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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後的康復

作者:戴開明 普洱市人民醫院 康復醫學科治療師

骨折後容易出現關節粘連和肌肉萎縮,系統有效的康復治療對骨折後改善患者功能相當重要,骨折的康復提倡早期康復、主動康復。上肢的主要功能是手的應用,在治療上肢的骨關節損傷時,除損傷局部所屬關節的功能恢復外,其他未受傷的部位都應在康復過程中接受功能訓練。下肢的主要功能是負重和行走,要求各關節保持充分的穩定,在各組肌肉中,尤其需要加強臀大肌、股四頭肌和小腿三頭肌肌力,才能保證正常的行走,這是下肢康復訓練中的首要目標。脊柱的主要功能是承重與神經保護,康復的目標是重建脊柱的穩定性,改善脊髓損傷導致的神經功能障礙。

骨折、脫位後治療目的是使骨折端正確對位或複位,使其儘快癒合,促進其後的功能恢復。臨床上的治療原則為複位、固定、功能鍛煉。康復治療的目的在於:保持骨折對位穩定良好,促進骨折癒合;防止及消除肢體腫脹;改善關節活動;防止肌肉萎縮,增強肌力;改善肢體整體功能。在醫生、治療師的指導下,針對不同的恢復階段,採用不同的康復治療方法。

早期階段(骨折後1~2周內),康復的目的是促進患者血液循環、減輕腫脹、防止肌肉萎縮,功能訓練以患肢肌肉主動等長收縮為主。原則上,骨折關節暫不活動,但鄰近關節應進行相應的功能訓練。

中期階段(骨折2周至骨折的臨床癒合),患肢腫脹已經消除、疼痛減輕,骨折處已經有纖維連接。此時可開始骨折關節活動,其活動強度和範圍逐漸增加,並逐漸由被動活動轉為主動活動,增加主動關節屈伸活動、防止肌肉萎縮、避免關節僵硬、減少功能障礙。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應儘早下床進行全身活動。同時,應配合物理因子治療方法達到消腫、止痛,促進骨痂形成。

後期,骨折逐漸達到臨床癒合標準,外固定已拆除,應結合物理因子治療、運動訓練等手段,改善關節活動範圍和增強肌力,注意全身功能訓練的協調性以及步態訓練。同時結合康複目標和病情變化給予適當處理。

由於損傷對機體的影響,即使在骨折完全癒合、關節活動度接近正常後,由於局部穩定肌功能的下降、本體感覺異常、中樞對外周肢體的控制能力下降等原因,患者仍會殘留各種問題,如步態異常、各種疼痛等。必須針對具體情況,對患者進行如步態訓練、局部穩定肌功能強化訓練、耐力訓練等康復治療以達到最大限度改善功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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