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佛學 > 怎樣做「佛事」功德更大?

怎樣做「佛事」功德更大?

「佛事」是什麼?廣義的說,凡是信佛之事、禮佛之事、學佛之事、成佛之事,都叫做佛事。所謂「佛法無邊」,佛事的種類也無邊,「持一切凈戒,無一凈戒不持;修一切善法,無一善法不修;度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讀誦、聞法、講經、布施、持戒、修定、三皈、五戒、八正道和六波羅蜜等等,甚至是行善止惡,都是佛事。

狹義的佛事,指的是在親友或眷屬亡故之後,請專業的僧侶、尼師來為亡者誦經、禮懺,為亡者做一些補償、救濟性的佛事,稱為超度、薦亡。在這一類的佛事中,一些對佛法不是很了解的人,通常並不直接參与、共同禮誦,甚至一邊是僧眾在誦經禮懺,一邊是亡者親屬在談話聊天。這些是站在僱主的立場,以為既然委託寺院做佛事,有僧眾念經就好了,這是把做佛事看成一個儀式,或者只是亡者葬禮的一部分,把佛事當成表示哀榮的點綴,既對佛法不敬,也對亡者無禮。

那麼,怎樣做才能讓佛事的功德更大,對亡者和在世者更有利益呢?

做佛事必須虔誠、恭敬、肅穆、莊嚴,禮請僧眾做為導師,指導、帶領佛事,亡者的家屬、親友親自持誦、禮拜佛經、懺儀、聖號。即使不能持誦,也應該恭敬聆聽、虔誠禮拜,依亡者親友的虔誠、恭敬,感應諸佛菩薩,以佛法的神力及佛法的道理,給予亡者救濟及開導。因為做佛事就是召請亡者臨壇聽法,以諸佛菩薩的加持、僧眾清凈修持的功德,來化解煩惱業力,而使亡者超生離苦。如果親友、眷屬對於佛事漠不關心,既不參與,也不禮敬,對亡者的功用也會變得輕微。比如「加持」,加是加被,持是任持,人不「持」,諸佛菩薩如何「加被」呢?

為亡者做佛事,最好是在過世之後,七七四十九天之內。通常,人在死後,若有重大的惡業,直接下墮三塗;若有眾多的善業,便可立即生天,其他的如《藥師經》中所說:「算計所作,隨其罪福而處斷之。」在四十九天之內,等待因緣成熟,隨業、隨緣轉生。

在未轉生之前,為亡者超度,便能轉惡業的力量為善業的基礎,心開意解、積習漸消,便可超生天界,乃至往生凈土。如果已墮三惡道,依親友眷屬做佛事的功德力量,也能減少亡者的痛苦,改善在三惡道的環境。如地藏菩薩過去世為婆羅門女時,為其母設供修福,不僅使菩薩之母脫離地獄之苦,而且「應是無間罪人,此日悉得受樂,俱同生訖」,可見功德之大。

如果已生天界,能增進亡者在天上所享的福樂。如果已生凈土,能使他蓮品高升。即使是在四十九天之後,當然還是可以做佛事,同樣可使亡者得到超度與救濟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如果死者已經轉生或下墮,就沒有辦法立刻挽回他投生的類別,但是可以增加福德,如地藏菩薩為光目女時,其母亡後因罪業深重,「累墮大地獄」,光目女設食供養羅漢、塑畫供養清凈蓮華目如來佛像,以此福力,其母轉生為家中婢女之子。

根據《地藏經》的記載,若要超度先亡眷屬,應該恭敬、供養諸佛菩薩,讀誦、受持佛經。如果依照《盂蘭盆經》的記載,應該布施、供養出家僧眾。綜合來說,以亡者親屬的立場,用亡者遺留的財物,儘力布施,供養三寶,救濟貧窮,利益社會,乃至等施一切眾生,使之離苦得樂,都是促成亡者超生離苦,往生佛國的助緣。

在七七之內,最好從過世的那一刻起,用佛號來為亡者助念。如果亡者在世時專修凈土法門,或者沒有專修的法門,就以阿彌陀佛聖號為其助念。假如生前已有專修的法門,例如常誦某一部經或常持某一尊佛菩薩的聖號,最好是所修的法門為其持誦迴向。

如果人力、物力不許可禮請僧尼做佛事,就算只有家屬一人,也應該為其誦經。若不會誦經,至少也會為亡者念佛。至於焚燒竹扎紙糊的房屋、傢具、交通工具等冥器,以及經咒、紙錢、銀箔,乃至生前的衣物,都是民間信仰的習俗,與佛法佛事無關。以佛法的觀點,與其以亡者的財物及親人的力量,做虛有其表的鋪張浪費的葬禮排場,不如去供養三寶、弘揚佛法、布施貧窮、利益眾生、功德迴向,更合乎佛法。

從佛法修行來看,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修行,都是在做佛事,《維摩詰經》中說,煩惱是道場,眾生、三界是道場,一切法是道場,一切事都可以是清凈、莊嚴的佛事。

編輯:行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如是學堂 的精彩文章:

梁皇懺的意義和內容
大雄寶殿在廟裡,更在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