代科學技術知識的教學,又重視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發展與創新,使得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得以繼承和發揚,充分保障了少數民族學生能夠學好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現實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教育、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電子傳媒等領域應用廣泛,在民間語言交流中的使用更是普遍,少數民族的文化生活豐富多彩。國家建立了民族語言文字研究機構,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研究管理。比如新疆,在政府的支持下已研發出「博格達維哈柯文排版系統」、「錫伯文、滿文文字處理和輕印刷系統」、「邊疆民族地區2000」多文種圖文排版系統、「維吾爾文及多文種排版系統」等軟體。多年來,各民族地區有組織、有計劃地搶救、保護民族民間文學作品,先後搜集、整理、翻譯、出版了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和烏孜別克等民族大量的民歌歌詞、神話傳說、民間笑話、民間故事、寓言、諺語等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學遺產,推動各民族文化繁榮發展。別有用心地打著所謂「瀕危語言」的幌子煽動民族情緒,是文化分裂主義的慣用伎倆,各民族都要辨清是非。

要充分認識: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文化的傳承、發展和繁榮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語言教育實現的,在全球化進程迅速發展的現代社會中,固守使用單一的民族語言是不現實的,也不利於自身文化的發展和民族振興。學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吸收更多科學知識,開闊視野,提高自身素質,繁榮發展文化的最直接途徑。邊疆民族地區地處絲綢之路腹地,少數民族歷史上就有學習、使用漢語文的傳統。唐代邊塞詩人岑參的詩句「花門將軍善胡歌,葉河蕃王能漢語」,是當時邊疆民族地區民漢語言並用、文化繁榮景象的寫照。在維吾爾族文化發展史上,凡是多語並用、交流頻繁的時期,也是文化勃興、煥發光彩的時期。據《突厥語大詞典》記載,高昌的不少回鶻人會讀寫漢文。近代考古也發現,高昌回鶻時期大量宗教文書和典籍是用回鶻文、漢文等十多種文字刻印的。在元代,大批畏兀兒人移居內地生活,普遍學習使用漢語,湧現了一批政治家、文學家、藝術家、史學家、農學家、翻譯家等,助推邊疆民族地區的文化出現了一個高峰。我國現存的正史——二十五史中的《遼史》《金史》《宋史》三部巨著的編撰工作,就是由一批漢文字修養很高的非漢族史學家共同完成的。他們都對中華文化作出了重要貢獻。近現代以來,不少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大量吸收內地文化,創作了大量作品,極大地豐富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精神生活。維吾爾族歷史上的名曲《十二木卡姆》通過漢語介紹、整理,更加科學,愈發放出璀璨光芒。新的歷史時期,各民族學習、運用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必然能開闊眼界、豐富思維,提高文化素質,在更廣闊的文化天地中發揮更大作用。

要充分認識:文化的交融、民族共同性增加是文化和民族發展普遍規律。從世界語言和民族發展規律看,語言總是在多種語言交流中互動發展的,文化也是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發展變遷的。優秀的、適合的保存下來,一些不合時宜的減少了甚至淘汰了;一些語言、文化為多個民族共享,共同的民族、共同的語言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差異的民族語言會越來越少,即在未來社會裡,民族歸於融合,語言趨於統一。這是文化、民族發展的歷史規律,是歷史的進步,符合各民族的根本利益。當然,這畢竟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歷史過程。

任何一個民族的人們都熱愛本民族優良的歷史文化傳統,習慣於本民族的習俗、生活方式,有母語情結,並關切本民族語言和文化的存在和發展,這種民族感情是完全正常的,應該予以充分尊重。政府本著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維護文化多樣性的原則,予以應有和適當的保護、支持。文化交融、民族間共同性增加,這種自然的融合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文化發展和民族發展規律,是歷史的進步。各民族文化都是發展變遷和與時俱進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文化。文化在競爭中發展,在交融中變化,這是文化發展規律。少數人以所謂純而又純的心理看待文化,實際是狹隘封閉、故步自封、抱殘守缺的落後表現,違背歷史規律,必定會被時代所淘汰。

作者 | 戢廣南

作者單位 | 新疆文史研究館

來源:《中國民族教育》雜誌201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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