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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回鄉,怎麼就「水土不服」了?

隨著大量農村優質勞動力外出,精英人才遠離農村,留守群體日漸老齡化,雙重「失血」令農村出現人才斷層、「空心化」困境

這是橫亘在城鎮化進程和美麗鄉村建設之間一個繞不開的話題。

面對一些鄉村日漸凋敝的現實問題,一個關鍵著眼點在於:找到能夠發展、建設、治理鄉村的能人。因此,國家和地方政府出台能人回鄉政策,再造鄉村的精英群體。

可現實是,能人回鄉了,卻不一定能發揮預期中的作用。有些人確實給農村發展帶來更多可能性,把「爛攤子」打造成了示範村;但有些能人卻因長時間離鄉,產生了「水土不服」現象。

No.1

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來,鄉村形成了家族力量、經濟實力、知識閱歷以及社會聲望等多元化的精英格局,並在村莊治理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鄉村精英作為鄉土社會中有知識、有能力、有魄力的代表,其精英治理作用的發揮是在特定場域中進行的,當下鄉村社會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城鎮化加速了鄉村人才的單向外流,市場導向的勞動力流動吸引著越來越多的鄉村人才離開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領域。能夠在城市工作和立足的外出人員,大多是農村最精壯的勞動力,也是鄉村精英的重要來源。此外,通過「教育、升學、就業」等制度化途徑所實現的勞動力流動也在客觀上造成了鄉村精英群體的萎縮。

傳統時期鄉村精英的作用發揮為當下實現鄉村振興的人才振興提供了歷史依據。但是,與傳統時期不同的是:傳統鄉村精英內生於鄉土社會,有其發揮作用的深厚土壤和根基。回鄉能人是伴隨著城鎮化進程而從鄉村流入城市的能人,吸引其回鄉反映了人們對鄉村精英參與村莊治理的認可和渴望。但是,回鄉的能人在一定程度上屬於再造的精英,他們雖然不完全外生於鄉土社會,但其離鄉生活和工作的背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對鄉村社會的疏離,並進一步影響其回鄉後精英作用的發揮。

No.2

困境

通過對湖北省71個村莊1023位農戶進行的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發現,總體而言,當前能人回鄉態度積極,政策吸引效應發揮較好。但是,回鄉能人發揮作用有限,面臨三大困境。

能力轉化困境。回村能人從其年齡來看,以中青年為主,主要集中在30-39歲和40-49歲兩個年齡段,二者比例分別為48.84%和41.86%。從其返鄉前的工作地點來看,主要從省會大城市返回。從返鄉前的就業行業來看,有88.67%的人員從事服務業和製造業,僅有5.7%的人員從事涉農產業。可見,回村能人主要以在大城市從事非農產業的中青年人群為主。從返鄉後能人的產業選擇來看,平均每個村莊的回鄉能人能帶動村莊產業發展項目1.81個。其產業類型主要以養殖業和設施農業產業為主,二者所佔比例達到66.66%,且主要以種植大戶的形式進行創業。

村民對回鄉能人的評價存在較大分化。在村民眼裡,回鄉能人大多屬於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精英人群,具有比在村村民更高的文化素質和城市工作能力,但他們同時也認為,這部分能人中大部分從小就在城市生活,自己並不擅長農業種植,回鄉創業主要受到政府政策的鼓勵,享受政府回鄉政策的補貼。這導致村民對回鄉能人的能力轉化存在擔憂。調查顯示,僅有6.31%的農戶表示家中土地被回鄉能人租用,只有2.70%的農戶入股了回鄉能人的發展項目。從就業帶動情況來看,有87.27%的受訪農戶表示未受回鄉能人的影響而掌握新的生產技能,86.49%的受訪農戶表示,未受回鄉能人的影響而進行創業。

權威認同困境。對村幹部的調查顯示:55.00%的受訪村幹部認為回鄉能人參與村莊公共事務比普通村民「更加積極」,61.82%的農戶也認為回鄉能人在村莊公共事務中表現得「更加積極」。

但是,進一步調查回村能人的威望認同,卻出現了相互矛盾的現象。在村民看來,與村幹部相比,回鄉能人威望並不高。21.82%的村民認為回鄉能人比村幹部「威望更低」,63.64%的村民認為「兩者差不多」,回鄉能人並沒有獲得比村幹部更高的威望。

村民認為,回鄉能人雖然積極建言獻策,但有時他們所提建議並不切合村莊發展實際,沒有考慮村莊現實基礎和條件,因而難以落實。比如在鄉村改廁方面,有的回鄉能人認為這是有利於鄉村環境整治的好事,在承接政府改廁任務時大包大攬,但對於其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缺乏足夠的考慮和安排,使得工作推動效率並不高。

之所以出現這種相互矛盾的現象,原因在於能力和威望之間缺乏有效的生產機制。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下,精英威望的生產機制有所不同。傳統時期的鄉村精英,通過興辦公益、公共工程等切實促進村莊公共利益的行為,將其個人能力轉化為村民認可的公共權威,實現其權威生產。對於當下的回鄉能人而言,村民雖然對其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給予認可,但由於該種能力脫離了鄉村社會的土壤,因而缺乏其權威內生的基礎。返鄉前的資歷和資本,以及對家鄉的情感,增加了他們參與公共治理的積極性和願望,但缺乏權威生產的基礎,使其「城市能力」難以在「鄉村土壤」中「生產權威」。

治理參與困境。調查顯示:回鄉能人進入村莊治理體制的規模十分有限,許多村莊並沒有將回鄉能人納入村莊建設和管理中。在有效調查樣本中,回鄉能人擔任村支兩委職務的村莊比例只有7.32%,另外92.68%的村莊雖然吸引了回鄉能人,但並未促進村莊治理的體制化經營。

這導致對回鄉能人在鄉村振興中所發揮作用的評價較低。從村幹部的評價看,雖然受訪村幹部均肯定回鄉能人對村莊的建設與發展有促進作用,但同時又認為「作用一般」的受訪村幹部比例為53.66%,認為「作用較小」的村幹部比例為4.88%。從農戶評價看,九成農戶認為回鄉能人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有作用,但作用並不大。

我國的村民自治制度是鄉村精英發揮作用的體制化平台,為不同精英之間的權威流轉提供了可能。無論是經濟能人,還是道德賢人,或者治理能人,通過公開參選和競爭,就可以獲得發揮作用的平台,同時,對於回鄉能人而言,進入體制化平台,也就擁有了其能力和威望得以發揮作用的更大機會。

但不同於傳統時期鄉村精英對於「面子」「威望」「關係」等鄉土關係的看重,當下鄉村社會,市場化、專業化的個體生產方式,催生了個人主義和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的個體理性,鄉村精英參與村莊治理的動機發生改變,不再像傳統鄉紳一樣熱衷於承擔公共職責為地方謀公益,而是各顯神通埋頭於個人發家致富。訪談發現,從事大戶種植和生產的經濟能人,對參與鄉村體制化平台表現出更低的動機,如有人就直言:「管理家裡的大棚都管不過來,哪裡還有那麼多精力去管大家的事情。」

No.3

融合

鄉村振興的關鍵要素是人,對於當下城鎮化和工業化發展導致的鄉村人才流失問題,吸引能人回鄉是破解人才瓶頸的重要舉措。但是,能人回鄉不僅要「回得來」,還要「用得好」。能人回鄉是精英的再造,需要從精英自身、發揮作用的環境以及二者的融合和適應等多方面,構建回鄉能人促進鄉村振興的作用機制。

構建分類開發機制。回鄉能人能否發揮作用,在於其自身的能力是否滿足鄉村社會的內生需求。這就要求政府的政策措施從兩個方面實現分類吸引。一是從村莊方面,由於不同的路徑需要不同的人才,所以要通過規劃產業帶動、治理提升、文化振興等實現鄉村振興的路徑,明確所需要的人才類型。二是在明確鄉村需求的基礎上,分析外鄉能人的特點,並將其劃分為「經濟帶動型」、「政策服務型」、「文化傳承型」、「技術指導型」等類型。對於不同類型的人才,根據不同需求採取不同的引入、激勵和使用策略,確保回鄉能人具有各盡其能、各展其長的環境,減少能力轉化的耗費和成本。

構建能力提升體制。一些返鄉能人離鄉多年,在外主要從事非農產業,雖然具備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能力,但是回鄉以後,大多從事涉農產業,面臨著不同於城市社會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對個人創業的體制和環境、建設鄉村所應具備的技巧和能力,以及應該掌握的政策和法規等方面都有所欠缺,這也進一步制約了其能力的發揮。針對回鄉能人的需求和困境,可建立專項培訓制度,在其自主自願前提下,對回鄉能人進行不同層次、不同內容的培訓,並讓差異化、針對性的培訓服務,適應各類鄉賢人才的發展需要。

構建權威轉化機制。從傳統時期看,鄉紳之所以能夠在鄉村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在於其權威源於鄉村社會內部。有學者認為,鄉紳權威源於其承擔了三個方面的地方責任:地方學務、地方公產和地方公務。這些責任有利於增進鄉村社會的公共利益。還有學者認為,鄉村精英權威的合法性並不來自官府授權,也不能自動地從對私有財富的控制中得到,更無法僅憑藉其學位的榮光獲得。這個權威必須有利於形成一個地方性的利益共同體。只有這樣,鄉土精英才能在強制之外獲得社會服從的力量。對於回鄉能人來說,即使其自身具有較強的個體能力,但如果不能將這一能力轉化為為村莊公共事務服務的能力,其權威仍是有限的,難以為鄉村振興發揮更大的作用。

構建長效激勵機制。吸引有能力有威望的回鄉能人進入村莊公共治理平台,關鍵在於構建激勵機制,通過政策激勵、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激發回鄉能人的積極性。如通過實施政策優惠、財稅減免、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導回鄉能人根據當地資源條件、產業優勢和農民意願,發展具有本地特色的產業,帶動村莊產業振興。開展多樣化的能人評選活動,如通過給予「產業貢獻獎」「治理貢獻獎」等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寫入村志等方式,激勵威望較高的回鄉能人參與村莊公共事務治理,並使其獲得榮譽感滿足感。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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